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债务人的家里去要账,算不算非法入宅?
提问:去债务人的家里去要账,算不算非法入宅?
回答:算不算非法,就主要看债权人的行为,构不构成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的条件。
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叫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解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手段恶劣的;
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
3、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场所非法搜查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户)以上进行非法搜查的。
近些年来,因为债务纠纷,债权人催收进入债务人家里,实施暴力催收,恐吓,残害等事件频频发生,不仅侵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对社会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所以,我国刑法修正于2021年3月1日,将非法入侵讨债,写进了刑法。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当然属于违法行为!这也是3月1日后实行的关于暴力催收的法律法规!
但是,这个问题还得一分为二地看待。
首先,债权人上门讨债,属于合理追偿。如果没有欠债,就不会有债权人上门催讨,更不存在非法入侵的问题。
之所以很多债权人会上门催收,其一是债务人未能按时履约;二是债务人躲避债务人,通讯方式中断等,他们找不到你;三是抗拒债权人的催讨,所以只能到你家里讨债。
所以,我们必须正确对待。如果债权人合理的诉求,债务人必须坦然面对。
其次,如果债权人有违法行为,侵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就必须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既然是正常讨债,为什么会有非法入侵一说?
这就牵扯到暴力催收的问题了。
一般而言,债权人上家里正常讨债,债务人只有配合的份,哪还能阻止别人上门呢?去债务人家里,正常沟通,协商,想必每个债务人都不会拒绝,也没有拒绝的权利。
但是,很多债权人去家里,对债务人拳打脚踢,威胁恐吓,大吵大闹,对家人侮辱威胁;有的催收甚至住在债务人家里,对其家人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有的甚至对债务人的邻居进行侮辱谩骂,在债务人门上喷字,写血书,挂威胁标语。人心都是肉长的,债务人为了保障家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只能阻止债权人去家里要债。
所以法律规定:未经责任允许,不得私自闯入债务人私宅进行催讨。这既是为了保障他人的权益不受侵犯,也是减少债务双方之间的矛盾。
那么,债权人就不能去家里讨债了吗?
当然不是!只要是合理合法地讨债,并无不妥。
跟债务人沟通,协商,甚至走法律程序,这些都是合理合法的催收手段。
如果你想通过暴力手段,威胁恐吓,绑架勒索等逼迫债务人还债,不但激起双方的矛盾,结下了怨恨,反而不利于债务的化解,适得其反!
最后不但钱没要到,自己反而触犯了法律,接受法律的制裁!
那么,有哪些行为属于非法入侵呢?
1、强行撬门进入私人住宅。
2、对债务人进行人身及精神伤害。
3、长时间在债务人家里,对家人的生活造成影响。
4、影响债务人正常生活的。
5、换锁,断水断电的行为等
小结:
不是所有的的入宅讨债都是非法的,债务人要正确认识暴力催收,不要片面的认为只要去家里要债就是违法的。
我们不妨回过头来想一想,如果长此以往,让债务人寸步难行,其实造成的结果就是,债务人没有正常的收入来源,挣不到钱,就意味着还不了债!
但是,有的债权人热衷于将债务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对他们来说,要钱不是目的,让债务人永远倒霉。才是他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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