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说《论语》:泰伯篇(九)

01

   原  文     

泰伯第八

08.09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02

   释  解      

孔老师说:“对于民众百姓,只可用礼乐教化来引导他们,使他们遵从于纯真无邪的仁德天性而行;不可用刑罚智术来强制他们,使他们屈从于奸伪狡诈的智巧而躲避惩罚。”

03

   释  字      

使

《说文》:使:伶也。从人吏声。

《广韵》:使:役也,令也。

甲骨文中“吏、事、使”为一字,同吏,是手持杈形的工具(或武器、仪仗)进行某种事务之形。篆文另加义符人,以突出人做事之意,成了从人从吏会意,吏也兼表声。史为官名,事指祭祀或事务,使为派人祭祀或做事。君对臣(民)言使,臣(民)对君言事。《说文》“伶也”,和“用”同。对人曰使,对物言用。本义为任用,由使人做事,差遣,指派。由使人作某事而引申为使者、出使和役使、令、让等意。

《广韵》:由:从也,经也,用也,行也。

《集韵》:由:因也,用也。

“由”的最初的字形像水滴将要滴进容器中,所以表示经由、来源,本义为来源、经由、经历,引申为践履、遵从等。作介词相当于自、从、由于等。又通犹,如同。

知(智、𣉻)

《玉篇》:知:识也。觉也。

《类篇》:知:《说文》词也。或曰觉也。古作𥎿。知,又知义切。智或作知。

汉字“知(𣉻)”甲骨文作从于从矢从口。于,盾牌;矢,箭;口,谈论。本义是谈论箭的射击和防御的技巧与策略,造字时含有防御避让,从而不使自身受到伤害之义。后为突出言说,加曰成智字。本义指认识、知道的事物,引申指敏捷、聪明、智慧、才智、经验。本章定州简本为“𣉻”字。

04

   素  说      

前一章通过老师为政以成德的次序和作用的述说,让弟子从诗的比兴、旁通、感悟中触发兴德,从礼的约束中树章建制立德,从乐的涵养融和中修养化育成德从而把握诗、礼、乐在仁德实践中次序和作用。本章承接前章通过“以礼教民、以善养民、以德化民”,教导弟子为政以成德的行政之要旨在于由之,而不可强之、知(智)之。老师说:“对于民众百姓,只可用礼乐教化来引导他们,使他们遵从于纯真无邪的仁德天性而行;不可用刑罚智术来强制他们,使他们屈从于奸伪狡诈的智巧而躲避惩罚。” 本章通过治民当以德政而由之,不可以刑政而知之,让弟子体悟为政以成德的“由之”之仁德智慧,以及体悟仁德之智中应该摈弃的能使民失德害仁的机巧伪诈之智,从而把握为政以成德的行政智慧。

本章需要注意辨析的是“不可使知之”的面向。“不可使知之”即不用刑罚智术强力对待民众百姓,才能不使民众讲求智巧、躲避惩罚。本章言说和《为政》篇中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是一致的,只是在那里孔子讲了为政之要,本章是行政之要,是从两个不同的面向进行教诲的。由于人们对“知之”的内涵没有把握好,从而使得其解读有所偏离。错误地认为这是孔子的愚民之思想,和老子“绝圣弃智,民利百倍”一脉相随。在人们发现这样的偏离实质是有违孔子的一贯之教导后,于是好心的人们又从断句训读上进行了牵强附会。影响较大的断句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但是自从1993年湖北荆门市郭店村楚墓出土《尊德义》的轶文,对轶文释读以后,断句训读一说虽能圆其孔子学说,但并不是孔子当初言说之意。《尊德义》中的“民可使道之,不可使知之。民可道也,而不可强也。桀不谓其民必乱,而民有为乱矣。受不若也,可从也,而不可及也。”表明孔子的“民可使由之”当和“使民道之”,“不可使知之”当和“使不可强之”所表达的含义一致。据此可以肯定即便到了战国中期,那时的人们对“不可使知之”的理解上还没有故意“不使民知”或者“由之而不知”的含义。至此,我们回过头来看各家的释解,会发现皇侃在《论语义疏》中说:“张凭曰:'为政以德,则各得其性,天下日用而不知,故曰民可使由之;若为政以刑,则防民之为奸,民知有防而为奸弥巧,故曰不可使知之。言为政当以德,民由之而已;不可用刑,民知其术也。’” 清人陈廷敬在《午亭文编》中说:“若曰使人迁善而恶自远,是以不纯任刑罚而任礼教。名与礼相近而远于刑,故名者,所以助礼之行而操于刑之先者也。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使天下之民日循循焉归于吾礼教之中,则刑罚可以措而不用,而天下固已大治。”他们已经将本章解读成当用德政治民,不可用刑治民。只是我们那时没能仔细辨析明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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