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兰山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松原扶余“10·04”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巩固兰山学校交通安全形势,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儿童交通安全,按照市教育局、县政府和县教育局统一部署,依据通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柳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河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明电[2020]20号)要求,决定从2020年10月6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县委、县政府和教育局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的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秋冬季节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盯重点、抓关键,查隐患、强整改,补短板、保安全,持续推动落实校车安全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专项治理、综合治理,全面夯实校园交通安全基础,坚决遏制涉校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使全校道路交通安全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影响校车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有效整改,全校交通安全基础进一步有效夯实,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进一步有效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继续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深入开展教职工交通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儿童不乘坐不合格车辆,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致学生及家长公开信,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督促学生家长坚决不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学校、幼儿园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防校车事故的发生。要认真开展校车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高司机、随车管理人员和乘车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校车安全管理打牢坚实的基础。
(二)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
1.排查校车驾驶人资质情况,驾驶员除持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外,还必须持有校车驾驶员合格证。通过清查年审、交通违法、事故责任情况,看是否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是否熟悉运行路线的交通状况、气候条件、沿线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等情况,是否具备应对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驾驶能力,是否具备处置交通、汽车燃烧等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把好校车服务者准入关,严格驾驶员准入门槛。重点整治无驾驶证、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驾驶、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素养不高、应急处置不力等问题,切实提高校车驾驶人安全能力。
2.排查校车安全运行情况,把好校车准入关。全面清理是否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是否悬挂有效校车标牌,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是否配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全面清理未取得校车标牌参与校车服务的各种车辆。重点整治校车“带病”运行、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安全设备不配套、随意变更行驶路线、超速、超员等问题,坚决取缔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小型面包车、低速箱式货车等“黑校车”,坚决打击非法营运和非法接送学生、幼儿等行为。学校要劝止学生搭乘非法营运车辆,发出《关于拒乘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告知函》,要告知学生及家长“黑车”的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在营运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引导学生及学生家长自觉抵制乘坐“黑车”,让学生养成安全乘车、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3.排查校车运行道路安全情况。完善校园周边、校车运行关键路段防冲撞、隔离护栏、警示标志、信号灯、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加强车辆超速等违法行为动态监控,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及时消除校车行经危险路段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四落实”。切实保障校车安全运行。
(三)开展民办园接送车辆安全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民办园接送幼儿车辆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对民办园自有车辆和租用车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符合要求的车辆要纳入监管范围,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缔。督促辖区内民办园要切实担负起接送幼儿车辆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办法,确保接送幼儿车辆运营安全。
(四)提升校园周边交通安全
1.对校门及校园周边道路、设施等交通状况开展核查。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要向当地政府及公安、交通等部门进行通报。
2.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在校内推广应用校园门禁控制系统,严格校园车辆出入管理。教工车辆与学生上下学错时通行,实行人车分流,减少校门口及周边交通安全风险。
3.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科学规划设置校门及周边路段交通标识、标线、缓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适当增加校园周边道路监控设施,在学生(幼儿园儿童)上学(入园)、放学(离园)等重点时段及校园周边重点道路,增加交通巡逻和疏导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推进。学校要按照本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切实把校园交通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划片包干,要将工作逐项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学校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细化压实责任,抓好具体落实。各部门务必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学校要利用各类媒体和广大师生家长力量,营造严管、严治、严罚的舆论声势,倡导遵章守法新风尚,积极打造“生命安全”命运共同体。要利用微信、短信、公众号、致家长一封信等媒介,通过安全教育课、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开展全方位、全时段、全时空的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使“珍爱生命,文明出行”理念成为广大师生家长共识。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