王安石变法究竟是思想超前还是酷政?又是如何搞垮北宋政治的?

我们中国人对那些有才华的人往往高看一眼,尤其是那些文人墨客,用时下时髦的话说:他们又有什么坏心眼呢?

但是在北宋末年,偏偏是这些文人骚客引发了朋党之争,最终导致北宋政府的政治撕裂,这种撕裂比我们现在看到的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的撕裂要严重的多得多,因为它最终造成北宋王朝的政治失去弹性并间接的导致北宋的灭亡。

为什么这么说呢?在北宋灭亡前期,当面对比辽国更强大、野心更膨胀的金国人,北宋朝廷内部分裂为主和派和主战派,两者势不两立,没有可调和的“灰色空间”。面对金兵的施压,通常是主战派强硬要求对抗,当战场上陷入胶着时,主和派又趁势抬头,要求宋徽宗采取妥协政策,导致本能坚持一下的军事斗争趋于瓦解,而当金人取得一步步军事胜利并提出更加非分的要求时,主和派又不敢拍板,主站派趁势占居庙堂“主力”,在军事斗争已经面临不力的情形下,仓促应战,反而给了金人更多的口实。也就是该战时,不能“力战”,该和时不能“立和”,最终闹出个“靖康之耻”。

北宋初期的政治思路其实非常具有弹性,澶渊之盟确实是一个城下之盟,但承认自身实力不济,用岁币换和平的策略给北宋带来长时间的和平,正是有弹性的政治的表现,而且输出的岁币大多通过贸易形势回流到宋朝手中。

这种弹性政治的转折点,正是著名的“王安石变法”,其中重要的三个人物分别是宋神宗、司马光和王安石。

从弹性政治到僵化政治,起始点正是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什么人?唐宋八大家之一,所以他干的事当然就是好事,我们一直对此是深信不疑,

但其实王安石获得这样的一个形象,是很晚近的事情,在晚清之前八百年的时间里面,王安石可不是这个形象,是个啥形象呢?是一个办了坏事,闯了大祸的人。

比如说,南宋的高宗赵构,在重修宋神宗实录时,就将这场变法的名字给改掉了。原来这场变法在宋代的历史上,官方称呼叫熙丰变法,什么意思?宋神宗一共两个年号,一个叫熙宁,一个叫元丰,所以这场变法就是用他两个年号当中各取一个字,叫熙丰变法。但是在宋高宗修的那一段实录里就改叫王安石变法,这个词就是这么来的。为啥?因为当时的南宋皇帝要告诉大家,这一场大祸闯下来,王安石变法那是王安石的责任,不关神宗他老人家什么事情,皇帝本身只是受了蒙蔽。

再比如南宋的大儒朱熹,他对王安石变法的后果有一个评价,说是群奸肆虐,流毒四海。朱熹为什么要对王安石变法做这样的评价?

王安石变法的背景——行将垮掉的北宋财政与一位希望一展抱负的君主

很多人都说北宋工商业发达,岁入不菲,是中原王朝财富鼎盛时期,但北宋却在财政上左支右绌,频于奔命,这是什么原因呢?

司马光曾上疏仁宗皇帝:“我担心国家未来最大的灾患,不是别的,而是财力屈竭。”为什么会财力屈竭?各州的钱都被中央拿去了。中央的钱又都到哪儿去了呢?养兵,养官,还有赏赐。宋朝什么多?官多,兵多。真宗皇帝的时候,在册官员总数是9,785人,仁宗时期就增加到24,000多人,五十多年净增14,215人。宋太祖的时候全国总兵力20万,宋仁宗时期是116.2万,八十年净增96.2万人。官多不办事,兵多要吃饭。再加上1038-1044年间,宋和西夏开了一战,耗费巨大,契丹又趁机勒索,到仁宗晚年,国家财政已经是不堪重负。而英宗上台之后,在仁宗的丧事上大肆铺张,更是把家底儿都折了进去。

仁宗的陵墓规格,完全是比照着真宗的定陵来做的,而定陵的豪华程度远超太祖的昌陵和太宗的熙陵。可是,修定陵那时候宋朝什么家底儿?“帑藏充积,财力有余”。如今又是什么家底儿?“国用空乏,财赋不给,近者赏军,已见横敛,富室嗟怨,流闻京师”。“很多官员上疏反对,但是宋真宗却固执地坚持厚葬仁宗。为了修筑仁宗的陵墓,一共动用了46780名军人,调动钱、粮50万贯、石,实在不够怎么办,甚至动用边防军的军需。

所以说,北宋到了宋真宗时期,财政已经捉襟见肘,到了宋神宗继位,面对的是一个烂摊子,但年轻气盛的宋神宗偏偏是一个想要有所大作为的主儿。

治平四年正月初八(1067年1月25日),二十岁的赵顼继承皇位,史称宋神宗。

新皇帝赵顼手上有三样东西:二十岁年轻人的雄心壮志,与二十岁年纪不相称的无边权力,以及父亲(宋英宗)留下的烂推子。实话实说,神宗接手的大宋朝廷,情况实在不容乐观。英宗留下的这个烂摊子,首当其冲的是两个问题:第一是中央财政状况的继续恶化,第二是人心乱了,把人心搅乱的,正是濮王(宋真宗的亲生父亲)的尊崇问题(这是另一个故事)。年轻的皇帝绝不甘心只是简单地保守祖宗基业,他要乾纲独断,力排众议,大有作为。神宗一上位就打算接纳一位西夏边境将领的投诚,此举若成功,就意味着宋朝方面主动破坏了宋夏和议,宋夏双方必将进入敌对状态,战端可能因此开启。他的这个想法当然遭到群臣的反对,而最终没有实施的关键原因,还是因为没钱。

宋神宗想当汉武帝,就必须找到自己的“桑弘羊”。

《本朝百年无事札子》与王安石的政治手腕

1068年5月7日,神宗下诏翰林学士王安石“越次入对”,君臣二人第一次对面长谈。之后,王安石奏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鼓励神宗振作精神,“挺身做一个大有为之君”。神宗读罢此札,可以说是激赏有加,又再度约谈王安石。在第二场谈话即将进入尾声之际,神宗明确表示“朕须以政事烦卿”,而王安石答曰“固愿助陛下有所为”。这表示宋神宗和王安石君臣之间已经达成共识与默契。

就在第一场谈话接近尾声的时候,神宗问王安石:“祖宗守天下,能百年无大变,粗致太平,以何道也?”由于时间已经来不及,王安石決定以书面形式回答这个问题,这才有了这道《本朝百年无事札子》,王安石的这道札子,神宗是欣赏备至的。《百年无事札子》里没有具体的改革方案,所以,他在第二场谈话中满怀渴望的要求王安石拿出具体的方略,但王安石没有立即答应。神宗又退而求其次,请求王安石把当天谈话的内容记录下来交给自己。王安石只是嗯嗯啊啊地答应着就退下去了,可是最终也没有把当天的谈话记录交上来。

王安石的方法究竟是什么?其实从后来的变法措施不难逆推。从1042年进士及第到此时(1068),王安石在职服务国家二十年,兼具中央与地方的工作经验,对于国家弊病,有着深刻的了解,对于“施设之方”,也早已思考成熟,胸有成竹。而要想把想法变成现实,就必须获得皇帝的支持。

王安石处理与神宗关系的策略是什么,这足以看出王安石的政治手腕。

为了回答神宗之问,王安石《百年无事札子》的开头即提出北宋是一个伟大的朝代,这个判断的基础是对过往历史的认识。而最初提出这个论断的正是最终以史学家名世的司马光。司马光曾经历数东周以来的天下大势,指出自从平王东迁“王政不行”以来直至本朝,“上下一千七百年间,天下一统者,五百余年而已”。而这五百余年间,又有着数不清的小祸乱,并不太平。只有本朝,自从979年太宗平定北汉,完成统一大业之后,基本上做到了内外无事。本朝的和平安定简直可与“王政”流行的黄金时代相媲美!司马光的“本朝无事说”,最早是在仁宗末年提出的,也正是在那个时候,他开始了《资治通鉴》的写作。

司马光提出“本朝无事说”的目的,只是提醒皇帝珍惜难得的大好局面,不要破坏,所以,他并没有论证过“本朝无事”的成因。而王安石在《百年无事札子》中则对此做了简洁而准确的论证:太祖爱民,太宗“承之”,真宗“守之”。仁宗统治时间最长,而仁宗政治的成功之道恰恰是皇帝保持了对天道人心的敬畏,克制了一已之私欲。对百姓,他不滥用民力,珍惜人的生命,上行下效,因而整个国家的统治都比较宽松。对周边政权一一辽和西夏,他坚持和平第一原则、宁可屈己弃财,以经济利益换取和平。在统治集团内部、他维护言路畅通,不偏听偏信,保持了谏官、御史制度的有效性。王安石的回答,相当准确地揭示了宋朝百年无事的奥秘。

本朝百年无事,成绩骄人,何道以致之?这是神宗的问题,但又显然不是神宗问题的全部。神宗之问,在字面问题之下,还有一个隐含问题,而这个问题才是真正困扰他的。这个问题就隐藏在王安石的答案之中。《百年无事札子》的前半部分重在论述“本朝百年无事”的成因,调子是高昂的、正面的;而后半部分的调子则完全是批评性的,重在论述本朝百年以来的积弊及其成因。逆推回去,神宗的隐含问题应当是:如此伟大的本朝,能够取得百年无事的成就,却为何又产生了如此多的问题。即位以来,甚至即位以前、还是继承人的时候,神宗听到、看到的有关本朝政治的议论,大半是负面的,比如说财政困难,官僚队伍和军队的冗滥低效。这个有理想的年轻人一直在思考探究解决之道。他向王安石提出这个问题,与其说是希望得到答案,倒不如说是渴望验证自己的思考是否正确。

王安石给出的答案是:

第一,皇帝的主观努力不够,对当世智慧的吸收不够,“未尝如古大有为之君,与学士大夫讨论先王之法以措天下也”。

第二,朝廷思想不统一。

第三,文官选拔制度,有科举无学校,只管考试,不管培养,考试主要考吟诗作赋、死记硬背,导致所选非所用。

第四,官僚人事管理太讲究出身资历,对政绩反而无所考评,导致整体的不作为。

第五,农民饱受差役之苦,政府失职农田水利不修。

第六,军队无战斗力。

第七,宗室规模太大,享受着优厚待遇,而又对国家毫无用处。

第八,理财无法,所以才会“(皇帝)虽俭约而民不富,虽忧勤而国不强”。

这八点,中间第三至七点指向具体的问题,可能并不新鲜。对于神宗来说,王安石《百年无事札子》最有价值的应当是以下三点:

第一点,王安石说“与学士大夫讨论先王之法”的皇帝オ是“大有为之君”,在神宗听来,就是承认、赞赏和鼓励。这一点,神宗已经做起来了!神宗的经筵侍讲、侍读官已经囊括了当世最优秀的“学士大夫”,比如司马光、王珪、范镇、吕公著、吴申、周孟阳,他几乎每天都花费大量时间,听这些士大夫们讲书,跟他们一起研习经史,讨论政务。如今,又来了一个王安石,神宗怎么能不感到兴奋呢?!

第二点,王安石说朝廷思想应当统一,这其实隐含着破坏宽容的危险,也埋下了朋党之争的隐患。这一点,我们后面再说。

更让神宗兴奋的应当是第八点,关于财政。国家所面临的财政困难,是神宗即位以来的第一难题。如今,王安石却告诉他,皇帝的个人生活和工作作风与财政困难之间没有直接关系,财政困难只是因为“理财无法”,而只要理财得法,皇帝是可以“大有为”的。

这个消息让神宗如何能够不振奋?!神宗本来就有雄心壮志,与王安石交谈之后,更坚定了做一个“大有为之君”的理想。他向王安石“施设之方”,要求王安石以书面形式陈述改革方案,姿态是迫不及待、跃跃欲试的。而王安石的反应却是出奇的淡定,他简直是拒绝了神宗,他告诉神宗“施设之方”不是急事、难事。这种欲擒故纵的态度,撩拨得神宗心痒难耐,对王安石的学问和主张更是充满了景仰和向往。

那么,王安石认为什么オ是当务之急?“讲学”“择术”,确定指导思想。“愿陛下专心讲学,讲学明白之后,施设之方是不言而喻的。”“在陛下没有明确选定指导思想之前,我实在不敢具体报告施设之方。”

在开始行动之前,必须获得皇帝毫无保留的支持,而要想获得皇帝毫无保留的支持,唯一的办法就是让皇帝从思想上跟自己完全保持一致——这就是王安石强调“讲学”“择术”的目的所在。不得不说,王安石才是第一流的政治人物,他洞察人心,而且善用其术,政治手腕高明。这一点,司马光根本不能望其项背,作为政治人物,司马光太“单纯”了,简直像一个孩子。不止是司马光,王安石的政治手腕超过了之前任何一位政治家。与二十五年前的改革者范仲淹相比,王安石从容不迫,雍容大度。范仲淹的改革是被皇帝逼着匆忙上马的而皇帝却自始至终都不曾给予他百分百的支持。王安石却能引得皇帝像学生一样来请教他乃至请求他。

王安石何德何能,竟有如此魅力?用司马光的话来说,他“才高八斗,学问宏富,不贪图富贵”,三十余年来声名赫赫,道德文章,天下独步。人人都说,“王安石不出来也就罢了,他只要肯出来,立刻就会建成太平盛世,天下苍生都会得到恩泽”。他的好朋友韩维又在神宗耳边极力鼓吹。韩维是神宗的东宫旧臣,神宗即位之后颇得信任,而每当神宗夸奖韩维的想法好、主意妙的时候,韩维却总是说:“这是我的朋友王安石的想法。”所以说,在宋神宗和王安石相见之前,神宗心目中的王安石已经是头顶光环,“神一般的存在”了。

这样的心理预期,现在看来,不是好事而是坏事。

此后,王安石立刻成为神宗“迩英阁”学士大夫中最重要的人物。七月间,吕公著上疏提醒神宗,“君临天下者应当去除偏听独信的毛病,不因先入为主而存成见,才能够不为邪说所迷惑扰乱”。这份提醒恐怕与神宗对王安石的信任不无关系。也就是在此时,北宋朝廷内的主流士大夫们与王安石的对立愈来愈明显,而最让他们受不了的是宋神宗对王安石的全力支持与信任。

那宋神宗对王安石信任到什么地步呢?我们举两个例子看一下。

宰相辞恩赏风波与“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的辩论

熙宁元年(1068年)正逢每三年一次的南郊大礼,祭祀天地,大礼之后必有大恩泽、大赏赐,普天同庆,方显天恩浩荡。通常于十一月举行。八月初,宰相曾公亮等人提出国家财政困难,二府大臣待遇本来丰厚,又常得赏赐,本次大礼之后,请不必再赏。这一年夏秋之际,天灾不断。黄河决口,开封地震,影响波及河南、河北的广大地区,官府民居,房倒屋塌。地震之后,又逢淫雨,粮仓灌水,军队的粮食供应发生困难,老百姓就更不用说了。为了赈灾,政府不得不出卖度牒(出家名额)和空名诰敕(卖官)。二府辞恩赏,旨在体恤朝廷,共纾时难。皇帝颁赏赐,以示恩出自上,是礼仪制度的一部分,关系朝廷体面。宰相之辞,是否恩准?神宗需要拿意见,他命翰林学士们讨论。司马光主张高官全员减半,王安石等人主张不减不免。

司马光

围绕着赏赐问题,司马光与王安石展开了一场激烈争论,二人思想分歧的冰山一角浮出水面。熙宁元年(1068)八月,神宗在延和殿接见司马光、王安石、王珪,商量南郊赏赐方案。曾公亮代表二府大臣推辞南郊赏赐之事,学士们此前已经讨论多日,论理,应当已经达成一致,此番上殿,只须拿出一个议定的方案来供皇帝拍板即可。可是,讨论非但没有结束,反而越发激烈了。在延和殿上、皇帝御前,司马光与王安石之间爆发了一场针锋相对的辩论。就是在这场辩论中,司马光头一次如此清楚地意识到他与王安石之间的深刻分歧。同样是在这场辩论之中,王安石说出了“善理财者,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司马光说出了“天地所生货财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公家”。后来的历史学者常常引用这两句话,来论证司马光与王安石的理财观念差异。

会议一开始,司马光首先发言,重申自己的观点:支持二府大臣辞免南郊赏赐。司马光话音刚落,王安石随即反驳道:“我大宋国家富有四海之地,大臣的南郊赏赐,明明花不了几个钱,却吝惜不给,省下这几个小钱,不足以让国家富裕,只会白白地损伤我大宋体面。”王安石以唐朝宰相常衮举例,常衮是唐代宗的宰相,唐朝各衙门都有食堂,单位提供工作午餐,宰相食堂的饮食更是格外丰盛。代宗时,皇帝为示笼络,又给宰相们每天额外赏赐“内厨御僎”,份量之大,足够十人饱餐,根本就是浪费。这份“加菜”,常衮上台之后,主动推辞,从此彻底取消。与同时代的宰相相比,常衮所得的评价不高,这件事显然“减分”不少。

当时的人都说那是因为常衮知道自己配不上宰相的高位,宰相食堂的优厚待遇,既是国家对宰相超大责任与超高能力的回报,又是宰相地位与国家体面的象征,职位、责任与待遇三位一体,不可分割一一宰相之位可辞,饮食待遇不可辞。王安石引用常衮故事的用意也正在这里。王安石的说法,司马光并不感到惊讶,然而,王安石接下来的句话却让司马光大吃一惊,王安石说,国家用度不足,财政困难,不是当今的紧急事务。这是什么话?宋朝的国家财政早已是捉襟见肘,举步维艰,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实。面对司马光的奋起反击,王安石认为国家财政的危机,源于没有善于理财的人。而在司马光看来,再高明的理财者也不过是理财者,而非财富的创造者,财富只能来自社会,以目前国困民贫的状态,能够把财“理”上来的人,只不过是善于敛财的高手而已。

面对司马光的质疑,王安石说出了那句著名的话:“善理财者,民不加赋而国用饶。”不给老百姓增加赋税就能国用丰饶。这就是王安石的理财口号,也是他得以打动神宗的秘密武器。那么,怎样才能做到“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呢?王安石当时没有说。司马光却有着自己的理解。这分明是汉代法家桑弘羊的做法。民分四类,“士农工商”。所谓“民不加赋”,只是不向四民之一的“农”民加赋。桑弘羊实行盐铁专卖,要求商人、手工业者申报财产以便征税,一辆小车、一条小船都要交税;财产申报不实者,发配边疆,没收财产;还鼓励揭发告密。桑弘羊又实行均输平准之法,贱买贵卖,以政府代行大商人角色。桑弘羊曾经独掌财权二十三年,为汉武帝的对外战争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持。从“国用饶”的角度来看,桑弘羊的确是成功的。但是,如果把皇帝、政府和包括“士农工商”在内的社会视为一个整体,追求整体的和谐共荣与帝国的长治久安,那么桑弘羊则是失败的,他的经济政策损害了商人和手工业者的利益,扰乱了经济秩序,造成了整个社会的不安,最终引发了民间的反抗。作为一个纯粹的儒家学者,司马光是瞧不起桑弘羊的。而王安石竟然要走桑弘羊的老路!

司马光忍不住嗤之以鼻:天地所生货财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公家。桑弘羊能让国用丰饶,不从老百姓那里拿,又从哪里拿呢?要真像他说的那么好,汉武帝末年怎么会盗贼蜂起,还要派绣衣使者去追捕?这难道不是老百姓穷困不堪,官逼民反吗?!这样的话怎么可以当真呢?!

桑弘羊舌战群儒

在司马光的这段回答中,也有一句引用率极高的话“天地所生货财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公家”。学者们引用这句话,通常是为了说明司马光保守,不承认社会财富的可增长性。对于生活在21世纪的中国人来说,鄙视司马光是很容易的事。我们亲身经历、耳闻目睹了社会财富的飞速增长,四十余年间,小到个人、家庭,大到城市、国家,财富的增长规模和速度是前所未闻的。所以,我们会觉得司马光真是太保守了。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这四十余年财富增长的动力来自哪里?制度革新、科学发展、技术进步,特别是早已走在前面的西方文明的引领。

再往远地说,英国在18世纪崛起为日不落帝国,国家势力与财富呈几何级增长,根源在于工业革命的爆发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成型。

而这些,在司马光与王安石讨论“天地所生货财百物”的时候,都没有发生。没有上述这些革命性的因素,又怎么可能出现社会财富的革命性增长?而如果财富总量不增长,那么,理财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分配问题,不在公家就在民间,是“富国”与“富民”孰先孰后、如何协调的问题。司马光所说的并没有错。

司马光与王安石的争论持续了很长的时间,但是谁也无法说服对方。最终神宗做了总结:朕的想法与司马光相同,也就是说,赞同减免二府南郊赏赐。姑且以“不允”答之,则是例行的政治姿态,究竟还是要推辞一下的,等宰相们的第二通请辞报告打上来,就可以答允了。如此,则双方皆有体面。可是,哪里还有第二通报告呢?第一通“不允”诏书下发之后,曾公亮等一干二府大臣看罢,便再也不敢提辞让南郊赏赐的事情了。

这通诏书是怎样写的呢?

朕刚刚即位,不曾改变祖宗的做法。各位大臣是从黎民中的贤者里选出来的,地位在百官之上。有关赏赐,你们接受还是推辞,人们会从中观察政治的风向;赐予或者剥夺,是朝廷驾驭臣僚的手段。贵贱等级的分别,就像庙堂的台阶一样。古圣先王依据人ロ的多少来制定国家的用度。如今大宋人口繁衍,赋入的数量并不少,如何理财,值得思考。各位不去谋划理财之事,反而想着贬损个人待遇,一味伤害国家体面,全然不合朕心。各位功勋卓著的贤人,朕正要和你们共商大计,区区一点赏赐,何值提?你们所请求的,理应不允。

各位大臣哪一个不是饱读诗书的?谁不知道常衮的故事?诏书又特别强调赏赐是皇帝控制群臣的手段,暗示对待赏赐的态度即是对新君的忠诚表态,谁还敢辞?只能乖乖接受。这样一通措辞严厉的诏书,与神宗在延和殿上的口头指示显然不符。

站在神宗的角度来看,司马光说的都对,完全符合儒家的礼义原则,跟司马光“对呛”简直就等于自蹈于不义之地。可是合乎礼义的,却未必合人心意。

宋神宗用这种方式表达了对王安石的坚定的支持,其实宋神宗也被王安石的“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的口号深深地打动了。

山东登州杀夫案产生的“蝴蝶效应”

01 杀夫案——一个死刑犯的“法外开恩”

这桩谋杀案发生在山东登州的一个小村庄,时间应当是治平四年(1067)夏天。案发当晚,村民韦阿大睡在了自家田头的窝棚里。阿大新婚,正该是浓情蜜意的时候,为什么不在家里搂着漂亮媳妇睡觉,却要睡到田里来呢?可能是天气太热,也可能是地里种着甜瓜类可以直接换钱的经济作物,接近成熟需要看管,以防偷盗一一这在北方农村很常见。总之,那天晚上,阿大睡在了田头,睡得很沉。到了后半夜,突然有人手持腰刀摸进窝棚,朝着阿大就是一通乱砍。阿大猝不及防,中了将近十刀,虽得不死,却被生生剁去一根手指,身受重伤,浑身血污,奄奄一息,幸好有起早下地干活的邻人发现,这オ捡回命来,被人抬回家去。阿大的新婚妻子阿云来开了门,见阿大如此,脸上闪过一丝嫌恶,身体也不由自主地向后躲闪。阿云貌美阿大猥琐,自从成亲,邻居们就没见阿云给过阿大好脸色。可是,人都到这般田地了,做妻子的竟然是这般做派,也实在是令人心寒。事情报到官府,县衙派出县尉前往勘察。县尉大人在现场和家里两处看过,街坊四邻一番打探,很快将怀疑对象锁定为年轻貌美的新媳妇阿云。阿云被带到县衙,几句话旁敲侧击之后,阿云防线崩溃,主动承认自己就是凶手。阿云的杀人动机说来简单得让人想哭,她不愿意跟一个相貌丑陋、形容猥琐的男人共度此生。

一时之间,阿云案轰动了登州。按照宋朝国家法典《宋刑统》的规定,谋杀亲夫属“恶逆”,是“十恶不赦”的大罪,无论致死、致伤,均应处以极刑一一斩首。

可是,登州知州许遵的判决结果却是将阿云流放2500里。这个判决结果一出来,立刻就掀起了轩然大波。登州相关司法官员几乎全员表示反对。登州百姓更是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有那好色的,以己度人,认定许遵必是看上了阿云,要讨她作小,这才瞒天过海,免阿云的死罪。

许遵,六十一岁,进士出身,当过大理寺(最高法院)的详断官和审刑院(中央司法审核委员会)的详议官,是一位既懂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资深法律专家。他判阿云不死,自有一套振振有词的说法,只是无法服众。

阿云案因此成疑。

按照宋朝制度,疑案须上报中央司法机构复核。宋朝中央负责司法审核的是三个机构:大理寺、刑部和审刑院。首先介入阿云案的是大理寺。大理寺判定阿云当处绞刑一一还是要死的,只是能留一个全尸,比斩首略好。看起来阿云是必死无疑了。没想到神宗决定施展皇帝的仁慈,对阿云宽大处理,免其死罪,判终生编管(劳改)。神宗的批示,连同大理寺的审核意见,一起下发到登州。阿云可以不死了,可是许遵竟然不服,拒绝执行中央命令。许遵为什么不服?他要皇帝给一个说法,明确支持自己的判断。于是乎,许遵第二次上诉中央。这一次,刑部介入审核。刑部的审核结果与大理寺相同,判定阿云当处绞刑;而许遵因审判失当,应缴纳罚款。判决结果下发之时,许遵已经得到了“判大理寺”的任命。大法官上任的第一件事竟然是遭遇审判失当的指责,这让许遵情何以堪,又如何服众?许遵不服,第三次上诉中央,神宗只好命令翰林学士重审此案,于是,司马光便和王安石一道,接手了阿云案的复审工作。

妻子谋杀丈夫,本来是“十恶不赦”的大罪,按照当时法律,不管杀没杀死,都应当处斩刑一一身首异处,横尸街头,这是死刑之中的极刑。死刑分两等,斩刑之下还有绞刑,是死刑之中比较轻的,因为可得全尸。死刑之下是流刑,远离家乡,在官府的监管之下服劳役,离家乡越远惩罚越重。从斩首到流放,是生与死的差别,这中间还隔着个绞刑。那么,许遵是怎样把阿云的刑罚从斩首减轻到流放的?

许遵发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细节,正是这个细节,把阿云谋杀阿大一案的犯罪性质从“谋杀亲夫”变成了“谋杀路人”。这个关键细节就是阿云与阿大成婚的时间点。这个时间点,正好在阿云为母服丧期间。按照《宋刑统》,居丧嫁娶,属于非法。许遵因此判定,阿云与阿大的婚姻关系无效,阿云非阿大之妻,阿云“谋杀亲夫”罪名不成立。

这个判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理有据,让人无法反驳,但是,却很难服众。它合法却不合情理,违背了人之常情,不符合社会习俗。根据案情,阿云还在娘胎里就被许给了阿大,阿云母亲过世之后,二人成亲。在周围乡亲的眼里,阿云和阿大就是夫妻,怎么可能是毫不相干的路人?阿云模样俏丽,阿大相貌丑陋,“好汉无好妻,赖汉娶花枝”,的确让人惋惜。可是,配偶丑陋就能成为杀人的理由吗?阿云的故事里没有出现“西门庆”,她一个人策划、实施了对阿大的谋杀,并且能在事后从容离开现场。这绝不是简单的激情杀人,而是蓄意谋杀。站在现代立场上看,也无法同意她以杀人求解脱的愚蠢做法。而当时的普通老百姓看阿云案,看到的就是妻子谋杀亲夫,而且一开始并没有自首,是到了衙门里,眼看着要严刑拷打,不招不行了,オ招认。犯罪情节如此,有什么值得同情的?阿云谋杀阿大一案,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判决应当从重而不是从轻,因此,司马光同意大理寺、刑部的判断,认定阿云难逃一死,当处绞刑。

可是王安石这是却蹦出来,力挺许遵,主张要免阿云一死。许遵认为,阿云存在自首情节,因此可以获得减刑。这里有一点需要解释,阿云是被带到官府之后招供的,招供之前应当经过了简单的审讯。按照现行法律,在公安局审讯室里招供是不能算自首的,在宋朝却可以算,这叫作“案问欲举”。按照当时法律,阿云自首情节可以成立,这一点司马光也同意,但问题是,通常情况下,谋杀一类以危害人身为目的的恶性犯罪是不适用自首减刑条款的。那么,许遵、王安石是如何为阿云辩护的?很复杂也很简单。一般人怎么理解阿云案?谋杀未遂致其重伤,这是一个罪名一一“谋杀未遂”,所以要按照谋杀罪来量刑。而许遵则把阿云的罪行分解成了两个罪名:一个是谋杀罪,结果未遂;还有一个是人身损害罪,阿云砍了阿大将近十刀,砍断一指。谋杀是起因,人身损害是结果。事实只有一个,变换的只是说法。

这样一分为二之后,阿云就能不死了。为什么?因为《宋刑统》里有一条关于人身损害罪的自首减刑原则:由于其他犯罪导致人身损害的,如果自首,可以对其他犯罪免于惩罚。比如说因为劫囚而导致的人身损害。劫囚的目的是把罪犯救出牢笼,如果犯罪得以顺利实施,是不需要损伤他人性命的,可是狱卒出面拦阻,犯罪嫌疑人“没办法”“不小心”砍断了狱卒一只胳膊,这就导致了人身损害。在这个犯罪过程当中,劫囚就是“其他犯罪”,而狱卒断了一只胳膊,就是“由于其他犯罪所导致的人身损害”。假定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劫囚罪是可以免予追究的,只按照人身损害罪量刑。这就是那条自首减刑原则。

许遵就把这个原则用在了阿云案上:因为阿云谋杀阿大,导致了阿大身受重伤,“谋划杀害阿大”是“其他犯罪”,而“阿大身受重伤”是“由于其他犯罪导致的人身损害”。现在阿云自首了,根据自首减刑原则,阿云的谋杀罪行可以免于追究,只追究致阿大重伤部分,按照人身损害罪量刑,所以是流放2500里。

这个看上去完美的论证过程,在司马光看来,简直是荒唐透顶。这不就等于把“谋杀”分成“谋划”和“杀害”吗?如果阿云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家里在脑子里谋划如何杀害阿大,哪怕她想出来一百零八种杀夫之法,只要她不去实施杀人行为,那又有什么罪行需要通过自首来获得豁免?谋杀就是谋杀,谋杀是人命关天的恶性犯罪,不是写在纸上的字,没办法撕成两块儿!凭什么减免呢?!这些原则,以许遵的道行,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却偏偏要做这样的文字游戏,为阿云脱罪!而他只是在为阿云脱罪吗?皇帝都开恩免阿云一死了,许遵还不依不饶,死活要逼迫司法界接受他的解释。

许遵走得太远了。

而王安石却坚定地站在许遵身后,为许遵辩护。到这个时候,阿云案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阿云生死问题,而是关系到定罪量刑原则的司法大讨论。具体说来,阿云案的判决结果,将影响宋朝法律中有关谋杀罪是否适用自首减刑的原则。许遵与王安石主张谋杀自首可以减刑,司马光反对。王安石说,允许在阿云案中适用自首减刑原则,可以鼓励自首,为罪人开自新之路。而司马光则担心,这种“自首”实在是太“便宜”了,人已经在审讯室里了,眼看着不招是死,招就有活路,是个人都会自首;而自首就可以活一一这绝不是为罪人开自新之路,而是助长杀人者气焰,让小人得志,良民受弊。

站在司马光身后的,是中央和登州的绝大多数司法官员,王安石这边似乎只有一个许遵一一当然,真理是有可能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

神宗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第四次复议的结果是赞同王安石和许遵。于是,神宗最终决定按照王安石的意见终结阿云一案。熙宁元年(1068)七月三日,神宗颁布诏书,宣布谋杀已伤犯罪可以适用自首减刑原则。可怜又可恨的登州姑娘阿云保全了性命,宋朝对谋杀案的审判原则也出现了重要调整。王安石的意见上升为国家意志,谋杀未遂已伤自首减刑成为法律新规。司马光不愿意看到的事情终归还是发生了。而司马光终其一生,从未改变自己对阿云案的观点。而且在其上台主政后,第一时间重审此案,并将阿云斩首示众,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这本来是一桩普通刑事案件的判决,事关一个女人的生死,可是却引发了一场有关司法原则的大讨论,皇帝、宰相、法官、台谏官…整个国家最有权势、最有学问的人尽数卷入。最终,皇帝出面做了终审裁判,却无法说服大多数官僚,包括司马光在内的很多人继续抱持反对立场。在这场讨论之中,司马光与王安石针锋相对,官僚集团发生分裂,皇帝显出了私心,宋朝政治的走向正在发生着偏移。这就像是现代人熟知的“蝴蝶效应”,那个叫阿云的女人犯下的罪,经过一系列的反应之后,最终影响了宋朝政治的走向。

02 蝴蝶效应的发酵——王安石挑起“朋党之争”

阿云案结案了,由阿云案所引发的司法讨论还远未结束。皇帝可以用权威对阿云案做出终审裁定,修改司法原则,也可以用行政力量强制推行这一原则,却无法说服所有官员在情理上接受它,包括司马光在内的大多数官员对阿云案仍然心存保留。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阿云案所引发的司法争论还将继续发酵、升级,乃至引发高级官员的对立、分裂。

但在当时,司马光还是情愿把他和王安石之间的所有分歧都作积极正面的解读,看作是君子之争,而君子只要在大方向上一致,通往目标的道路、做法可以不同,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君子和而不同”。

但是宋神宗对王安石的偏听偏信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两个人单独谈话是常有的事情,一谈就是一两个时辰,宰相们怕皇帝有什么最新指示,竟然就在外面候着,有一次竟然饿着肚子候到了下午三点。要知道,宰相曾公亮跟包拯同岁,年近七十,是接近退休的人了!甚至宰相府上报的常规人事任命案,皇帝都要问过王安石之后才能决定,宰相府的工作竟然要听翰林学士的指示,这叫什么规矩?!副宰相唐介是个直肠子,压不住火,当着神宗的面放了炮:“我近来常常听说陛下遇到事情就问王安石,他说行就照办,他说不行就不行,这样一来,还要宰相大臣有什么用?倘若陛下觉得我们没这个能力,就应当先罢免了我们几个。让这样的话流传天下,恐怕不是陛下信任大臣的体统!”

但犯颜直谏的唐介后来却死了,而且唐介的死直接造成司马光对王安石的态度的大逆转。

熙宁二年(1069)三月二十九日,副宰相唐介去世,得年六十。很多人相信,唐介是被王安石气死的。起因还是阿云案一一治平四年(1067)夏天山东那只蝴蝶振动翅膀所引起的气流波动,两年之后在开封政坛继续引发风暴。

熙宁元年(1068)七月,阿云案的判决结果通过皇帝的敕令下发之后,允许在谋杀罪中适用自首减刑原则,已经成为司法新规。唐介的观点和司马光一样,坚决反对司法新规,认为在谋杀这样的恶性犯罪中适用自首减刑原则是鼓励杀人,违背了法律惩治犯罪、维护社会正义的最高原则。

性格决定命运,这话放在唐介身上是最合适不过了。唐介的学识、行政能力和政绩都算不上一流,他能够登上参政高位,有一多半是凭了性格中的刚烈正直。神宗提拔唐介做副宰相,便是要借重他的“刚劲之名”来表明尊重舆论的态度。

“天子用我以直,我当以直报之”。身登高位的唐介把性格中的刚直发挥到了极致。他决心跟王安石“死磕”谋杀自首减刑新规。当着神宗皇帝的面,唐介几次跟王安石争执不下。王安石的辩论能力在当时无人能出其右,唐介哪儿说得过他?说来说去,唐介就被王安石堵在了墙角,明知道王安石不对,可是又辩不过,唐介气得满脸涨红、浑身发抖。终于,在一场激烈的辩论之后,落了下风的唐介撇开王安石,转向神宗,直着脖子喊道:“谋杀罪大恶极,全天下的人都认为自首不能减刑,说行的就只有王安石!陛下,陛下!”

就在神宗想着怎么表态时,王安石对他的辩论对手发出了致命一击:“那些认为谋杀罪不能自首的,都是朋党!他们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他们并不关心法律的真谛和国家的安宁!”

王安石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是心头一震,当年的庆历新政为什么会流产?就是朋党之论!若不是反对派用“朋党”的罪名来攻击范仲淹、富弼,仁宗怎么会放弃对新政的支持?!王安石如此得皇帝信任,竟主动发起朋党之议,又岂是国家之福?!

朋党是什么呢?结党营私、不顾大局的小集团。对于高级官员,没有比这更恶毒的攻击了。

唐介本人则彻底石化了。“朋党”这个话都出来了,看来王安石是不许有任何反对意见。你要么听他的,无条件跟他走;要么反对他,成为“朋党”!

当天傍晚,唐介回到私宅,卸去朝服,突然倒地,一病不起,不久,“疽发于背而卒”,后背上长了个毒疮,死了。这是中国史书里政治上不得志的人十分常见的一种死法。

唐介之死,着实震动了司马光,司马光算是彻底要跟王安石翻脸了。

唐介死后,宰相府成了王安石的一言堂:两位宰相,曾公亮不断上章请老,表示干不动了,要退休;富弼干脆请了长期病假,撂挑子不干了。三位副宰相,唐介已死,王安石之外,还有一个赵扑,遇事争不过王安石,只好连声叫“苦”。“生老病死苦”,中书省算是占全了。

王安石变法失败原因究考

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王安石变法最终失败了,为什么在宋神宗这么支持的情况下,变法还能失败呢?我们粗疏地从上面两个故事就能一窥究竟。

首先,王安石性格执拗,对变法一味地追求效率,以为搞定了宋神宗,有了最高领导的支持,变法之功就能水到渠成,但是他的一系列做法遭到群臣的反对,王安石提出的“三不足”,即“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更是让那些文人士大夫敬而远之,所以北宋朝堂上肯和他一起变法的人非常少。

所以,王安石为了实施他的变法策略,就只能启用那些小人。说到这儿你可能会说,王安石智力太差了,怎么能够用小人呢?你还真别把这个问题看得那么浅。一方面,没有正人君子可用,能用的就是他们;那第二个方面呢?是这帮人好用。这些小人,对于金钱激励非常敏感,变法的效率就会提高。所以王安石的新法那一派,就是所谓的新党,这里面充斥了小人,什么吕惠卿、章惇、蔡京、蔡卞、曾布这些人,后来基本上都被写到了宋史的奸臣传里面,那第三步马上顺理成章地就出现了,王安石任用这帮人去推行新法,那新法好得了吗?举一个例子,青苗法,初衷多好啊?老百姓借高利贷,不要借了,政府以很低的利息借给你。当时王安石定的政府的利息是年利二分,就是你借一块钱,到年底的时候还一块二,在今天看来这个利率很高,但在那个时代,这已经是很低很低的利率了。但这些奸臣他只有一个目标,就是对王相公负责。那新法既然说要借钱给老百姓,然后收获利息,那就要多收获利息。好,对老百姓,春天借你一道,秋天我再借你一道,你要不要借,我都要强行摊派给你借。所以变成另外一种的赋税的形式,那当然是怨声载道了。

再就是市易法,不是低吸高抛吗?那官员们应该有收益啊。所以这些奸臣小人就找这些官员要钱,那这些官员怎么办?只好拼命地去压榨那些商户。所以到市易法最后被废除的时候,达到什么情况?有四万家商户欠政府钱,执行市易法的机构雇了一千多人在全国进行讨债,那当然就是民不聊生的结果了。

这就是朱熹所说的:群奸肆虐,流毒四海。

大奸臣蔡京因《水浒传》而出名

熙宁七年(1074年)春,天大旱,久不雨,安上门监郑侠趁机绘东北《流民图》以告急文件特进。神宗反复观图,竟夜不能眠,暗自垂泪,司马光又上《应诏言朝廷阙失状》,最终变法最大的支持者宋神宗发生动摇。同年四月,神宗的祖母曹太后和母亲高太后亦向神宗哭诉'王安石乱天下'。宋神宗对变法产生怀疑,罢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职务,这是王安石第一次被罢相。

熙宁八年(1075年),王安石再次拜相,但已经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新法派内部分裂、宋神宗的动摇,变法很难继续推行下去。

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宋哲宗即位初,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新法几乎全被废掉,史称'元佑更化'。元佑元年(1086年),王安石病逝于钟山。

变法败则败矣,为何说王安石的这场变法造成大宋政治的动荡,间接导致其败亡呢?

神宗驾崩后,哲宗少年即位,神宗之母高太皇太后摄政,邀请司马光还朝主政,更化调整。而当时司马光对国家的实际状况缺乏调査研究,对政策调整缺乏通盘考虑,无队伍,无手段,无能力,无经验,空怀一腔热血,执政十六个月即抱憾而终,徒留一曲失败英雄的悲歌。

司马光身后,官僚集团的矛盾白热化,陷入“恶性分裂”,宋朝政治跌入“危辱时代”。

高太后一死,宋哲宗亲政,立即把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全部赶下台,把新党再召回朝廷。

宋哲宗

可是宋哲宗干了没几年也死了,又上来一个向太后,她虽然是宋神宗的老婆,但是她特别讨厌新党。新党再下台,旧党被召回朝廷。

向太后死后,轮到谁亲政啊?宋神宗的第二个儿子,就是那个倒霉催的,在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道君皇帝宋徽宗亲政。他又是搞宋神宗那一套,旧党再下去,新党再上来,等等。

所以说整个北宋的政治就成了“折腾政治”。而且此时新党和旧党已经变成了两个政治符号,没有什么真实的改革措施了,互相就是指鼻子骂,你是小人,我是君子,你得滚,我得来,所有的朝廷的政治就变成了一个党争形的政治。

宋徽宗

在宋徽宗年间,党争已经发展到白热化的程度。宋徽宗搞了一件事情,就是刻了一副叫元祐党人碑。高太后搞的那一套不叫元祐更化吗?旧党上台,他们都是奸臣,这是宋徽宗的观点。所以宋徽宗亲自用他的瘦金体在碑文上刻下了这些人的名字,包括司马光、文彦博,所有这些旧党全都把名字刻下来。刻下来干吗呢?立在开封,告诉所有人,这些人的子孙永远不许参加科考,如果你还活着,朝廷永不续用。这个元祐党人碑刚开始刻了一百多个人,最后名单扩大化,变成了三百多个人。而且这张名单上已经不分什么新党、旧党了,所有的政敌一概打击,包括新党当中的一些人,也列在元祐党人碑上。

这场由变法导致的党争,让北宋士大夫因内斗自我消耗,集体迷失方向,失去了制衡皇权的力量。皇帝和宰相将个人私欲与派别利益置于王朝整体利益之上,朝有弄权之相、国无“大忠”之臣。大宋朝廷失去了调节社会矛盾、应对内外打击的能力。最终,女真人兵临城下,结束了这个可耻的时代。

王安石与司马光的故事,可以说是是北宋政治文化由盛转衰的历史。

结语:南宋就不折腾了吗?

1142年1月,岳飞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与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同被杀害。杀岳飞的命令是宋高宗赵构下的,有史料记载,秦桧甚至替岳云求过情,但高宗不允。

为什么宋高宗一定要自毁长城,杀了岳飞呢?就算想与金人议和、罢战,只需罢免了岳飞的官职即可,为什么一定要杀呢?有一种说法,认为北宋那种因党争而变得僵化的政治风气,南宋是一点没拉的继承了,所以想要议和,就必须干掉主战派,没有中间调和路线,而主战派中谁的名气最大?非岳飞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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