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氏以京氏易象注《易》和以史释《易》,其思路应当说是没有问题的,按照《易传》解释,《周易》是“观象系辞”而成书,即先有卦象,后作卦爻辞,卦爻辞的撰写,参照了卦象,从而保持卦爻辞从形式上与卦象相应。故以象释辞是注《易》正确的方法之一。同时,卦又辞写成,除了与象有关外,其大量的具体内容与当时社会生活相关。“这些文句除了强半是极抽象、极简单的观念外,大抵是一些现实社会生活”,(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28页人民出版社)。有一些卦爻辞是以当时发生的重大的政治事件为内容写成。《既济》九三“高宗伐鬼方”等,皆是对殷周之际发生重大事件的记录。成书于战国时代的《易传》也多次暗示过《周易》成书是时代的产物,它反映了殷周之际的政治变革。《象传》释《明夷》云:“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系辞》云:“《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未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封之事邪?”既然《周易》是一部带有历史特色的典籍,那么站在历史角度和以当时历史事实去设释之,此法应当说是正确的。干宝既重易象,又重历史,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周易》加以注释,从总体上说.是对《易传》和汉易的阐发而已,没有偏离注《易》的大方向。尤其是对《周易》卦爻辞所涉及到卦艾象和历史问题,皆能以京氏易和殷周等历史知识融通之,而且有许多地方注释得也非常正确,表现出他非凡易学才华和注经能力。其一是象数易学贡献,在象数易学趋于灭绝之时,他敢于逆流而上,坚定地捍卫两汉易学家几经努力而建立起来的象数易学大厦,竭力地阐发其中所蕴的微言大义。众所周知,三国之时,京氏易虽经陆绩精心地爬梳和笺注而使其义得以凸显,但由于新兴的、强大的玄学思潮的冲击,至西晋末年,京氏易“有书无师”,濒于失传。面临这种情形,干宝上承陆绩,以京氏易作为自己主要课题,展开对象数易学研究。但他不再重复陆绩笺注《京氏易传》的工作,而是借助于陆绩的研究成果.将京氏易中的八宫,世魂、干支、五行、六亲等范畴作为工具,系统地全面地注释《周易》经文,试图揭示象与辞之间内在的联系,此举一方面对于弘扬濒于失传的京氏易起到很大的作用,也就是说,干氏以京氏易注《易》,保存了京氏易一些资料,为当时和后世揭证和研究京氏易提供了条件。如清人研究京氏易,多以干宝易证之,惠栋《易汉学》中《京君明易》一章专附干宝易注有关资料。这说明了干宝易在京氏易研究中的地位。另一方面,它对于整个象数易学流传和发展也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干宝以京氏易为主,兼收两汉诸家之长,形成了他独具特色的易学体系,足可以与强大的玄学势力相抗衡,这对于象数易学来说,极为重要。它标志着由两汉发展起来的象数易学有着顽强的生命力,虽然经过自我否定和玄学家抨击,大势已去,但某一小的范围内和某些方面仍然在流传和发展,甚至有时还表现得十分活跃。同时干氏象数易学产生对于后人整理和阐发象数易学奠定了基础,唐人李鼎柞和陆德明集汉唐象数易学资料,其中所收干氏易注甚多,说明了干氏易在两汉以后象数易学发展中所占的份量不可忽视,干氏对象数易学贡献还表现在他对来势凶猛玄学易的批判。他说:“《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上系》曰:`法象莫大乎天地。’《庄子》曰:`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春秋谷梁传》曰:`不求知所不可知者,智也。’而今后世浮华之学,强支离道义之门,求入虚诞之域,以伤政害民,岂非`谗说珍行’,大舜之所疾者乎”。这里所谓浮华之学,指晋时所盛行的玄学。干氏看到了玄学的缺点及其危害,对于象数易学乃至整个易学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正是由于以上这三方面的贡献,后世称他和陆绩为三国和晋时易学“两君子”。
尤其称干宝揭标象数易学可以与王弼齐名。元儒屠曾评价道:“吾师草庐先生谓《易》为五经冠,而吴晋英旧以易解闻.吾盐得两君子为陆郁林公纪,干常侍令升。
……然亦羲文象数幸衍一脉,于蛟潭海滩间,不可以谓东南易髓不自令升标揭之也。况骏心雄理,遣词英上不逊辅嗣,录之不营起晋儒而清一言也乎。”
(引自《经义考》卷十一)
其二,干氏对义理易的贡献,表现在它开了以史解《易》的先河,由魏晋王弼等人建立的玄学易,经过唐人的笺注和宋人的整合,形成了易学史上以明大道,切人事为主的义理之学。这种以史治易的方法延续民国年间比前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占史辨派和受古史辨派影响的学者用历史眼光审视《周易》,或以《周易》揭示当日寸社会状况,或以史易参照推断《周易》成书作者等,或干脆视《周易》为一部史书专以史注易,一直到今天仍然有人信从。这种治《易》的方法皆脱胎于干氏易。从这里可以看到,干氏易学影响甚远。对于干氏易学的贡献,应当予以肯定,然而清儒张惠言不是站在易学发展高度,而以虞氏易、郑荀易为尺度来评价干宝易,基本上否定了干氏易价值及在易学史上的地位。他说:
故其注《易》尽用京氏占侯之法以为象,而援文武周公遭遇之期运一一比附之,易道狠杂,自此始也。
郑氏之言爻辰用事、荀氏之言乾升坤降,虞氏之言发挥旁通,莫不参互卦爻而依《说升》以为象,其用虽殊,其取于消息一也,令升则不然,其所以为象者,非卦也,爻也。其所取于爻者,作爻也,干支也。
由于干支而有五行、四气、六亲、九族、福德、刑杀,此皆无与卦者也。……奸邪巅倒乖片,·说卦之义尽谬矣。.……魏晋之代,晚学中徽,令升知空虚之坏道,、币未得其门,欲以萝琐附会之说胜之。
遂使后之学者指汉师为术数而不敢道,则《易》之坠,令升实与有责焉耳。虽然其论法象始于天地,疾虚诞之言若邪说,岂柞卓然不回忧后世之远者乎。
(《易义别录》卷七)
张氏以干氏不以哎说卦》象取象、单取爻象,混同象数易与术数为由排斥干氏易,并将“易道猥杂”归于干氏,这是不公正的。干氏取京氏易为象,从功用看,当无异于郑、荀、虞取象,况且郑、荀、虞也并非完全以《说卦》为象,《九家易》和虞氏皆有“逸象”,这些“逸象”说到底是根据注经需要,从《周易》经文,《易传》(尤指《说卦》)中衍伸出来的,因此,从象数易角度言之,干氏取京氏易注易,当与郑、荀、虞取“逸象”一样,皆可视为对《说卦》的丰富和发展,干氏以干支、六亲、五行、世魂等注《易》和运用干支,五行、六亲、世魂进行笼占完全不同。前者是学问,后者是应用,而且汉儒也有以五行、干支、六亲等说《易》之习,荀爽、《九家易》易注就是例证,故说干氏混同象数与术数欠妥。把易道猥杂归于干宝则更有些过分。汉儒专注象数、疏于义理,已走向极端,尤其虞氏将象数易学置于无可复加之境地,实际上已从自己内部否定了象数易学,也就是说,虞氏易已经远离了易道,或说易道已经狠杂。干氏以京氏易注《易》,并兼有以史注《易》的特点,这怎么能将易道狠杂完全归罪于干宝呢?关于这一点,清儒尚秉和说得很对:“平情论之,干氏之注,如以《蒙》初爻戊寅当平明之时,诚为庞杂,然纳甲为汉儒所通用,五行坎水、离火、坤土、震翼木,《象》《象》且明言,又经文于《泰》言“帝乙”。于《蛊》《巽》言`先甲’`后甲’、`先庚’`后庚’,于《革》言“巳日”,是以干支五行说《易》,未足为干氏之病,惠言所斥,不为尽平”。《续修四库全书提要》当然,从今天来说,干氏易学夸大象数和史学的作用,的确是“未得其门”、“啰嗦附会”,从而使“小物详,大道隐伙(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但是绝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这应当是包括郑、荀、虞在内的整个象数易学的一个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