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中文不是“象形文字”之十一
为什么说中文不是“象形文字”之十一
在文字考证中最要不得的行为就是杜撰。康殷在《文字源流浅析》居然杜撰出一个像蝇拍一样的捕兽器,并画一个说是捕兽器的图形。显然这是毫无根据全凭自己想象而来的。
说有如“
”等字甲骨文没有解释,于是就自己来解释。而我们看见“
”与事的甲骨文、金文的写法“
”有着明显的区别。那么要说“
”就一定是从“
”演变仅仅凭着自己的想象是不够的。
《甲骨文字典》与《金文字典》的“事”、“
”下面都是只有单“
”,没有双向的“
”。那么康殷在《文字源流浅析》中的“
”就有点来历不明了。
尤其康殷在《文字源流浅析》中说“事”的上面是“豕”、“
”的倒形“
”省变成为“
”。只是源于康殷自己的想象推论。这种省变没有理由也没有根据,只会带来更多的困惑与不解。于是通过自己的想象来判断说古人的成就是“讹”成的。康殷的学术态度显然不够严谨。
我们来看《甲骨文字典》第316页“事”的甲骨文写法
《说文解字》:“事,职也。从史,之省声。”。
《说文解字》:“之,出也。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草木曲折生长的过程是“之”字之范式。《说文解字》:“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右手形是又字之范式。丨下上通于口指向于内(种子生根发芽)是中字之范式。又、中两范式叠加。把握种子生根发芽生长规律是史字之范式。
史,之省两范式叠加。把握种子生根发芽生长规律而有所作为是事字之范式。
《说文解字》:“吏,治人者也。从一、从史。”。一、史两范式叠加。以律而行职是吏之范式。
《说文解字》:“使,令也。从人、吏声。”。人、吏两范式叠加。以律而行职令人作为是使字之范式。
所以《甲骨文字典》上说:“故'事、史、吏、使’等字应为同源字。”内在关系一望而知。根本不用讲那些有的没的故事。文字是相互关联的。文字的构件都是范式。范式在拆借过程中,都应该保持其固有的意蕴。
从“
”演变成《金文字典》第155页“
”,最上面多出的那个部分与甫字《甲骨文字典》第355页上的写法“
”上面那个部分是一样的。“甫”通“父”。父是有子女的男人。下力于田是“男”。那么就很容易理解“田”上长苗“
”就是“”甫字蕴含“父”的内涵了。下种而而使苗生也就是是事的一个意蕴了。《说文解字》:“中,内也。从囗、丨下上通也。”。“丨”上下通与囗(性0交)是中字之范式。性0交即下种。故“中”又有由外入内的意蕴。很容易理解到用手种植还得有所收获才是“事”的本来意思。 插旗子不是随便每个人都需要或可以做的“事”,下种却是随便每个人都可以做的“事”。而种田(性0交)又几乎是正常人在一生中都是必须要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