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师表
为人师表是幼儿园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对于学前教育工作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为人师表其实是对幼儿园教师良好师德的高度概括,也是一名合格幼儿园教师的道德底线。《教师法)第八条第一- 款明确规定教师应该“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第五条也提出教师要“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专业标准》中明确提出了幼儿园教师应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的基本要求。
“为人师表”主要是指幼儿园教师要注重通过自身的言行举止对幼儿发展发挥积极的影响和教育作用。“以自己的言为幼儿之师,以自己的行为幼儿之范”让自身成为促进幼儿发展的最有力资源。学前期幼儿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且心理承受能力薄弱,自主和自理能力较低,缺乏是非判断力,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生活中非常依赖幼儿园教师,幼儿园教师的一 言一行在他们的心且中具有无可比拟的“权威地位”,对幼儿园教师言行举止的无条件模仿是幼儿学习的主要方式之一,这就要求幼儿园教师要成为幼儿学习的“榜样”和“模范”,对幼儿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示范。幼儿园教师必须要做到品德高尚、举止文明,才可能在自己的保教工作中实现“以德育德、以才育才,以爱育爱”的春风化雨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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