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全解》之鼎卦(二)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象传》所云义,一般是道或理的意思。失其义,就是失其道。此云“失其义”,不是说鼎九三之行为失其道,而是说鼎九三之爻象失其道。怎么失其道了呢?《易》卦中诸爻一般讲比应乘承的关系。此爻言“鼎耳革,其行塞”,说的是九三与六五的关系,而九三与六五既非比非乘非承,亦非应,故云“失其义”,“失其义”即失其道。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此爻之意孔子作《系辞传》已有极明确的说法。《系辞传》说:“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少而任重,鲜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胜其任也。”鼎九四为什么会有折足,覆餗,形渥,即不胜其任之象呢?
这是因为:第一,鼎卦以九二、九三、九四三阳爻为实,而九四恰是处在鼎实满盈的地位,有倾覆之象。第二,九四以阳刚之才居上体之下又反应于初六,即承于君又施于下,是它力所不能及的。况且九四应于初六,初六已颠趾,岂有不折足覆餗之理!第三,就人事说,九四是居大臣之位,任天下之事的人,而它不求贤智之士辅助自己,却应于初六,任用不可任用的阴柔小人,说明它不胜其任,必将把事情弄糟,也有“鼎折足”之象。鼎之九四有这些不利的情况其实并不奇怪,在易爻中,凡九四应于初六,一般都有损而无助。
“覆公餗”的餗怎么讲?古人的意见很分歧。《左传》昭公七年记孔子先人正考父之庙中鼎铭说:“饘于是,鬻于是,以糊余口。”鬻亦作粥。粥即饘,饘即餗。据《左传》,知鼎中所盛之餗不是别的,就是或稀或稠的粥饭。九四近君居大臣之位,故曰公餗。渥,沾濡。“形渥”,鼎折足,倒下了,里边的粥饭流淌出来,浇得九四浑身汁沈淋漓,十分难堪。辱至其身,灾及其身,故凶。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九四作为当天下之任的大臣,不称职,不胜任,弄得个折足覆餗形渥的结果,哪里还有信可言呢!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鼎的作用欲发挥出来以利天下,关键的问题在于能够举措移动,否则虽有实而无所施用。欲使鼎能够举措移动,必有虚中之耳与可贯之铉。这两个条件六五是具备的。
六五本身在鼎卦之上,受铉以举鼎,有鼎耳之象。上九在鼎之外,贯耳以举鼎,有铉之象。耳不是一般的耳,是黄耳。黄是中色。中色之耳亦即虚中之耳。虚中这一点是重要的,耳不虚中,铉是贯不进来的。上九是阳爻,故曰金铉。金铉也不是一般之铉,是坚强之铉。虚中之耳,纳以坚强之铉,举鼎是不成问题的了。但是这仅是六五已有的客观条件;六五毕竟以阴居阳,位不得正,它欲使黄耳受金铉由可能变为现实,还要努力守正,故爻辞在黄耳金铉之后更曰利贞。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易》以阴为虚,阳为实,鼎之六五是阴,阴爻无实德。但是《易》更贵中,鼎之六五以中为实,它为鼎卦之主,得鼎之道,也由于它居中,得中道。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鼎卦与井卦爻越往上越好。井之用在水,水汲而出井方为用,故井上六曰元吉。鼎之用在食,食烹而出鼎方为用,故鼎上九曰大吉无不利。鼎上九,乃一阳横在鼎耳之上,有铉象。同是上九一铉,自六五之柔看来,它是阳刚,是金铉;而自上九自身而言,以阳居阴,刚而能温,它又是玉铉。玉铉的特点是刚柔适宜,动静不过。鼎上九处在功成致用的地位,只要善处就好。恰好玉铉的特点适应这一要求,所以大吉无不利。
《象》曰: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为什么称上九为玉铉?因为上九“刚柔节”。什么是“刚柔节”?上九体刚履柔,刚柔适宜而不过,与乾卦上九之亢龙不同,是谓刚柔之节。
〔总论〕
六十四卦中鼎与井二卦直接取器物为象,井卦总体象井,鼎卦总体象鼎。井和鼎的各个构成部分都可以在各自的卦中找到相应的爻。鼎有足在下,故鼎卦之初为足。鼎之腹大而居中,故鼎卦之二、三、四为腹。鼎之上有耳,外有铉,故鼎卦之五为耳,上为铉。
而诸爻爻象则莫不与鼎之相应部位的功用有关。鼎足在下支承鼎身,故鼎卦初六曰颠趾。鼎腹大而居中,有盛物之功用,故九二曰有实,九三曰雉膏,九四曰公餗,鼎耳在上,故六五曰黄耳。鼎外有铉故上九曰玉铉。卦中有足有腹有耳有铉,合起来正是一个完整的鼎的形象。
鼎之各部分是相互作用的,鼎卦之爻各也相互作用。如鼎卦九四是腹不是足却曰折足,是因为九四正应于初六,九四所谓折足之足系指初六。鼎卦之六五是耳不是铉却金铉,是因为六五比于上九,六五所谓金铉之铉,系指上九。又,六五为耳,九三亦曰耳,是因为九三与六五不存在应的关系,而有鼎耳革之象。
就卦义来看,鼎卦与大有卦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大有卦辞直曰“元享”,鼎卦卦辞也直曰“元亨”。大有上九曰“吉无不利”,鼎卦上九亦曰“大吉,无不利”。这是因为这两卦都以尚贤养贤为义的缘故。而且卦中尚贤养贤之义全表现在上九与六五两爻的关系上。上九刚德为贤,六五尊而尚之,是为尚贤。两卦辞所谓元亨,其意义全在上九吉无不利或大吉无不利上表现出来。
大有与鼎卦还有一个与别的卦不同的共同特点,两卦之“大象”皆曰天命。大有“大象”说“顺天命”,鼎卦“大象”曰“正位凝命”。一个说顺天命,一个说凝天命。两个天命都是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至的客观必然性,即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不是超自然的上帝之旨意。顺命凝命都是适应规律而尽人事的意思。
未完待续……
本文选自金景芳、吕绍纲合编的《周易全解》,市面上非常靠谱的讲解易学知识之书,想入门或深学的朋友都可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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