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守摊子”也是过
昨日从全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推进会上获悉,我省综合运用履职尽责考核成果,推进干部能上能下,27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28名履职能力、精神状态或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被组织调整,22名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被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湖北日报 2016年4月12日)党的十八以来,十八届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再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无疑不是为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筑牢党的执政根基。在这一系列党的主题实践活动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思想得到了进一步洗礼,灵魂得到了进一步升华,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得到彰显,党风、政风、民风为之一振,党心民心进一步聚拢。尽管如此,在新形势下作风建设中,少数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 缺乏担当精神,明哲保身、投鼠忌器,一切只为了“守摊子”、保“帽子”。他们之中有的奉行“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日子得过且过,工作得干且干;有的认为当下“当官不易”,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与其可能犯错不如不做;还有的认为反正升迁无望,不如保持“淡定”,将“摊子”守到退休。有时候,笔者不得不承认,有的党员干部“守摊子”手段之高、技术之好,几乎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他们在自己“一亩三分地”中“耕耘着”、“忙碌着”,既不会触动道德的“底线”,也不会触摸纪律的“红线”,更不会触及法律的“高压线”,尽管平平庸庸、碌碌无为、无所建树,但总能左右逢源,仕途“一帆风顺”。他们在“无为”中“有位”,在“有位”中“无为”。“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党政干部应心怀为民之心, 应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守摊子” 的干部,摊子守得再好也是过!因为“守摊子”不但会错过发展契机,耽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而且会形成推诿塞责、慵懒散拖不正之风,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党员干部“守摊子”害人害己、误国误民,“守摊子”思想行为必须根除。一要解放思想,极力打破消极“守摊子”的思想,树立“不发展或慢发展就是落后”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在推进“四个全面”建设中不等、不靠、不要,一马当先。二要坚持以“无为即有过”的用人导向,制定更加完善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更加科学的干部考评标准,着重对工作成绩的考核,积极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让“守摊子”干部无“摊”可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