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貂皮服装出口业务,骗取出口退税14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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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况最近,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公安、海关和人民银行四部门合力,破获一起虚开农产品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军、张某良、文某如和李某4人结成团伙,以3家出口企业为平台,虚构貂皮服装出口业务,实施骗税违法行为,涉及金额2.1亿多元,共骗取国家出口退税1472万元。日前,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后,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公开宣判,以骗取出口退税罪依法判处犯罪嫌疑人刘某军等人4年~1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刘某军等人接到判决结果后,均表示服从判决。专项检查现端倪2019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州税务局稽查局接到上级机关的通知,要求对出口皮草类货物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活动实施专项检查,并提供了部分涉及黔东南州的相关疑点企业线索。接到任务后,检查人员利用大数据技术和相关税务信息系统经过初步核查分析发现,黔东南州的贵州F服饰有限公司、贵州Y皮草服饰有限公司、贵州H服饰有限公司3家服装出口退税企业,形迹十分可疑:3户企业经营范围均为皮毛服装、皮革服装、纺织服装出口销售,并且注册地址均在黔东南州从江县某镇的一处厂址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都是外省市人员,没有实际参与生产经营业务。此外,企业财务、办税人员存在相互交叉情况,主办会计均是史某,办税人员均为张某良。从经营数据看,3家企业自成立后,出口业绩飞速增长,业务涉及山东、河北、河南、湖南等全国8个省、市和地区。2017年~2018年两年的时间里,3家企业共实现出口销售额2.1亿多元,已累计获得出口退税1472万元。一址多企、销售业绩短期迅增,企业人员交叉任职……这些敏感信息的出现,加重了3家企业的违法嫌疑。检查人员决定对企业实施突击检查,成功调取了企业账簿、大量生产经营信息、资金交易记事本等经营资料。账簿记录露马脚随后,检查人员找到3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刘某等人进行了税法宣传,并作了询问。王某等人均表示,自己只是注册企业时的挂名负责人,从未参与经营管理,并透露企业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其实是刘某军、文某如和张某良,企业的日常运营均由他们几人控制和指挥。对现场检查提取到的企业账簿等资料进行审阅,发现其中有不少地方写着“K宝”“银行密码”“收取手续费”等字样,十分可疑。从企业经营资料看,3家公司生产经营模式完全相同:外购原料均是向山东省的农户收购生貂皮,统一委托湖南邵阳市M公司加工为熟貂皮后,再将这些貂皮运回3家企业,并生产制成皮草类成品服装,最后这些成品从新疆3个口岸出口到俄罗斯。同时,企业账簿中多笔资金的流向与其业务流不一致,并且企业出口报关环节仅有部分人员的工资费用,并无出口报关应产生的各种合理费用支出。初步核查结果显示,3户企业具有重大骗税违法嫌疑。鉴于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涉案区域广,黔东南州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海关、人行四部门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循线追踪寻“貂”迹为提高查办效率,专案组根据四部门职能和技术特点进行了分工:税务机关负责账簿原始凭证单据的核查比对、分析,以及线索提供和寻证等工作;公安机关利用技侦技术等实施外调取证、人员监控追踪,并在税务机关的协助下完成搜证;海关部门负责对企业出口单证和行为实施核查;人民银行相关部门则负责筛查涉案企业银行资金账户流水情况。在涉案核心嫌疑人均已失联的情况下,专案组分析案情后,决定首先对涉案企业原材料采购环节——貂皮收购活动实施调查,从证实企业原材料采购虚假入手打开案件突破口。专案组抽调11名公安经侦人员、8名税务检查人员组成外调小组赴山东省烟台、潍坊、日照和青岛等地市调查取证,在当地公安机关和税务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历时3个多月根据线索对涉案4个市的8个县近20个村镇的309户农户进行询问调查,并对涉案相关银行卡的逾1000多笔明细信息进行追踪。最终确认,涉案企业貂皮采购业务均为虚构,其金额1.9亿元的采购发票均为虚开发票,而这些虚构业务背后的资金回流则均与涉案人员刘某军、文某如和张某良有关。外调小组到M公司所在地实地核查,证实M公司只是一家成立不足1年、租赁个人房产作为厂房,并且没有实际加工能力的空壳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其实是涉案关键人员刘某军的妻弟,3家涉案企业所有貂皮加工业务纯属虚构。远赴边关查出口为全面揭开涉案企业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真相,进一步完善证据链条,专案组远赴新疆等地海关实施调查取证。在海关部门的鼎力支持下,办案人员对3家涉案企业出口货物各环节的报关单、货物单据、运单等相关单据进行仔细甄别与核查。在此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企业出口报关单与提运单卸货地点不一、报关单与货物托运书品名不一和货物来源地地址不符等情况。经过对相关报关行、货代企业人员进行询问,并调查报关单货物流向实际行踪,最终确认涉案3家企业通过当地不法货代企业和报关行,非法获取报关单,并伪造产品外销合同,通过“买单配票”“借货配票”的方式,进行虚假报关。同时,资金流核查结果也显示,涉案人员从不法人员手中,通过非法购买外汇等方式伪造产品出口结汇资金流,以此编织虚假出口业务链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案件结果按照公安机关布控追踪提供的线索信息,专案组随后成功实施了收网抓捕行动,犯罪嫌疑人刘某军、张某良、文某如和李某4人无一漏网,全部归案,并在随后的讯问中,对其骗税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依照法院判决结果,公安机关正在依法追缴涉案违法人员非法所得,已追回款项15万元、查封价值36万元的房产一套、扣押轿车一辆,刘某军、文某如、张某良骗取的非法所得余款仍在依法追缴中。税案评析密织监控网 识别假出口(节选)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局长 陈辉俊本案得以顺利破获,与税务、公安等各部门紧密协作、行动高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程序有效衔接直接相关。案件表现出的违法手段和违法情况,对税务部门后续加强监管和打击类似违法行为,提供了有益启示。 强化税源基础管理。针对本案表现出的违法特点,税务机关应加强企业疑点定向筛查与分析工作。对出现注册地址相近、股东、财务和办税等人员存在交叉就职,以及经营运作方式“雷同”等情况的企业,及时开展税收风险研判和评估。与此同时,风控人员应加大疑点企业生产厂地、车间的实地核查力度,核实企业产品生产能力是否与其申报信息、开票情况相符,并对出口产品的生产、出入库情况进行追踪,以及时识别违法企业。  加大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的审核监管力度。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是出口业务审核中最关键的资料。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在目前基础上,税务机关可考虑适当增设部分审核资料,例如,可增设一栏信息专门记录企业出口涉及的货代公司、报关公司、船公司以及原始订舱等信息。这样,退税管理部门审核企业退税资料时,如发现存在原始订舱信息与报关单、提单信息不符等疑点情况,可及早实施核查,防范不法分子采用配单等手段实施骗税违法。版权说明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刘洪竣田江韬 记者 周挺,关注【明税】订阅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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