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0)从《近思录》看宋儒的“道体”观念
观虚道人记
2020年12月10日
摘要:《近思录》卷一,朱熹标为“道体”,但在《近思录》中并没有关于“道体”观念的形式化的系统。本文不同于一般的学术论文,不是对《近思录》的道体观念做历史的、文献的考释,而是结合自己的体会对宋儒的道体观念进行解释学意义上的重构,勾勒出其实质的系统。《近思录》的道体观念,可以三个概念总括之:本体之仁、自然之仁和道德化仁。道体自身之生生之德为本体之仁,其所体现于人者为自然之仁(性),人能够通过穷理尽性而达于万物一体之境界,为道德化仁。道德化仁,是圣人的精神境界,是人本具的自然之仁的完全实现。一般人的自然之仁早已为私欲所蔽障,理学的核心意义也就在于去欲从理,实现人之所以为人的最高人格,成为仁者圣人。如是,则本体之仁、自然之仁和道德化仁三个范畴,构成了《近思录》道体观念的完整体系。这对于我们了解儒家的形上学及其“宗教哲学”,或有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近思录》道体 本体之仁 自然之仁 道德化仁
一、“道体”观念之所指
《近思录》卷一,朱熹标为“道体”,此“道体”的确切意义是什么呢?首先,此“道体”是指“以道为体”,还是“道之体”呢?这就取决于我们如何理解“道”了。在中国哲学中,道的含义是太丰富的了,中国哲学最精微的义蕴也在此“道”一观念之中了。概略说来,道可以分为总而言之的道与分而言之的道。前者无所不包,指整个存有,它所异于“宇宙”一概念者,似乎宇宙是一个静的无色彩的名字,而道则是一个动的流行的世界,充满生机活力。后者则万事万物各有其道:天有天道,人有人道;万物的变化是道,人的认识也是道。这些分殊之道中又有一个根本的道,为万事万物的本源与归宿,这个“道”即是“以道为体”之中的道,亦是“道之体”中之“体”。“道之体”中的“道”当然就是总而言之的道了。照此分析,则道体之所指,无论其为“以道为体”或是“道之体”,其意义皆为万事万物形而上的本体。
二、道体观念的体认与旨归——道体概说
说道体是万事万物的形上本体,是颇易引起误解的。必须指出,这里所谓的本体,并非西方哲学中孤立于现象之外的实体;这里所说的形上,亦非独立于形下世界之外的形上。为了正确把握这里所谓本体之意义,我们必须联系宋儒哲学的方法与旨归。
照《近思录》卷一的内容看,我们显然看不到一套逻辑清晰的关于道体的理论架构,其所讨论的内容并非皆为道体之幽微玄妙,而多涉及人性与道德。在宋儒眼里,天道人道显然是密不可分的,本体之道与现象之道也是相融为一的——这就是理解道体观念的关键所在了,亦是中国哲学的一贯传统。
我们先来分析天道与人道的合一。天道人道的相通,由“性即理也”此一命题即可见其底蕴了。这一命题的具体分析后面还会谈到,现只说此一命题的核心意义在于指明,天道与人道皆为道之体现,其根源处是完全同一的。认识天道,乃所以完成人道;完成人道,亦足以体认天道。这几句话已经概括了宋儒哲学的方法与旨归了。其方法,可谓之体认,即所谓“默而观之”、“观天地生物气象”之“观”也。能观者心也,所观者理也,心理合一者性也。穷理乃所以尽性,直截地说,体认道体即是成仁成圣的工夫,“敬”与“诚”不过是体认道体的具体表现而已。成仁成圣,也就是天道人道的合一,也就是人道的完成,也就是宋儒哲学的旨归了。
至于本体与现象之间的相即相入与相对相关性,程颐“体用一源,显微无间”这句话已概括无遗了。《近思录》中有“凡物有本末,不可分本末为两段事”,“须著如此说:器亦道,道亦器”及“冲漠无朕,万象森然已具,未应不是先,已应不是后”诸句,皆指明本体与现象之统一。要详细阐明本体现象之间的关系,必须联系“理”和“气”这两个理学的核心范畴。简洁地说,万物皆一气相连,一理相通,所谓本末体用,不过就其显微不同而突显的一面立论。道是合理与气而言的,而理与气亦是不可截然分开的。
哲学如果只是一个纯逻辑的理论建构,缺乏生命的体悟与实践,那么这种哲学恐怕不会有太大的生命力。在理学的模式中,固然有其理论建构的一面,但追究起来,其观念无不与人的生命体悟和道德实践相联系;因为理学的归宿,本在于追求圣人的精神境界。从一方面说,道、理、气、性等诸概念,亦是一种逻辑的概念;但认真研究起来,无不有其真实的内容,或称为科学性的一面。关于这个问题,后面讨论性的真实意义时还会继续谈到。
三、道体之玄德与本体之仁
既然体认道体乃是成仁成圣的工夫,那么在《近思录》的道体观念中,道体具有哪些品德(或特征)足以为圣之效法呢?总起来说,道体自身乃是超越一切(冲漠无朕)成就一切(万物资生)的生生和谐之流。宇宙万有,森罗密布,而经行无穷,生生不息,俨然有一主宰,稳然有序,大有深意。圣人心体至道,感而通之,忽然有悟,若知天地生物之意,若见宇宙万化之基,妙契道枢,同此心源,乃谓之“天地之心”。天地之心,乃所以表达道超越一切而又成就一切的“玄德”。其实天地之心亦即天地之无心,天地何尝有心生物呢?正因其无心,故无私意造作,“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此即道体玄德之“诚”义。万物各安其性,和谐有序,此即道体玄德之“中”义。天地万物生生不息,“动静无端,阴阳无始”此即道体玄德之“健”义。道体既为一生生不息之流行,自无所谓终始可言,或者说终即是始,始即是终,从一个方面说是始,从另一个方面说是终。《近思录》里以剥卦阴阳爻的消长变化说明阴阳无始的道理。从某一义来说,始终亦即生灭,万物有生灭而道无生灭,生灭只是殊象之转换,而不碍道体自身的完整。
这里有一个有趣的问题顺便讨论一下。照理说来,此种变的观念,与佛家“无常”的观念,实质是一样的,但由此而生的理趣却迥然相异。同是变的现象,儒家取其生生不息之“日新”义,佛家取其刹那无住的“日旧”义。日新,乃是从积极方面乐观地看待新事物的生成;日旧,乃是从消极方面悲观地看待旧事物的消亡。儒家以“日新”而求自强不息,佛家以“日旧”而求破除执着。当然,其中蕴含的深妙义理并非三言两语所能说清楚,要之我们不必站在一偏的立场而是其所非或非其所是。我以为任何一家文化体系,其价值只能从其自身的体系中去寻找,倘若固守某一家文化的立场而妄评别家文化之是非,必将陷入错误的偏见之中。
道体自身之玄德,我们谓之“本体之仁”。为什么叫做本体之仁呢?仁本是一个人道的范畴,用以表达儒家理想人格的境界。但我们已经指出,仁者的境界,亦即是人道合于天道的境界,是道体自身的玄德在人身上的落实和实现,因此道体自身的玄德为仁之所本,故谓之本体之仁。如是道体并非一与人无关的外在的东西,而是人道价值的源泉。《近思录》卷一虽标为道体,却多谈人性与仁德,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彻底地说,人性与仁德即是道体,离开人的立场也就没有道体可言。
四、自然之仁与道德化仁
“天所赋为命,物所受为性”,人道与天道在本质上是相通为一的。人之所得于天(天者,道体之别名)者,从天一方面说是“命”,从人一方面说是“性”。性是天之所命于人者,“性即理也”,性是天理之体现。天理也即本体之仁,性得之于本体之仁,自然也是一种仁,我们命名为“自然之仁”。自然之仁和本体之仁是同源相通的,故只能是善的,故“性善”乃是一当然之论。向来讨论性之善恶,皆因其所讨论之性之所指不同而有不同的结论,实则不必彼此矛盾。有纯善之性,即上所谓自然之仁,亦即天之所命于人而为人之所以为人之理;有恶之性,即人之动物本能之性;有无善无恶之性,即形上之性;有亦善亦恶之性,即人之向善向恶之可能性。《近思录》中的性,基本上是指人之理之性,但并不很严格,有时也释为“生之谓性”,此种用法与上面的用法也是相通的,不过稍有不同。作为自然之仁的性,更具有逻辑意义;生之谓性,更具有实存意义。
如果性只是一种逻辑概念,在人的实存体验中无真实的内容,那么这种性对于人生修养的意义也就大可怀疑了。不过宋儒虽然以“性即理也”表明性有逻辑概念的味道,但认真研究起来,性并非一个纯抽象的观念,而确有真实的所指。正因为它有真实的所指,所以《近思录》中才会在多种意义上使用性的概念。并且性善亦非仅是一逻辑的结论,亦有其真实的内涵。这一问题是一很关键的问题,联系前面所论之理学的方法与旨归一节来谈,因为理学本是从体悟中得来,为人生修养服务,故其概念范畴之确切含义,要从人生修养的实际体验中去寻找。
为了诠释“性”一观念的真实意义,我们提出“心之原态”这一概念来说明。心之原态,即喜怒哀乐未发之中,亦所谓“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的人的本然心理状态。一般说来,人从小到大,是一个心态复杂化的过程,由于各种观念的影响和得失利害的取舍,人心因之而“着相成私”,本来清净光明的心已被污染了。人生修养的关键,不过是去私除执而已,不过是使污染的心重新恢复光明纯净而已。心之超然明觉纯净光明,即是心之原态。心之原态有似于婴儿的心态,但又非混沌无知,而是“后得混沌”。这种心之原态,亦即生之谓性的“性”了。深入探讨这一问题将会发现,王阳明的“良知”,禅宗的“本心”,都与此问题相关,不过儒家更重此“心之原态”中本具的“道德自觉性”,而以为禅家之“本来面目”为无面目之空。实则禅家之本心,亦自有其范导人生之智慧向度,并非完全消极之虚无主义。限于本文的目标,此处不详论之,仅作此初步的提示。理学的义理确有可实践性,并非纯理论的讨论,注重为己之学的学者,当可于此有体会也。
性是心之原态,是纯善的,但一般的人已经迷失本心,所以要作穷理尽性的工夫。人若能充分实现其自然之仁,就可达于仁者的境界,此种仁者境界从道德修养中得来,我们命名为“道德化仁”。在先秦儒家中,仁本指一种道德境界,而宋儒所谓仁,已经是和本体之仁合而为一的形上概念。这个仁即是“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之仁。“万物一体”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呢?从理论方面说,人本是道体大化流行的一部分,本来和道体自身息息相关,只是人之主体自私观念把它限隔了。人和万物皆同一“道”理,同为一气流行,相融相关。从实践方面说,人若能去除物欲私心,泯诸分别,恢复人性之光明——心之原态,则宇宙万物莫非一心所现,莫不与我息息相通为一。到此境界,无一物非我,博施济众自不在话下,爱人乃是份内之事,这些不过是仁者万物一体境界之自然妙用。道德化仁,不过是道体之玄德——本体之仁在人心中的落实与实现罢了。
总结起来说,《近思录》的道体观念,可以三个概念总括之:本体之仁、自然之仁和道德化仁。道体自身之生生之德为本体之仁,其所体现于人者为自然之仁(性),人能够通过穷理尽性而达于万物一体之境界,为道德化仁。道德化仁,是圣人的精神境界,是人本具的自然之仁的完全实现。一般人的自然之仁早已为私欲所蔽障,理学的核心意义也就在于去欲从理,实现人之所以为人的最高人格,成为仁者圣人。如是,则本体之仁、自然之仁和道德化仁三个范畴,构成了《近思录》道体观念的完整体系。
五、附记
本文不同于一般的学术论文,不是对《近思录》的道体观念做历史的、文献的考释,而是结合自己的体会对宋儒的道体观念进行解释学意义上的重构,这对于我们了解儒家的形上学及其“宗教哲学”,或有一定的启示。今时今日研究中国古代思想文化,不在于简单复述古人说了些什么,更重要的是指明古人如何说和为什么这样说。我们必须抱着学习的态度对古人有真正同情的了解,和古人立于同一境界,才能真正理解古人;我们必须抱着对话的态度,寻找古人话语中的内在逻辑,联系今天的观念对古人的思想进行新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