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健康长寿因素的分类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分类法,人的死因分为三大类:
(一)传染病、母婴疾病及营养缺乏性疾病。如鼠疫、霍乱等,这一类疾病的死亡率与医学科学水平、医疗条件、卫生状况及营养条件有很大的关系。
(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如癌症、心脑血管病等,这一类疾病死亡率与生活方式、环境污染、遗传等因素有着很大的关系,当然也与医学科学水平有关。
(三)损伤与中毒。据1990~1992年中国疾病监测年报数据显示,三年间,0~64岁人口中,居损伤与中毒前三位的死因分别为自杀和自伤、交通事故、溺水,其死亡率水平为23.16/10万、9.78/10万、2.54/10万。交通事故是造成男性潜在寿命损失的首要原因,女性则为自杀和自伤。溺水为10岁以下儿童损伤与中毒的首位死因。其他原因还有:意外中毒、他杀、工伤事故、医疗事故、意外跌落、触电、火灾、由自然环境因素导致的意外事故等等,这一类死因具体情况十分复杂,但概括地讲,可以分为人祸和天灾二个因素。
对整个人类而言,在各种免疫制剂和抗生素发明和运用于临床之前,传染病一直是人类的“头号杀手”,但是,自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免疫制剂广泛使用以来,特别是自20世纪40年代一系列抗生素发明和用于临床之后,“头号杀手”的称号逐步让位给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当然,损伤与中毒曾经也是局部地区个别年份的“头号杀手”,主要是战争和自然灾害引起的。
即便在相同的年代,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由于国民经济、医疗条件、社会稳定状态等因素的不同,三种死因的死亡率和构成也有一定差异。(见表1)
表1:
第三次中国死亡原因调查结果与世界及部分国家三大类疾病死亡率及构成比较
(以上表1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编写的《中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报告》,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8年10月第一版。死亡率按照2000年世界人口进行标化。)
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以及全世界的平均水平比较,三类疾病的死亡率、构成都有一定的差异。
上述分类是从医学的角度分类的,如果从自然和人文学的角度分类,我觉得死因也可以分为三类,即疾病、人祸和天灾。实际上,上面所说的损伤中毒,其前因就是人祸和天灾造成的,而传染病、母婴疾病及营养缺乏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都可以归入疾病一类。为了更加通俗化,后面我将按照疾病、人祸和天灾三个方面阐述它们对人的健康长寿的影响以及我们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