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卷风刮了3分钟走了,但这里有关于巨灾保险的全部重要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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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辽宁开原市突遭巨大龙卷风,持续数分钟,龙卷风附近风速达23米/秒(九级)。据初步统计,此次龙卷风已经造成6人死亡,190人受伤,受灾民房744户,受灾楼房3591户,受灾人数达9900余人,旱田受灾约1500亩,可谓是损失惨重!

辽宁开原市龙卷风

而且根据气象报告,预计今起三天,辽宁省多地将出现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天气,当地老百姓仍需注意防范强对流天气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龙卷风发生时的气象图

出现这样的巨大灾害,人们受到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有没有赔偿途径呢?

什么是巨灾保险?

所谓巨灾,是指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特别巨大的破坏损失,对区域或国家经济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事件。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有地震、海啸、洪水、飓风、特大风暴潮等。

我们可以看到,这些自然灾害都是非常大型、而且会造成难以想象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一般的暴雨、冰雹、下雪等都够不上巨灾的标准。

换言之,巨灾必须达到一个规定的阈值,在瑞士再保险sigma报告中,从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死亡人数的角度,对巨灾进行了定义。

巨灾定义的阈值

不去看这些阈值的话,在国际上,通常将导致财产直接保险损失超过2500万美元,并影响到大范围保险和被保险人的事件定义为巨灾风险。

巨灾保险,顾名思义就是针对上述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保险来分散风险,从而达到降低损失的目的。

中外巨灾保险体系

英美日等保险发达国家的巨灾体系已非常成熟。以2018年为例,因自然灾难造成的损失达到1600亿美元,其中800亿美元损失获得保险覆盖。

不过,各大洲之间的巨灾保险覆盖率可就大相径庭了。2018年自然灾害损失之所以能有50%被保险覆盖,得益于损失最大的北美保险覆盖率高,达到64.63%。

2018年各大洲巨灾保险覆盖率

01
国外保险发达国家的巨灾体系

国际上保险发达国家的巨灾体系值得我们借鉴。

  • 日本:重点的巨灾防范对象是地震,其地震保险制度采取政府与市场互相协助的巨灾保险模式。企业财产地震保险完全由商业保险负责,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和政府共同作为承保主体。家庭财产的地震风险以超额赔款再保险的方式承保。

  • 英国:则是洪水多发国家,其巨灾保险制度属于市场主导型。在英国的洪水保险模式中,投保人以自愿的形式投保。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承担全部的巨灾保险风险。英国政府的主要责任是加大防洪投入力度,兴建防洪设施,促使洪水风险具备可保性。

  • 美国:也是洪水多发国家,但它的洪水保险制度与英国又不一样。其建立的是由政府参与的、强制性的国家洪水保险计划,保障对象是居民家庭财产及小型企业财产,属于政府主导型巨灾保险模式。政府鼓励私营保险公司以代理人名义营销出售洪水保险,政府负责销售所得保险金的统一管理与使用。联邦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充当再保险人的角色。

02
国内巨灾保险体系

我国一直在尝试构建巨灾保险体系,早在1998年特大洪水灾害那一年就开始探讨巨灾体系构建了,当时保险赔付金额仅占整体经济损失的0.2%。

到了2006年6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表示,我国要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

2014年"新国十条"发布,终于明确提出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并在深圳、宁波、大理开展试点。其中,深圳、宁波属于综合性巨灾保险,提供多灾种风险保障,云南大理因处在地震多发地,只针对地震灾害提供风险保障,属于单项巨灾保险。

  • 深圳市由政府出资3600万元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25亿元的风险保障,承保范围包括暴雨、雷击、地陷、滑坡、泥石流等15种自然灾害导致的人身伤亡,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万元(现在已经升级到了25万元)。

  • 宁波市财政每年出资3800万元向中国人保财险购买巨灾险,应对台风、暴雨和洪水三种灾害风险,补偿家庭财产损失救助和人身伤亡抚恤两项费用,限额分别为2000元和10万元。结果第一年保险公司赔款支出近8000万元,实际亏损达6000多万元。因此,从2016年起,宁波市巨灾保险保费由3800万元增加至5700万元。

  • 云南大理则受困于"保费谁出"的问题,导致试点工作难以推进,直到两年后才重新启动。由省州西县三级政府财政全额承担保费。农村房屋保险赔偿限额从2800万元到42000万元不等。居民保险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为10万元,所有被保人累计保险死亡赔偿限额8000万元/年。

在我国特殊国情下,发生巨灾第一序列靠的是政府,虽然在中央领导下,我国发生巨灾时的应对速度、救援投入以及灾后重建等工作都非常给力,但无疑对政府财政压力也是很大的。

个人如何做好巨灾风险防范?

天灾之下,防不胜防,作为个人来说,除了依靠国家之外,我们还能有什么方式来做好巨灾风险防范,来降低个人和家庭的损失呢?

01
投保人身意外险

从深圳、宁波、大理试点我们可以看到,虽然都是由政府买单,但每个人的身故限额偏低,最高的深圳也只有25万,财产的保障则更少了,这并不能体现出人的生命真正的价值。

因此出于对自己和家人负责,都应投保好一份意外险,这是保险杠杆最高的险种了。

投保时要注意免责条款,是否有把龙卷风等自然灾害放在免责条款中。在选择时应选择免责少的产品。

任何自然灾害都没有免除责任的意外险

上面这个意外险产品的免责条款就没有大问题,自然灾害是涵盖在其中的。

此外还要注意的是,合同应放在好记的位置并告诉家里的主要成员。因为身故赔偿是一定要向保险公司申请才会赔付的,保险公司不会主动去进行赔付。万一不幸身故的话,家里人却不知道有这份合同,那就无法领取保险金了。

02
投保家财险

上面说的是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障,还有一个我们很容易忽视的险种就是家财险。

在我们为人身、为车辆投保的时候,却总是忘记给我最大的资产房子来投保。

而发生巨灾,如地震、洪水、龙卷风时,造成财产损失最大的就是房子了,转移了房屋损失的财产风险,也就保障了我们最大的财富。

在投保家财险时,我们也要注意免责条款,有些险种是把地震、海啸免责的,如下面这款产品:

除外地震、海啸保障责任的财产险

还有的财产险保障就更是缺斤少两了,只保障火灾、爆炸、外来飞行物或其他建筑物坍塌等,保障范围大大缩水。

保障范围缺斤少两的家财险

还有的产品则是把所有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都囊括在保障责任之中了,这样虽然保费会贵一些,但是性价比还是很高的。比如下面这款产品,其责任免除条款就没有包括任何自然灾害。

保障责任最全的家财险

具备"准公益性质"的巨灾保险在我国发展的速度较为缓慢,国内自然灾害的数据不完备,建立巨灾模型在估计巨灾经济损失时存在较大偏差,发展巨灾保险风险很大但盈利很小,保险公司的动力不足。3家试点运行至今,也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

我国巨灾体系建设还在摸索阶段,面对天灾,除了祈祷和依靠国家之外,我们还应该做好个人的巨灾风险防范,尤其是意外险和家财险的配置。这是目前体系下,个人和家庭转移巨灾人财损失的重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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