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畅饮,不惧索赔。
亲朋好友共同喝酒醉死赔偿的案子已经不是个案,没有原则的保护醉酒死者,于法无据,影响正常的社会交往生活,只要不强迫他人饮酒,没有主观恶意,对醉酒者尽安全保护责任就不存在民事赔偿责任,山西一醉酒死亡者家属将10名同饮酒者告上法庭,索赔100余万元,一二审法院判决驳回醉酒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喝酒无错,何来赔偿责任?只要发生人身伤亡就必须抓个垫背的,动不动就“未尽安全保护责任”判决同饮酒者赔偿,已经背离法律规定,有损法律尊严,按家属索赔逻辑,共同饮酒就必须承担责任,那么交通肇事是否可以追究提供肇事工具的汽车生产商?无限扩大侵权责任,有失公平公正原则,无过错,无侵权行为依法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基本的法律底线,某男子花一千元购买了一颗树,砍树中被树枝砸死,竟然也起诉卖树人赔偿73万元,驳回死者家属赔偿请求,没有悬念,滥用诉权,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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