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表决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三大看点

美国众议院当地时间周三表决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该法案要求,外国发行人连续三年不能满足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对会计师事务所检查要求的,禁止其证券在美国交易。该议案已于今年5月在美国参议院获得通过。

美国众议院通过的这个法案也被解读为是关于限制中国公司在美上市的议案。主要有三大看点:

第一个看点是,为什么会被解读为限制中国公司在美上市的议案?

为什么美国通过的《外国公司问责法》被称为是限制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的法案。主要看看该法案所作的相关规定。

规定明确,如果外国公司连续三年未能通过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审计,将被禁止在美国任何交易所上市。

看起来并没有什么问题的限制条款,为什么会被解读为阻止中资企业在美国交易所挂牌上市呢?

原因在于如果遵守该法案,就意味着我国的公司需要接受PCAOB对会计底稿的审查,这一行为直接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国家保密局和国家档案局2009年制定的《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

因此,这一法案的通过就意味着中资企业难以登陆美国交易所,而美国出台的法案也当然是主要基于对我国法规的规定。

第二个看点是,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这一法案的通过到底会对中概股有哪些影响?

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的制定和通过从两个方面对我国上市企业造成影响:

一是对现在已经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概股票,可能会面临退市的风险。因此,《外国公司问责法》通过以后,受此影响,部分热门中概股,如拼多多、蔚来汽车等盘后跳水。

二是准备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对于上市可能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上市难度增大。

第三个看点是,我国的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如何应对?

在资本市场已经高度全球化的今天,加强跨境监管合作,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

面对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对我国企业在美国上市遇到的问题,我们应该从两个方面做出应对:

一是对于在美国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A股和港股回归的方式解决这些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在美国退市以后形成的难题。当然,回归A股和港股仍然需要达到一定条件。

二是加快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质量。去年,科创板已经推行了注册制,今年创业板马上要推行注册制,未来要全面推行注册制。实际上就是为了迎合这些新业态、新模式互联网企业的IPO需要,同时也是通过资本市场的退出机制建立提升资本市场的质量。

目前截至今年10月2日,中国在纳斯达克、纽交所和美交所这三大美国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共217家,总市值2.2万亿美元。自从今年5月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法案获参议院通过后,事实上对一些中国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已有一些考虑和安排,已经有9家中概股在香港二次上市,包括京东、网易等。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回归将成为趋势。(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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