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陕西南路162号龚宅
陕西南路162号龚宅位于长乐路口,主入口临南侧。两层楼房,双坡顶。平面构成采用传统的三合院形式,面积495平方米左右。外观立面为红色的清水砖墙。长乐路与陕西南路沿街的门斗设有巴洛克风格的拱形装饰山花,贴有装饰性的倚柱和齿形图案。大门的内侧天井这一面却是中国传统形式的处理山墙采用西方古典的建筑形式。在空间构成上沿袭了中国传统住宅基本构成,在天井的周围展开了中国形式的建筑要素,生活动线遵循了中国江南地方的传统空间次序,是典型的中西合璧折衷的建筑风格。
陕西南路162号龚宅于1916年由法国洋行买办龚待麟建造,龚待麟去世后由其子龚锡源继承,1915年(原文有错?)卖給宝昌车行的老板。1954年公私合营时期由政府接收管理,现在部分为店铺另有4户居民共同居住在这栋住宅内。
一层与二层间楼板四周和开口部四周饰有齿形图案与西洋古典装饰线脚。天井部分设有仅作装饰用的斗拱和刻有类似中国古代宫殿建筑在梁上描画中国传统故事场面的木刻。面向天井空间的客堂的中国式格子落地长窗向内后退一米,这个向内后退而形成的外廊的天花板为“双弓形轩”,是中国江南传统住宅常用的厅形式。
这个住宅的建筑外立面以巴洛克风格装饰,在空间构成上沿袭了中国传统住宅基本构成,在天井的周围展开了中国形式的建筑要素,生活动线遵循了中国江南地方的传统空间次序,是典型的中西合璧折衷的建筑风格。
后天井位于附屋与楼梯之间,横向贯穿整个住宅,并在两侧均设有服务性出入口,使后天井更具有江南传统住宅中备弄的功能,同时又将南侧主人的生活空间与北侧辅助性空间分割开来。南侧部分为中国江南地方传统住宅常用一面高墙及三面房间围合天井的三合院形式,一层的中心轴上设有家庭中规格最高的房间--客堂。天井和客堂的东西两侧分别设置前厢房和后厢房,北侧为厨房,佣人的房间和设有佣人用厕所的洗涤间。被称为“边门”的两个服务性出入口分别设在后天井东西两侧。二层与一层为同样的空间构成,客堂上层的空间是前楼,厨房上层设置去屋顶的晒台的小楼梯和箱子间。一层主要房间为主人活动空间,二层部分为女眷活动空间,据说来客接待时也同样是男性在一层,女性在二层,反映了传统的家庭生活习惯。-----资料来自《开埠后的上海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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