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狐秘籍 || 张敏:我把“语言”当菜炒/轩诚清读(第496期A)

石岗妙语:

张敏是上个世纪40年代修炼人形的,他隐居在西安市北郊方新村的一条死巷中。张敏作为当今中文坛的一条老狐狸,它最大的特点就是无常出没。一会儿在电影里,一会儿在电视,一会儿在报纸杂志,一会儿又在网。出没频率之高,常令无常鬼兴叹。张敏高五尺,这说法有一点模糊,准确地说是比武大郎略高,比武二郎低得多。材瘦小。两道浓眉下一双的俏目。这眉毛是张敏长相中惟一可取之,粗而长,阔而武。我在未识张敏之前,在方新村的一堆农民中间,就是凭着这一对眉毛认出张敏的。

文:张敏

导语:石岗

诵读:梁轩诚

前年秋天,有几位陌生的男人来访,代来了一瓶酒,想边饮边谈。时已下晚,家中没有  荤腥,去买也来不及了。座中一位朋友起身到厨房看了看,笑着说,足矣!我很尴尬:厨下 仅有大白菜一棵,一点辣角大葱而已。不料这位朋友却是一位做菜的名师。挽袖操刀,一棵  白菜竟翻出四个花样。下角料还烧出一盆翡翠汤来。满当当一桌子,色味俱全。惊异之余, 细细想来,这位朋友手头上的功夫,不就是我们写小说时对语言的运用吗?这个比喻也许很  不恰当。但是,一样的菜蔬,一样的调料,甚至是一样的火候;也等于说:一样的题材,一 样的构思,甚至描写的角度也一样,弄出四盘“开水煮白菜”,肯定无人问津!

诸子百家,在语言运用上各有千秋,自然不能一律。但要想弄小说,首先就得练语言。  要练一种自已喜欢的,能够基本掌握的语言。也就是说,要寻求语言在表现能力上的基本规 律。

我对文学语言的着急追求,是在结识了贾平凹之后才开始的。平凹小说的语言,在优美  抒情,达意和捉捕朦胧意境几个方面,都很有造诣。他的语言基调,是从孙梨小说语言中脱 出来的。他手头有一本《白洋淀纪事》,过不了十天半个月,他就要细细地翻一遍。红笔点,  兰笔圈,光在学习孙梨语言上写的心得笔记的字数,就超过了《白洋淀纪事》的字数。不是 走马观花,也不是下马观花。而是把花采下来,制成标本,在显微镜下细细的研究。寻求和  他自已手头语言相合拍的东西,再生发开去。这一点,对我启发很大!过去一目十行,一天 看一部长篇。问起来,也知道那家的语言好,那家的语言美,但美好在哪里,却说不清楚。  因为我从来没在语言上下他那样的功夫。得了他这一“窍”,我开始注意起具体的语言结构 了。

过去,我一向喜欢冯梦龙编著的《三言》。用平凹这种拜一家语言为师,兼取别家之长  的办法,再翻开《三言》,收获就大多了。随便抄一段看看:

行过几处房室,又转过一条回廊,方是三间净室,收拾得好不清雅。外边一带,都是扶  栏,庭中植梧桐二树,修竹数竿,百般花卉,纷纭辉映,但觉香气袭人。正中间供白描大士 像一轴,古铜炉中,香烟馥馥,下设蒲团一坐,左一间放着朱红橱柜四个,都有封销,想是  收藏经典在内;右一间用屏围着,进入看时,横设一张桐柏张书桌,左设花藤小椅,右边靠 壁一张斑竹榻儿,壁上悬一张断纹古琴,书桌上笔砚精良,纤尘不杂。

这一段语言,反复琢磨后,究其规律,我以为它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长短句搭配,富于音乐节奏感。冯氏在语言布局上,开首用了“行过__又转过_  _方是__”这样三个孕有动态的词汇,好似现代电影画面中的摇镜头、带着音乐效果,仿 佛让读者看到一清晰的小人影,在楼廊回榭中行走的姿态。这一小段中,四个字的句子,作  了十处;六个字的句子用了五处;七个字的句子用了四处,最长的句子十一个字。这种句式 结构,源于律诗。奇偶搭配,诗韵一出,音乐节奏也就出来了。

二、动词的选择,使得文章笔落生花。壁上“悬”一张断纹古琴,远远被“挂”字强。  令人可以想见琴在半壁上的形状。

三、分号的使用,使得文章条理清楚,并是捕捉意境的重要手段。文章中的标点符号,  于读者可能不太重要,于作者行文时,却是一种修炼语言的重要手段,台如同乐章中的音节 符号一样的重要。尤其是分号的使用,可使文章顿时生色。贾平凹在朗读文章时,常常连标  点符号一齐念出,把标点看做是文章的整体部分。

经过这样的学习,稍为贯通之后,我便在自已的习作中摸索着用了起来。在《天池泪》  中,我有意将长短句搭配开来,并使用了分号:

这山,人称天下第一名山;这峰,人称日升峰。山象一群戏台下面的村姑,花枝招展,  拥簇烂漫;峰象身躯魁伟的奇男子,拔地而起,俊俏无双。峰巅石头里凹出一个坑来,聚一 潭绿水,便是人说的“天池”了。天池边上,刻大字:洗手摸天。......一别八年,  风光依旧。撩起一把池中水,洒开去,满世界星星点点;清风搅动着水屑,扑在脸上,象无 数根银针刺进肉中。

这一段里,我共用了三次分号。前两个分号,分别捕捉了山和峰在意境上的关系,使之  深入展开,渐成层次。后一次分号使池中水在空中洒开后,加深了“我”的自我感觉,并埋 下伏笔__在泪上提示了一下。如果不是有意点下分号,后边那一层意思将很难表达出来。  句式上,我以两个字为基调,依次增加跳荡,最多字数控制在十一个字以下,力图增加节奏 感。这是一次尝试,也许还有些成功之处。

对于动词的选择,我也试着用在习作之中:

那天早晨,在三河口下了火车,逆着一条小河弯弯曲曲地在山沟里走了半天,约模翻过  枫叶岭的时候,愈往上走,愈发现蜜蜂蝴蝶熙熙攘攘起来;抬头看时,远远的山坡上落着一 片红云。走近去,才发现是半坡玫瑰花儿。玫瑰花儿开得正盛,一朵压着一朵,压弯了枝头;  花瓣上滚着晶亮的露水珠儿,活鲜鲜的、血一般红的颜色,似乎用手轻轻一摸,便可染出一 手红来。晨风中,冷香浮动,沁人心脾。

其中“逆”字和“染”字,我和平凹在写的时候,是有意进行了推敲的。

再如对其它标点符号在习作中的有意运用,也都为语言的生色起了作用。例如:

井舀干了。泉舀干了。河舀干了。人们的汗水几乎也舀干了。

二十三个字用了四个句号,使得这段话在表现旱情上,有一种干渴之极的感觉。

总而言之,语言是文字创作的第一要素。要想弄文学,写小说,我的体会是:不在语言  上练基本功,不掌握合适于表现自已思维的语言,满肚子的蝴蝶就飞不到稿纸上去。以上在 探索语言中的体会十分浮浅,有望同行们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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