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工作正式启动!
探索 “IP与标准融合之道”
具体评价内容如下:
1. 符合评价申请资格,初次申请标良评价的企业;
2. 已获得“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且已到期的企业;
3. 已获得“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满一年,申请更高评价等级的企业。
02 评价目的
1. 帮助企业建立标准体系,满足其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需要;
2. 审查企业标准体系是否为现行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3. 提升客户及社会大众对企业提供产品、服务标准化水平的认可;
4. 向社会展示其生产、服务过程中经营、管理的最佳模式。
03 评价流程
1.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 “ 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服务平台” (http://www.gspchina.org.cn/)注册并提出申请,选择我司作为评价机构;
2. 我司组织完成材料初审、社会评价、非现场评价、专家现场评价、结果复核等工作;
3. 评价结果在标良平台上公示无异议后,向企业颁发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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