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女子】桃花夫人——息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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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2]据《息县志》,周武王灭商后,封周文王之子为息侯,则西周时期的息国为姬姓。
[3]息国青铜器传世有息伯卣,息伯卣为西周时期器,有铭文“隹王八月息伯赐贝于姜,用作父乙宝尊彞“,则息国在西周早期时为伯爵。
[4]据《左传》杜预注、《世本》、《国语》韦昭注,春秋时期的息国为姬姓,在汝南新息县(今河南息县附近)。息国位于淮水流域北岸,北有沈国、蔡国,东有蒋国、蓼国,西与江国相邻,渡淮水后有黄国、樊国,息国是西周时期中原诸侯与东方的交通要冲。
[5]据《左传·隐公十一年》”郑、息违言,息侯伐郑“,则春秋初年的息国国力较强,以致息侯敢伐郑国,但不自量、不度力,后终被灭。
[6]春秋初年,楚先灭申、吕,楚国势力到达淮河流域上游,后又灭息,故楚有申息之师。
[12]蔡侯贪欲,弗宾其姨,息侯短视,借强国以伐同姓,楚文王借势,伐蔡灭息。蔡、息、楚三国争斗,息妫貌美被欺,力弱而不能反抗。息妫不愿以之加罪于己身,故而隐忍,所以有“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之言。
[13]《列女传》中,楚伐息后,使息侯守楚宫门,欲纳息妫为夫人。息妫对息侯念念不忘,趁楚王出游之时见息侯,表示情愿一死、不愿偷生,向息侯表达无须臾而忘之情后自尽,息侯阻止不及,亦自尽。楚文王闻之,竟以诸侯之礼将息侯与息夫人合葬。
[14]《列女传》将息妫列入贞顺篇,列入贞顺篇必须符合“避嫌远别,为必可信。终不更二,天下之俊。勤正洁行,精专谨慎”的标准,为了塑造息妫从一而终的形象,文中忽略了蔡侯非礼、息妫再嫁、与楚文王生二子、蔡侯被俘、息国被灭、息侯被杀的史实,为息妫设计了与息侯双双自尽的结局。《列女传》之后,对息妫之事更多附会。
[15]古诗文中常以红颜薄命比喻怀才不遇,以妻对夫之贞对比臣对君之忠,故后世多以息妫入诗,如李白《望夫石》、王维《息夫人》、宋之问《息夫人》、罗隐《息夫人庙》、杜牧《题桃花夫人庙》、邓汉仪《题桃花夫人庙》。
[16]或相传息妫生于桃花盛开之际,或相传息妫貌若桃花,或相传息妫死后,其埋骨之地遍植桃花,故以桃花夫人称息妫。桃花夫人者,息妫貌美也,其遭遇令人惋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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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蔡哀侯娶于陈,息侯亦娶焉。息妫将归,过蔡。蔡侯曰:“吾姨也。”止而见之,弗宾。息侯闻之,怒,使谓楚文王曰:“伐我,吾求救于蔡而伐之。”楚子从之。秋九月,楚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
——左传·庄公十年
——左传·庄公十四年
楚令尹子元欲蛊文夫人,为馆于其宫侧而振《万》焉。夫人闻之,泣曰:“先君以是舞也,习戎备也。今令尹不寻诸仇雠,而于未亡人之侧,不亦异乎!”御人以告子元。子元曰:“妇人不忘袭雠,我反忘之!”
——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楚公子元归自伐郑而处王宫,斗射师谏,则执而梏之。秋,申公斗班杀子元。斗穀於菟为令尹,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
——左传·庄公三十年
蔡哀侯娶妻于陈,息侯亦娶妻于陈,是息妫。息妫将归于息,过蔡,蔡哀侯命止之,曰:“以同姓之故,必入。”息妫乃入于蔡,蔡哀侯妻之。息侯弗顺,乃使人于楚文王曰:“君来伐我,我将求救于蔡,君焉败之。”文王起师伐息,息侯求救于蔡,蔡哀侯率师以救息,文王败之于莘,获哀侯以归。文王为客于息,蔡侯与从,息侯以文王饮酒,蔡侯知息侯之诱己也,亦告文王曰:“息侯之妻甚美,君必命见之。”文王命见之,息侯辞,王固命见之。既见之,还。明岁,起师伐息,克之,杀息侯,取息妫以归,是生堵敖及成王。文王以北启出方城,封畛于汝,改旅于陈,焉取顿以赣陈侯。
——清华简·系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