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落地,夫妻离婚后房产无需再争,明年起一律如此处理
如今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各个行业都在快速进步,曾经低层的砖瓦房已经逐步被取代,现在都是高达数十层的电梯住宅,生活环境和以前也有着巨大进步,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但如今的房价也是实打实地高,还有数据表明,平均商品房价已于7月踏破了万元的关卡,并且后续的三个月也都维持在了万元以上,在这么高的房价下,购入一套房产需要花费很大的代价,所以很多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都会非常谨慎。
白岩松也说过:高房价不仅毁灭了年轻人的想象力,还毁掉了无数年轻人的爱情。
某婚恋网站的数据表明,有45%的男性和74%的女性只接受买房结婚,拥有房产已经成为了结婚的一道高门槛,大多年轻人想要结婚都需要买到房才可以结婚。但《2018年全国购房者调查报告》显示,全国平均购房年龄为29.5岁,这意味着很多年轻人结婚的年龄可能要接近30岁,结婚变得越来越困难,有数据显示15年的结婚率有9%,但19年却降到了6.6%,这也是目前人口老龄化的原因。
结婚的人数在不断地减少,但离婚的人数却不停上升,在9月的时候,民政部发布了“201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的数据显示19年全年共有470.1万对离婚夫妇,同比上涨5.4%。离婚产生的问题也就越发凸显。
而近年来网上总能看到离婚各种各样的新闻,目前“闪婚闪离”,“骗婚”的现象并不罕见,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由于80年代计划生育的关系,这代大多都为独生子女,婚后双方缺乏对婚姻之间磨合的耐心,稳定度比起以前来说有较大的下降,这也是离婚率持续增加的原因之一。
有统计显示,我国城镇居民的实物资产里,户均住房资产187.8万元,占比高达71.2%,住房拥有率达96%。可以说房产对家庭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一旦离婚,“房产”也就成为了除“子女抚养权”外最多的争执点,许多家庭因此对簿公堂。
不过,关于离婚财产的分配方面,在21年年初即将施行的新规《民法典》中有了更加全面的规定,同时将夫妻之间的财产进行了严格的分类,未来财产的分配将根据分类的结果再行细分。
1.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某方在婚前全款购入的房产,若婚后增加了配偶名字,认定为自愿的赠与行为,属于共同财产。
若婚后使用婚前个人财产买房,并登记上夫妻两人名字的,同样认定为自愿的赠与行为,属于共同财产。
2.夫妻之间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若夫妻某一方在婚前使用个人财产全款购入了一套房产,且产权只登记在自身名下的,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若夫妻婚后某一方使用个人的婚前财产全款买房,并且产权上只有自己的名字,则视为个人财产。
3.继承或赠与所获得的其他财产
结婚后,夫妻某一方通过遗嘱继承的房产,如果在遗嘱中明确指出了归属某一方,那么则视为某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在遗嘱中没有明确指出或含糊不清,则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在婚后,夫妻之间某一方的长辈通过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且产权上只有某一方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属于赠与行为,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若产权上登记了两人的名字,则属于夫妇间的共同财产。
若夫妻在婚后购入一套房产,并打算在未来赠与子女,房产证上只有子女的名字。这种情况下需要确认子女是否成年来进行划分,若子女成年,那么属于赠与行为,房产属于子女,离婚后无权分割;若子女未成年,则不属于赠与行为,房产依旧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离婚进行均等分割。
无法证明财产属于某一方的情况下,统统认定为公共财产。
从上述规则我们可以看出,在结婚证办理之前,已经持有并且有相关凭证的,婚前协议公证的房产,大多都为个人的婚前财产 。离婚时房屋如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将不可分割,若属于共同财产,将实行均等分割,但其中有一种特殊的情况:若婚前某一方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共同承担后续还贷该如何分割?
我们假设男方婚前首付款30万,在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的部分,无论是个人还款还是双方还款都属于共有财产)100万。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将房产按照市场价评估或售出可得200万,在扣除30万的首付款后进行55分割,也就是双方平均分得85万。而首付款则依旧属于婚前的出资人男方,最后男方获得115万,女方获得85万。但如果在离婚时,房贷没有还清的部分将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
而规定中还对家庭中承担义务较多的一方有着利好: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某一方遇到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分割比例会有所照顾,通常在一成左右。
总结:可以看出,《民法典》对财产的分割方式更加全面详细,以结婚、离婚为时间点进行划分,对财产的权属也有明确说明,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对于婚后在不动产权证上添加名字的情况,需更加谨慎,避免遇到“骗婚骗房”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