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以主观价值为基础
市场经济以主观价值为基础,只有真正认识价值的主观性,市场经济才有可能,否则市场经济就是空中楼阁。主观价值还是客观价值,与不同的经济制度之间有着对应关系,下面将予以说明。
我们强调价值的主观性,不是因为这是我们喜欢的理论,而是因为人类的经济活动本来就是从主观价值出发的。门格尔对此进行了充分的说明,他从欲望,一个基本的主观概念出发,说明满足欲望需要财货,财货满足欲望的属性要被认识,所以财货也是一个主观概念。不同财货之间根据满足消费欲望的远近,区分为高级与低级财货,如低级财货是主观的,那么高级财货也是主观的。对欲望来说具有不同重要性的财货之间产生交换,在交换基础上产生价格。这样,门格尔就在主观价值的基础上建立了经济理论,它是非常现实的,同时也揭示了“自发的,必然是主观的”这一原理,这也是哈耶克非常欣赏门格尔的原因。
门格尔的主观价值思想是对古典经济学价值理论的重要纠正。古典经济学的“小政府”主张是可取的,但其价值理论是错的。计划经济在二十世纪的流行,意味着古典自由主义遭受严重挫折,这一挫折或许与它错误的价值理论有关,即客观价值论不能在根本上为自由市场辩护,不能驳倒导致权力扩张的思想潮流。同样,新古典经济学只是名义上的主观价值,或者说,它只是心理意义上的主观价值,而不是个体选择意义上的主观价值,在新古典经济学中,个体只是对约束条件做出最大化的反应。个体的行为是可以由外部条件设定的,是可以“被最优”的,这也是指向计划经济与干预主义的。
主观价值论强调人的判断或发现,认为商品的价值不是由其物理属性决定,而是人的判断或发现决定的。在主观判断的基础上产生交换和价格,在价格的基础上出现利润和亏损,价格与盈亏协调企业家的行动,从而配置资源。
相反,如认为价值是客观的,那意味着他人知道你的需求,需求的满足可以以配给的方式实现,他人可以替你做出价值判断。计划经济和干预主义就是假设政府知道什么能满足大众的需求,然后把相关的产品生产出来就可以,不需要大众自己去选择。与客观价值论对应的价格是人为确定的价格或均衡价格,而不是市场自发生成的价格。这种价格不具有协调企业家的行动,使消费者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的功能。所以要区分两种价格,一是在无数个体主观评价基础上产生的价格;二是人为确定的价格,或经济学家计算出来的价格,或政府认为合理的价格。
那些有助于大众利益增进的经济制度是满足主观价值的要求的,或者说,承认主观价值或建立在主观价值之上的经济制度才有助于大众利益的增进。计划经济或干预主义的经济制度是对主观价值的否定,因此也是损害公共利益的。
如认为价值是客观的,是可以用外在的客观指标来衡量的,那么这时个体就不需要自己去判断价值,他不再是行动人,他变成了实现某个给定目标的手段。当个体变成工具,不需要自己去判断,去发挥自己的创造性时,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就停滞。比如,当把GDP,论文数,或技术水平(高科技)作为追求的目标时,就是否定了主观价值,它会造成资源的错配和不公正地扩大收入差距。
主观价值是双向的,企业家判断消费者需求,消费者也判断企业家提供的商品在多大程度上满足自己的需求,是否划算等。这意味着,当收入的来源是消费者时,才满足“主观价值”的要求。如收入来源是政府就不能满足这一要求,因为政府是公共部门,政府官员并不拥有公共资源的财产权,他们不会像企业家和消费者那样审慎地考虑怎么花钱,因此政府投资或消费行为产生的价格信号是扭曲的。
所以,主观评价必须是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评价。在这个评价基础上产生的价格才是市场价格,也只有如此产生的价格才具有协调不同个体的行动,促进公众利益的功能。相比之下,各种竞赛中的专家评选,貌似也是主观评价,但实际上恰恰是对主观价值的否定,因为这种评价不是产权主体做出的。事业单位普遍把获奖当作“成果”,殊不知,成果也是主观价值概念,只有满足需求,在市场竞争中胜出的才能被视为“成果”,专家评选出来的不能叫成果。
新制度经济学家把经济制度视为一个交易费用问题,而在我们看来,并不是不同的交易费用决定不同的经济制度,而是对价值的不同认识决定了不同的经济制度。经济制度只能区分为肯定主观价值的经济制度与否定主观价值的经济制度,这种区分才有经济意义。比如,科斯把市场和企业视为两种不同的经济制度,但是假如企业组织是自发产生的,那么它和市场交易一样,都是肯定主观价值的,因此它们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因此不能被视为性质不同的经济制度,事实上企业就是市场的一部分。
文章说明经济制度本质上是一个价值理论的问题,价值理论与经济制度之间具有相关性。计划经济,干预主义和超出维护自发秩序所需的公共部门或公共支出是一个价值论的错误,它们只是程度的差别,本质上是一回事。如人们不能理解主观价值,计划经济将会换一种形式回归,即以干预(如产业政策)和大规模的公共支出的方式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