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王阁序》的背后:14岁小子犯众怒,写下千古名篇,今被纳入课本
导读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句千古绝唱似乎让人亲临滕王阁,使得那广阔无边的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美景跃然于眼前。
这篇《滕王阁序》共七小节,从第一节点题开始,通过由近及远的景物描写方式进行抒怀言志,最后自我介绍鸣谢结篇。真正做到了“揽汉唐人文成一序,绝江山美景于片言”。
不过让我们难以想象的是,此千古第一名篇竟是年纪轻轻的王勃在犯众怒之后,临场发挥而作的结果。也正是这次挥墨,使得王勃再一次身显名扬,走上人生巅峰。
滕王阁
不过后人对于王勃创作《滕王阁序》时的年龄大小一直存在着争议。第一种说法是来自五代时期王定保的《唐摭言·卷五》,其间写道:“王勃著《滕王阁序》,时年十四。”也就是说,王勃写下这篇名作才只有14岁。而第二种说法则是根据《唐才子传》,其间记载了王勃于上元二年(公元675年)前往交趾看望父亲,路过南昌时所作。换句话来说,《滕王阁序》是在其26岁时所作。不过目前史学界以及高中课本中都倾向于第二种。
而本文就将王勃的早年经历着手,讲述王勃创作《滕王阁序》时的故事,从而见证王勃在犯众怒以后,是如何扭转局面让众人咂舌称赞的。
王勃的早年经历
公元650年左右,一代才子降临在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的一个书香门第中。或许是家人的熏陶,亦或许是出于自身的兴趣爱好,王勃的文学功底自小便厚于常人。
根据《新唐书·文艺传》中的记载:“六岁善文辞,九岁得颜师古注《汉书》读之,作《指瑕》以其失。”
也就是说王勃早在六岁时便能够舞文弄墨,稍作词文。九岁时,当王勃得到颜师古注的《汉书》后便撰写出《指瑕》十卷,并且明确指出了颜师古书中的错误和不妥之处。
因此王勃被冠以“王氏三株树之一”和“神童”的称号。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王勃逐渐踏入文坛,开始了他的文学之路。在这之后,王勃又创作了《上绛州上官司马书》、《宸游东岳颂》等一系列作品,旨在求得一职,一展心中仁政抱负,达到济世为民的目的。
乾封元年(公元666年),此时年仅16岁的王勃凭借着他的《乾元殿颂》受到唐高宗李治的高度赏识。因此唐高宗李治在王勃应幽素科试及第以后,便授其为朝散郎(一种文散官名)。从此,王勃开始以一个未成年的身份成为大唐最为年轻的官员。
然而在王勃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官以后的某一天,看到沛王李贤和英王李哲正在斗鸡,王勃为了给沛王李贤助兴,写下了《檄英王鸡文》来檄讨英王的斗鸡。然而这在唐高宗李治看来,王勃俨然是在挑拨英王与沛王的关系。因此王勃被贬谪出京,其多年来的努力也因此付诸东流。
正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在斗鸡祸之后的几年后,王勃再次遭到贬谪。事情的起因是他私藏罪犯,之后又把罪犯处死了。关于这件事,《新唐书》与《旧唐书》中都曾或隐或显地表示其是被同僚所嫉而遭到诬蔑的。但是无论如何,王勃已经没有留在官场的机会,换句话来说,王勃的仕途已经走到了尽头。
不过王勃虽然没有了官职在身,但是其文坛才子的佳名仍然远播在外,这也为其后来受到洪州都督的邀请做好了“铺垫”。
一气呵成千古名篇
上元二年(公元675年)九月九日,洪州(今江西南昌)都督阎伯屿设宴,邀请天下名士为重修不久的滕王阁作序。而王勃这段时间去交趾(今越南)探望父亲,刚好路过此地,因此也被邀请入座。
《唐摭言·卷五》中记载道:“阎公意属子婿孟学士者为之,已宿构矣。”
意思就是说阎伯屿存在私心,想借此机会让他的佳婿吴子章一举成名,所以事先让吴子章准备好了一篇序文,让其在宴会上脱口而出,一鸣惊人。
酒酣之时,都督阎伯屿提出作序之事,接着令人准备纸和笔墨,询问各位才子宾客是否可临场作序,以留佳话。而在座的那些大家名儒或许是真的没有写作思路,亦或许是知道阎伯屿的目的,纷纷推辞不就,称自己做不到。然而当笔墨捧到王勃面前时,王勃却毫无顾忌拿起纸笔开始临场作序。
满座之人,见勃年幼,却又面生,心各不美。相视私语道:“此小子是何氏之子?敢无礼如是耶!”此时阎公见王勃受纸,心亦怏怏。遂起身更衣,至一小厅之内。
据史书记载,当众人看到王勃毫不客气地接过笔墨时纷纷表示不满,而都督阎伯屿更是气的直接借着更衣的接口离开,同时派人传报王勃所作。
当第一个人将“豫章故郡,洪都新府”报给阎伯屿时,阎公对此嗤之以鼻,认为这是老生常谈之话。接着第二人将“星分翼轸,地接衡庐”传给阎公,阎公则说道:“此故事也。”
紧接着第三人来报,当阎公听到“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时,便开始仔细品读,沈吟不言。
接下来有人轮番来报:“雄州雾列,俊彩星驰。”
“台隍枕夷夏之交,宾主尽东南之美。”
……
这时阎公已经从最开始的愤怒转变为啧啧称奇。
接着又有人来报:“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当这句千古绝唱传到阎公耳朵里时,阎公已经激动地拍手叹绝,起身入座感叹道:“此真天才,当垂不朽矣!”除了阎公表现如此惊诧以外,宴会上的众多名儒更是“面如土色,莫不惊伏”。
等到王勃作序完结之后,众人对其的态度便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从最开始的不屑转变为最终的折服,由此也可以见得王勃的才华横溢。
在这之后,王勃更是声名远播,当唐高宗闻及此事时,也曾发出“岂非强弩之末尚能穿七扎乎!真乃罕世之才,罕世之才!”的深深感概。
小结
但是可惜的是,27岁的王勃在探望完父亲以后在归途中若入水中,最后惊悸而死。或许真的是天妒英才,一个如此文学天才就这样早早陨落。
他的出生就注定着要在文坛上青史留名,虽然其在世只有短短二十七年,但是一生仁政,始终推崇儒家思想,同时有著作等身,为中华文化做出了巨大贡献,也为中华历史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的死也可以说是中华文化的一大损失。
唐朝是中国文学发展到最顶峰的一段时期,可谓是才子诗人遍地。而王勃便是“初唐四杰”之冠,他英年早逝,流传下来的作品并不多。但是偏偏都是经典中的经典,比如那首《杜少府之任蜀州》中“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早已是千古名句。当然,在很多人眼中王勃的“代表作”还是他的《滕王阁序》。
唐上元二年(公元675年)重阳节,王勃来到了南昌洪州,正逢赶上了阎伯屿在鄱阳湖畔举行盛大宴会。并邀请了各方名流登阁做赋,以抒雅兴。宴会开始的时候,阎伯屿逐一邀请席间的大咖们吟诗写文。待大咖们都写完了之后,一个穿着破旧的青年站了出来。
这个青年正是王勃,王勃说自己愿意写文一篇,以博得大家一笑。阎伯屿并不认识眼前这青年是谁,一打听才知道,此人名叫王勃,因探亲路过了南昌。于是阎伯屿以为这青年是急于表现自己,并没有什么文采,但是既然王勃提出了也不好拒绝了,只能点头应允。
阎伯屿端坐在主席台上,看王勃能写出个什么东西来,纸条很快递了上来:“豫章故郡,洪都新府。”阎伯屿面无表情,这么平淡的开头,谁都会写。
第二个字条又递了上来:“星分翼轸,地接衡庐。”这算什么嘛,真的是。当写到“层峦耸翠,上出重霄”的时候阎伯屿忍不住默默的点了点头,而当“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递上来的时候他终于坐不住了,惊得拍案而起,赞叹道:“此乃千古名篇也!”
这就是《滕王阁序》的由来,全篇近一千个字,已经成为了学生必背的课文。但是老师虽然让我们背诵,但是却从来没有提到过建造者“滕王”是谁,这是为什么呢?
滕王的来头还真不小,他是唐太宗李世民的亲弟弟李元婴,是唐高祖李渊禅位后所生。李元婴是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纨绔到什么地步?连他的哥哥李世民去世的时候,他还在饮酒作乐,除此之外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土霸王。
《新旧唐书》中写道:“太宗崩,集宦属燕饮歌舞,狎昵厮养。巡省部内,从民借狗求罝,所过为害,以丸弹人,观其走避则乐。”意思是他,常常以弹弓袭击路人取乐,养恶犬到处串街,因为身份特殊还没有人敢招惹他。
根据史料记载,他在九岁得到时候就被封为了腾王,而逢地正是在山东滕州,这家伙一到滕州后便大兴土木,为自己建造行宫,而滕王阁也是在这一时期所修建的。唐显庆四年(公元659年),因为李元婴的嚣张行径,百姓的怨声越来越大,于是李治将他调到了江南洪州。到了洪州的李元婴又修建了一座“滕王阁”,但是李元婴的纨绔秉性依旧没有改,李治又将他调到了苏州贬为刺史。
无论李元婴走到哪里,行宫就修到哪里,劳民伤财、骄奢淫逸导致百姓怨声怨道,实在是一个没有什么好称道的人。或许也是这个原因,老师在教《滕王阁序》的时候,只字不愿提“滕王”李元婴这个人,因为实在不好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