轶事二则(资治通鉴卷二〇七之十一)
左台中丞桓彦范、右台中丞东光县人袁恕己共同举荐太子詹事司直阳峤为御史。杨再思问道:“阳峤不愿意担任这种专门负责弹劾他人的职务怎么办?(峤不乐搏击之任如何?)”桓彦范说:“为某一职务选择合适的人才,哪里一定要自己愿意才行呢!越是不愿干的,越要让他去干,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加官进爵不易的惯例,抑制热衷于功名、急于求进取的道路。(为官择人,岂必待其所欲!所不欲者,尤须与之,所以长难进之风,抑躁求之路。)”于是提拔阳峤担任右台侍御史的职务。
在此之前,李峤、崔玄暐曾上奏道:“以前陛下刚刚登基时,很多臣民不遵守臣节,从而导致苛酷的官吏,肆无忌惮地施行严酷的刑罚,恳请陛下为所有被周兴等人治罪而家破人亡的人昭雪。(往属革命之时,人多逆节,遂致刻薄之吏,恣行酷法,其周兴等所劾破家者,并请雪免。)”司刑少卿桓彦范也上奏陈述此意,前后共上奏疏达十次之多,武则天才最终采纳了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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