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趁取款机故障疯狂取出17万多被判无期,后改判,获释后说没恶意
十五年前,在广州当保安的许霆因一念之差使他的人生走入了拐点…
2006年4月21日晚10点左右,兜里空空的许霆在同事郭安山的陪伴下,来到位于广州市黄埔大道西平云路上一家商业银行的ATM取款机上取款。
郭安山等在路边,许霆一个人走进银行,他从兜里拿出银行卡,将卡塞进取款机中,输入密码后,他查询了一下余额,ATM机显示卡中余额只有176.97元,只有100元可取。看到自已银行卡上只有这点钱,许霆有点郁闷。
许霆输入取款金额时,觉得那个“0”按键不太灵敏,他按了两下,屏幕上只显示出10,他于是按了底下的那个“00”键,结果“100”变成“1000”,没留意的许霆接着又按了取款键,结果ATM竟然出钞1000元,而他的银行卡存款账户里却显示只被扣除1元。
许霆拿到钱后连点了好几遍,他又几次查询自已卡中余款,他惊呆了,好一会后许霆才意识到银行的ATM机出故障了。
许霆赶忙重新操作,结果ATM钱再次出钞1000元,而卡里又只扣除1元。
许霆内心一阵狂喜,他立即再次输入,他此时只顾想着利用银行ATM机犯错的这个时机,多取出些钱。
许霆不断地在ATM机上操作,他连续利用ATM机的错误,用自已的借记卡取钱。
21日晚间银行的监控录像显示,许霆先是把取出的钱装在钱包里,钱包装不下了,他又把衣服塞进裤子里,然后将一次次取出的钱放进衣服里,取一千,放一千,就这样慢慢的取。
这时,在路边等得不耐烦的郭安山进来找许霆。
郭安山看到许霆衣服里装的钱对许霆说:“取这么多的钱,你小子发财了?”
许霆说:“发什么财,这又不是自己赚的钱,明天要交回去的。”
郭安山说:“你为啥要交回去?许霆说“机子坏了。”
郭安山说:“不交行吗?找你时你再交啊。”
郭安山拿出自已的银行卡,也试着取了几次,他取了几千后卡自动退出来了,不能取了。
只一会的时间,许霆取出的钱就装满了衣服,许霆和郭安山决定先把钱送回住处。回到住处后,许霆数了一下,他一共取了6.5万元。
许霆将钱放在住处,拿了一个塑料袋和郭安山再一次回到了ATM机旁。
之后两人频繁在ATM机上操作提款。直到将塑料袋装满。许霆总计取款17.5万元。郭安山总计取款1.8万元。
许霆后来在法庭上申辩说,他取那些钱是准备还回去的,或交给单位领导的,他说自已是出于保护的一种想法取那些钱的。
许霆的这种辩解一度遭到网友们的强烈质疑和嘲笑。
就连许霆的父亲也认为他在说谎,认为他做了事不敢担当,他父亲气愤地说,要不是在法庭上,真想搧他两巴掌。
许霆并没有把钱还给银行,也没有交给单位领导,两天后,怀揣巨款的许霆和同事郭安山在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的情况下,悄悄离开了广州。
许霆离开广州后,回到了山西临汾,回到临汾后他没有回家,他找了一家酒店住了一个多月,许霆说在这期间他藏在被子里的5万元钱不见了。
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许霆的内心很煎熬,他知道拿了银行的钱,银行一定会报警,他很害怕,很忐忑,不知道接下来等待他的将会是什么。
想来想去,忐忑不安的许霆主动给银行打了一个电话,他在电话中对银行的负责人说:“我是取走钱的那个许霆。我现在钱丢了五万块,还有11万多,我先把10万给你汇过去,剩下的一万多,我留着做点小生意,我家房子也快开发了,一开发我就能把后面的钱给你还上了。”
接电话的银行负责人告诉许霆:“你现在把钱汇过来也没人收,别说你汇十万,就是你全汇过来也得坐牢,你现在这个行为已经犯法了,银行已经报案,想还钱也要经过公安机关。”
听到这话,许霆心里更慌了,他觉得现在只能尽快把钱凑够了还回去。手里还剩12万多一点,还差5万多,怎么办?
左思右想后,许霆决定用手里剩下的钱去投资,尽快把钱赚回来。
他去了太原,投资10万元与一个朋友合开了一家网吧。他还买了5000元的彩票,结果投资网吧的钱打了水漂,买的那些彩票也没中过一次奖。
许霆这下傻了眼,他开始到处找工作,希望赶紧赚钱把银行的钱还上。
就在这时,许霆的同事郭安山已经在湖北嘉鱼老家向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不久后,他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许霆则还在四处找工作,他不久后被一家企业录用,并被派往陕西宝鸡接受培训。
此时,许霆还不知道他早已经被广州警方列为在逃嫌疑人,他的身份信息已经上了警方的追逃名单。
2007年5月22日,许霆在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随即他被押赴广州。
2007年12月,许霆被广州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许霆不服提起上诉。在这期间,经过媒体的报道,他的案子引来广泛关注,“许霆案”成为中国司法史上的一个经典案例,在这起案件中,许霆究竟应承担什么责任,银行是否有过错一时成为與论和法律界争论的焦点。
2008年2月22日,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后,许霆被指控犯有盗窃罪,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继续追缴许霆未退还的犯罪所得人民币173826元。
许霆当时对这次改判很满意,很感激,他后来说:“当时就是想流泪,老天给了我一个机会,没有一棒把我打死,五年真的是可以承受的。”
虽然许霆对再审的结果较为满意,但是他的父亲自始至终认为,儿子只是犯了错并没有犯罪。
许霆父亲说:“许霆从头到尾就犯了一个眼贪的错误。”
许霆由于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且她的母亲主动为他缴纳了2万元罚金,他被准许假释,2010年7月30日,在服刑三年两个月零八天后,许霆出狱。
出狱后有人问许霆:“你认为这件事情,自己应该被惩罚吗?”
许霆说:“说句心里话,这个事情我把钱拿走了,现在没退应该罚。法律是不能商量的,肯定应该坐牢。我一直以来想给银行道个歉,银行给过我机会,是我迟迟不退。我没有说怪银行。其实这一类的事情,希望更加对它重视一下,更加负责任一下,尽量少出这样的问题,尽量避免出现这样的问题。”
许霆出狱后,找工作,结婚生子,回归正常人的生活,那一段时间他过得既充实又开心,他自已称“过得很满意”,他希望忘掉过去,翻开新的一页。
但出狱三年后,一位新加坡网友的一条微博私信彻底改变了他的想法。
发私信的人胡姓网友是一位资深的银行员工,他曾长期在香港和新加坡银行系统工作,他对许霆这个案子有个人看法。
这位网友在发给许霆的私信中说:“他的案子属于透支事故,不能按盗窃论处”。并陈述了理由。
许霆分析了胡姓网友的私信后,他觉得有道理,2013年,许霆向广东省高院递交了申诉材料,请求案件重审,并要求撤销当初的刑事裁定。
许霆提出申诉后,家里人都表示反对,他们想过平淡安稳的生活,不希望许霆再折腾。就连一直认为儿子无罪的许霆父亲也反对许霆再申诉。
社会上也有质疑声,有人认为许霆是想靠申诉获取名利。
但许霆辩解说,他申诉的意义不是为了获得赔偿,也不是为了自己的名誉。他说:
“但我感觉这个申诉对于法律界,对于社会上很多关心这个事的好心人,对他们来说是有意义的。这个事情到现在没有一个定论,以后类似的事情人们也不知道法律的对与错。就像我和网友们的交流,出现了这样新的观点,我想把事情说清楚,我就来搏一下,四两拨千斤,搏成了就成了,搏不成就算了,这个事件是个公众事件,我自己明白了,也要让大家知道真相。”
他表示,生活的重心不会围绕着申诉。
许霆的想法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了变化,当初他说自已做错了,他受到的惩罚是应得的,“我不该拿、不该跑,我错了,我应该负起责任来”但现在他又说不后悔当初自己的所作所为。
他说:
“这个事到现在我也不后悔,这个事当时也就那么选择了,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上我没有错,很多人说你怎么恶意取100多次你跑了,钱也没给你怎么能说没错呢,我有很多行为和细节证明我当时没有那么大的恶意,没有什么恶意,对于网友的这些说法我也理解他们,但是我不多做解释了吧,现在主要说申诉的事。”
其实,对许霆的这件事,每个人心里都有个是非判断,他反反复复说太多,反倒不好。他现在正在进行申诉,不论最终结果如何,希望像他说的那样,能对法律界和社会产生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