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女童成“老赖”?娇嫩的花朵经受不住众人撒盐!
文丨崔桂忠
近日,“9岁女孩被限制消费”一案引起热议。
据媒体报道,8年前,女孩陈某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父亲杀妻后准备卖房,但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没能过户。
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某偿还55万元。因为其无法还钱,11月25日,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
9岁大的孩子也能成老赖,这不是笑话吗?多名法学学者表示,没见过未成年人被限制高消费,陈某可能是国内迄今为止年龄最小的被执行人。
如果说有错,只能怪她父母,孩子生活的环境,对她的人生有着怎样的打击,心理得有多大的伤痛?
虽说民间有“父债子还”的说法,但并不是法律规定。法律上规定,作为遗产继承人,子女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偿还债务的义务,超出遗产继承范围的债务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否则就出现了所谓的“父债子还”,这个只是民间道义,不是法律规定。
本案中,这个孩子作为遗产的继承人,对于父亲留下的债务,她的偿还义务不能超过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她只有一套父亲留下来的房子,如果被收走、拍卖了,相当于无家。
法院要求孩子偿还债务,和限制高消费,没有太直接的联系。如果法院害怕这个孩子处置了房产,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对一个9岁孩子限制高消费,就是一个错误。一个儿童,能有什么高消费呢?
法理不外乎人情。发布限制消费令的初衷是为了促进行为人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但陈蔓才9岁,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执行判决不是她能单独决定的,所以对孩子采取这样的措施,“是违背制度初衷的,过于机械”。
被法院列为黑名单老赖,是有过欠钱不还的失信人,9岁大的孩子她知道什么,不应该给孩子扣这么大的帽子,还限制消费。孩子没了父母,本来就够惨了,这时候应该尽量帮助她渡过难关。孩子还小,不要给她产生负面的消极心理影响,心理的影响会影响一生的。
美国著名作家卡森·麦卡勒斯说过:儿童幼小的心灵是非常细嫩的器官,冷酷的开端会把他们的心灵扭曲成奇形怪状。一颗受了伤害的儿童的心会萎缩成这样一辈子都像桃核一样坚硬,一样布满深沟。
孩子处于成长发育阶段时,对外界事物的认识和主观的心理活动都还处于幼稚和不太稳定的发展变化时期,心理与行为的发展处于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偏离正常轨道的阶段,一旦受到有害因素的干扰,就会对孩子以后的心理和性格埋下阴影。
我们对儿童所做的一切,都会开花结果,不仅影响他的一生,也决定他的一生。“现在,我最担心的是,这件事曝光后,有人会把孩子身世引出来,害怕孩子会遭受社会非议,因为有人说过她是杀人犯的女儿。但孩子是无辜的,并且是最大的受害者。我们不祈求大家能够帮助她,只希望不要拿恶意的眼光看待她,给孩子一条生路。”这是孩子养母的心声。
9岁女孩遭此不幸,不仅该得到同情,更应得到帮助。当地政府理应主动作为,为孩子遮风挡雨,不要让孩子因此事而生活和心灵受到影响和伤害。希望司法机关能在处理好法理的同时,也能从情理出发,照顾女童的最大利益。也希望我们普罗大众不要道听途说,以讹传讹,客观公正看待本案,为女童营造一个好的成长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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