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甘肃省危险品运输夜间限行时间调整,从零点至六点啦!
有效遏制因夜间疲劳驾驶导致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4月23日,甘肃省发布通告,即日起,将《关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限时通行的通告》(甘公办发〔2014〕175号)规定的在全省高速公路和国道上,危险品运输禁行时间由“每日零时至5时”调整为“每日零时至6时”。
每日零时至5时,禁止各类载运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机动车,在省内京藏(G6)、青兰(G22)、连霍(G30)、兰海(G75)、福银(G70)、定武(G2012)、金武(G3017)、营兰(S1)、康临(S2)、陇渭(S14)、金永(S17)等高速公路和京拉线(G109)、银陕线(G211)、兰渝线(G212)、兰磨线(G213)、红格线(G215)、西张线(G227)、荣兰线(G309)、连天线(G310)、沪霍线(G312)、福兰线(G316)等国道上通行。
载运危险品的机动车在省内其他公路和城市道路限制通行区域的,由县级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各危险品运输企业要根据限行规定,妥善调整运输计划,对禁行时段无法到达目的地的,不得发车,不得进入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严禁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在居民区(村庄)、商店(饭店)、公园、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等人员密集和公众集聚的区域内。
相关部门要在道路收费站入口显著位置设置限行提示标牌等设施,在禁行时段内提示危险品运输车辆暂停通行。对违反夜间限时规定又不听劝阻或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本次高速限行时间调整,常跑甘肃省的危友们提前安排好运输时间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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