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酒酒酒酒啊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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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饮酒过量的人不是饮酒,是在糟蹋酒。只有适量饮酒的人,才是理智的、懂得酒的。
征文作品,原文标题:《酒酒酒酒酒啊酒》
文:谭国锋 | 整理:酩悦团队
小时候,觉得酒是了不起的东西,因为它是用来敬祖宗的必不可少的祭品。即使在最艰难的岁月里,它也不曾退出过祭祀的舞台。上了小学,能认字了,就爱上了看书。梁羽生的武侠小说和《杨家将》、《水浒传》、《小将呼延庆》等传奇说部,都令我陶醉。书中那些英雄好汉多是喝酒的。他们喝得兴高采烈的酒,透过字里行间,散发着清香。这伴着书香的酒香,也灌醉了我。幼小的心灵里,已初步认定:英雄好汉都是能喝酒的,不能喝酒的人,没出息。
那时候,因为家贫与生性懦弱,我常遭受欺凌折辱。救世的英雄豪杰,就是我的偶像啊。我为现实生活中的自己不能闻酒味而羞愧,觉得自己真不像是一个男的。后来上了初中,学了些古诗,又读了唐诗选、宋词选之类的书,对酒更着迷了,一句“太白斗酒诗百篇”可以让我出神半天。再后来,古龙的武侠小说中的哲理影响了我,使我渐渐走出了自卑的阴影;而古龙嗜酒如命的传说,因此更令我心动。
参加工作的第一年,我第一次喝酒了,是单位的领导给斟的,约有二钱。盛情难却,加上同事们又在一边瞎起哄,我就硬着头皮喝下了平生第一口酒。至今还记得那一口酒,使我脑袋晕乎乎的,急忙上宿舍躺下。后来据同事说,我当时的脸很红,耳朵更是红透了。
第二年,换了一所偏远的学校。有一个月,每一个星期都有人办喜事请我们全校老师喝酒。因为我有了第一次的喝酒经历,同事们起哄得更起劲了。于是,我碗里的酒一次比一次多。到了最后,我已能灌下满满一碗酒而若无其事了。
印象中,有两次醉得很惨。其中一次醉酒,与爱情有关。她就在我的旁边,却离我比天涯还远。我在喝了一杯名酒之后,又一口气灌下了六杯别的酒(当然是小杯的)。我知道自己醉了,但强忍着,回到住处,才肯吐出来。而在此之前,我曾听说过一个同学喝啤酒醉得很厉害的事,但我不信:喝啤酒等于喝糖水,怎么会醉?不相信的结果,是我醉得当堂吐了。两个同事急忙将我扶回宿舍。躺在床上,又吐了几次,我感觉舒服了些,沉沉睡去。一觉醒来,但觉满嘴发臭,满室发臭。更要命的是,肚子憋得难受,门却被同事在外面关上了。他们怕我因酒醉而从三楼摔到地上。(我的宿舍就在三楼。)时正夜半,我不好打扰人,(那时候正流行BP机,我当然也没有手机。)只得用旧报纸、塑料袋加上水桶,在宿舍里解决。经此两场大醉,我对酒的兴趣大减。喝啤酒大醉后的那个晚上,写了一篇《戒酒辞》,但现在已找不到原稿了。酒,自然也没有戒成。
虽然醉过酒,但我其实并不怪酒。一个人,如果自己不知自己有多大酒量,非要硬喝,喝醉了,除了该怪自己,还能怪谁?
古代和今日都有人说酒能乱性,我觉得这是一个笑话,和“饮贪泉水就成贪官”、“女人是祸水”一样的大笑话。
相传广东有“贪泉”,凡上任经过此地饮过此泉水的官,都成贪官。晋代吴隐之却不信这个邪。他不但饮了“贪泉”水,还在旁边写了几句诗,大意是:“人云饮此水,一瓢抵万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后来,他成了平民百姓都爱戴、尊敬的清官,连皇帝也为了保障他的安全而费尽心思与叛军周旋!我想,贪泉水是不该作为贪官们开脱其贪污罪责的正当理由的。因为吴隐之就饮过,他没有变成贪官;而当代巨贪成克杰、胡长清之流,到广东省饮过贪泉水的可能性并不大(甚至没有可能),——至少我没见过关于他们饮贪泉水的公开的报道,我更不信他们会偷偷地去饮,——但他们都成了贪官。
至于“红颜祸水”之说,更是大谬:你能说楚霸王失败是因为虞姬吗?明朝的崇祯皇帝是不迷女色的,连人家送给他的大美女陈圆圆他也送了给人,但明朝还是在他老人家的统治下灭亡了。我也没听说过希特勒和日本鬼子发动战争是为了女人的缘故。
同理,酒也不该成为“乱性”的借口。——我也醉过酒,而且就对着我心爱的女子,但我就没有乱性,只是强忍着,回到住处才肯呕吐。(不要以为我其实没醉因而可以“强忍着”,我当时忍住不吐真的忍得很难受。)
我所知道的是,适量饮酒可以御寒、可以活血行气,对人有好处。(邓小平那么长寿,就是一个好例子。)饮酒过了量,才于人有害。正如吃饭:每顿饭吃两三碗的量是正常的,于人有好处;若每顿吃十多碗的量,大约会使肚子撑得难受。难道该说这是饭的罪过吗?
其实,饮酒过量的人不是饮酒,是在糟蹋酒。只有适量饮酒的人,才是理智的、懂得酒的。
古人云:“酒逢知己千杯少。”谁是我的知己?谁来与我干杯?
诗文达意,美酒传神,写尽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