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官,在我上一篇文章《电子记录可以代替纸质记录吗?》中,说明了检测记录可以保存在任何媒体上,包括纸质、电子等方式,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记录管理的要求都是一样的。记录的关键不在于介质,而在于管理,为此,我归纳了记录应具备的“六性”,且听我分解如下:
记录是指进行检测活动时的信息记录,检测过程产生的结果和数据应在其产生当时予以记录,不允许事后补记、追记,这就是记录的原始性,也称为即时性。而且为保持记录的原始属性,原始记录不允许重新抄写整理。那么有的人要问:原始记录当时记错了怎么办呢?首先记录过程中如有错误,是可以改的,但改动要遵照原则,记录的更改应留痕,通常采用“杠改法”(在需要改正的地方划一横杠,在其右上方进行修改),并加盖改正人本人印章或签字确认,同时要填写和保存数据更改记录,记录更改的原因、更改日期、更改内容和更改人员。而且原始数据应由记录填写人员当时改,不允许日后更改,也不允许其他人改。电子记录应有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侵入及修改。原始记录是数据或结果产生时的记录,应包含充分的信息,以保证在尽可能接近原始条件情况下能够再现检测活动全过程,通常应包括页码标识、检测依据、检测项目、样品信息(样品编号、样品状态)、前处理信息、环境条件、仪器设备、检测条件、计算公式、检测结果、检测人员签字等。如生态环境监测现场采样原始记录,还应包括现场情况、采样点位、采样时间、采样依据、采样设备、固定剂信息、采样人员签字等。原始记录应数据原始、真实;内容准确、合规;书写清晰、整洁。检测过程要严格按照相关检测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并对产生的数据准确读取,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原始记录中的数据处理应按照相关数据处理规范执行。纸质记录应采用统一印制的记录纸和各类专用记录表格,并有文件受控编号。电子记录的模板和格式也应受控,且有唯一性编号,电子记录应布局合理、信息完整,并能进行打印。原始记录的可追溯性,是指记录应保证检测过程完整如实的体现,凭记录可追溯到检测过程的各环节和要素,可追溯还原整个检测过程。检测过程涉及“人、机、料、法、环、测”各环节和要素,每一环节的记录都应有可追溯性。比如原始记录应与仪器使用记录相对应,试剂领用记录与溶液配制记录相对应,样品采集记录应与样品交接记录相对应等。对检测活动中涉及到国家秘密、客户商业秘密、技术机密的,机构应有妥善措施保证原始记录的保密性,对涉密的检测人员应规定保密职责、进行保密教育,同时应设置保密措施,对原始记录的填写、审核、归档、查阅、保存等各环节都应制定保密措施,并做好保密检查和处置。电子记录应有加密、加权、加备等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侵入和改动。记录的安全性是指记录安全、妥善的保存。纸质记录应存放有序,便于检索,档案室的环境应适宜,有防盗、防火、防虫蛀、防鼠、防潮、防霉等措施。电子媒体的记录应确保软盘、硬盘、光盘等不受损坏,并备份保存,保证电子记录在规定期限内可读取和可追溯。当数据打印在光敏纸或热敏纸上时(如噪声、烟尘等检测数据),应同时保存记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总之,记录是检测数据最重要的客观证据,是检测过程完整的体现,检测机构只有保证了记录的“六性”,才能数据经得起推敲,结果经得起检验,才能长久良好地发展。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