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说《论语》:宪问篇(十五)

01

   原  文     

宪问第十四

14.15 子曰:“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

02

   释  解      

老师说:“晋文公精于谲变之法,行权善变而不拘泥礼正的束缚。即位后,通过整顿内政,使得国力强盛。在“尊王”的名号下,平定了内乱,击败了强盛的楚国,成为了霸主。齐桓公长于正经之道,道正自然而无多谋谲变的无常。即位后,任用管仲为相,实现了民富国强。在尊王攘夷的号召下,平定了周王室的内乱,成就了其霸业。二人各以其长,成就了其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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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字     

《说文》:谲:权诈也。益、梁曰谬,欺天下曰谲。从言矞声。古穴切。
《玉篇》:谲:公穴切。诈也。谲谏依违,不直言也。
汉字“谲”从言矞声。矞,从矛从冏,会以矛刺穿进入之意。从言,表示通过言说达到破坚而入的目的。《说文》:“谲,权诈也。”本义为权变,引申指欺诈、诡诈、欺骗。

04

   素说     

前一章通过“臧武仲以防求为后于鲁”一事的叙说,提示行政君子把握言说和事实之间的几微差异。本章通过晋文公和齐桓公两位霸主截然不同的“谲”和“不谲”、“正”和“不正”的为政策略,让人们把握为政者权谋行权之时的善变和权谋行道之时的守善。
老师说:“晋文公精于谲变之法,行权善变而不拘泥礼正的束缚。即位后,通过整顿内政,使得国力强盛。在“尊王”的名号下,平定了内乱,击败了强盛的楚国,成为了霸主。齐桓公长于正经之道,道正自然而无多谋谲变的无常。即位后,任用管仲为相,实现了民富国强。在尊王攘夷的号召下,平定了周王室的内乱,成就了其霸业。二人各以其长,成就了其霸业。”
本章需要注意“谲而不正”、“正而不谲”不是说“谲即不正”、 “正斯不谲”,而是指晋文公和齐桓公二公对权谋和守经的中道把握,从而在行权之时能够不受“礼正”的教条束缚,在行道之时能够自然而无多谋谲变的无常,让人们体悟君子为政的谲正之道,从而使得从政者体悟权变和守经的几微中道。“谲”字的本义中没有“诡诈”、“狡诈”的贬义。刘毓庆《论语绎解》中说:“关于'春秋五霸’,有不同的说法,但没有争议的就是齐桓公与晋文公,因为他们的霸业最为显著。他们以强大的兵力优势号令天下,会盟诸侯,攘夷狄以尊王室。但他们获得成功的用兵之道各不相同。无论齐桓公、晋文公,他们霸业上的最大敌人都是强楚。齐桓公南服强楚,是以堂堂正正的问罪之师而出征的,最后迫使楚国在召陵订立了和平盟约,完成了'德绥诸侯’的大业。晋文公不同,他与楚战,用的是诡道,因为他在流浪中楚国给予他'礼遇’,他是没有理由与楚开战的。但不战败楚国他则不能称霸。于是千方百计引逗楚人来挑战,用离间计破坏楚军联盟,用激将法使楚军上将失去理智判断,用退避三舍之法积蓄士兵斗志。最终城濮一战,大败楚军。无论谲、正,其结果都是一样的,也是形势所决定的。因此孔子在这里没有批评谁、褒扬谁的意思。有人认为孔子这里是指的齐桓晋文的行事,恐怕不然。辅广说:'桓公责楚以“包茅不贡”及“昭王不复”二事,进次而不遂战,既服而与之盟,是仗义执言,不由诡道也。文公始则伐曹、卫以致楚师之救,终则复曹、卫以携二国之交。是伐卫以致楚,而阴谋以取胜也。就霸者之中论桓、文之事,则文谲而不正,桓正而不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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