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你看看 | 白水·早茶夜读

文  |  白水
诗人

看,这个事情,妙得很,和其他事情一样。“好看”比“看”要好,“好看死了”就不一定比“好看”好,这里涉及“好……看死了”,卫玠的事情大家很熟悉了,虽然不太常见。不光是被看的有危险,看的也危险,少看热闹是一条宝贵的生活经验。在《带着花椒去上朝:古杀十九式》里,专门开列了一种叫“看杀”的杀法,里面提到了两则材料:

庚午迥与惇及惇弟西都公佑,悉将其卒十三万陈于城南,迥别统万人,皆绿巾、锦袄,号“黄龙兵”。帅众五万人,自青州赴迥,以三千骑先至。迥素习军旅,老犹披甲临陈。其麾下皆关中人,为之力战,孝宽等军不利而却。邺中士民观战者数万人,行军总管宇文忻曰:“事急矣!吾当以诡道破之。”乃先射观者,观者皆走,转相腾藉,声如雷霆。忻乃传呼曰:“贼败矣!”众复振,因其扰而乘之。迥军大败,走保邺城。

这“看”算自找的,愿意最大,被看的死了算自杀,看人的死了算天意,另有一些算培养的:

绍兴初,福建寇乱,贼魁曰张义、张万全、叶百三,凶焰颇盛。提刑李稷臣谕降之。二张谮叶于稷臣,且言初无降意,将复为变。稷臣信之,乃植大柱于通衢,取叶以铁索锁缚于柱,炽炭围绕,醯和五辛饮之,备极楚毒,稷臣躬临视之,叶大呼曰:“我已就降,何罪至此?”体皆焦烂乃死。

这大概是不好躲了,“乃植大柱于通衢”,街上没有你,也有你的邻里;当然,以防万一,还有写书的、唱戏的,在以后的日子可以方便你知道,毕竟这是合礼的,“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是《礼记》里的句子。

既然“与众”,那一定给人家新鲜的,杖杀、车裂、活舂、生烤……都得有,都得安排。不光是不重样,即使同样一门玩法也得由简入繁,延长观看体验,满足或是创造观众们的需求,比如凌迟;不只是死前,“传首九边”,烹煮彭越的肉汤,英布也是能喝上一口的:也不是只能看,袁崇焕的肉买得火热……在法定刑、临设刑、私刑之间,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喜好得出奇一致:热衷创意虐死和辱尸。

正史里记好的,可能是读书人出了几膀子力气的,未必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前几天误打误撞听了一些“包公戏”,京剧《铡美案》包老爷的上场诗是这样的:铁面无私坐南衙,文臣武将胆战麻。任他皇亲并国戚,犯法难逃虎头铡。

因为“读法”,之前一起还买了《提头来见:中国首级文化史》,还没等看,就找不见了,还好另一本《皇权与铡刀:包公戏里的法文化》提到了响当当的包公的三口铡刀:

中国古代法律里从来没有以铡刀作为刑具的。先秦到宋代,从来没有铡刀行刑的记载。秦汉时的死刑种类“腰斩”,是罪人裸体俯身趴在“锧”(也写作櫍、礩)上,用斧子砍断罪人身躯。因此有“斧锧”连称代表死刑的说法。后世死刑制度几经改革,最后在隋朝确定五刑制度,死刑仅有斩、绞两种。斩,是以刀斩首;绞,是以短棍收紧套在罪人颈脖的绳圈使其窒息毙命。以后唐、宋两代都基本沿袭五刑制度,死刑种类仍然只有斩、绞,只是针对个别极其严重的犯罪,才特设“凌迟处死”(碎割罪人身体使之痛苦而缓慢地死去)。

小说《三侠五义》里写道了包大人另一件为众所知的故事,陈州放粮,第九回在“称羡包公奇才巧思”不远的地方,有这样一段:

不数日光景,御刑打造已成,包公具摺请训,便有无数官员前来饯行。包公将御刑供奉堂上,只等众官员到齐,同至公堂之上,验看御刑。众人以为新奇,正要看看是何制度。不多时,俱到公堂,只见三口御铡上面俱有黄龙袱套,四位勇士雄赳赳,气昂昂,上前抖出黄套,露出刑外之刑,法外之法。真是“光闪闪,令人毛发皆竖;冷飓飓,使人心胆俱寒”。正大君子看了尚可支持,好邪小人见了魂魄应飞,真算从古至今未有之刑也!

再后面一些,到了第十五回,还有一段铡刑的细致描写:

只见四名衙役将龙头铡抬至堂上,安放周正。王朝上前抖开黄龙套,露出金煌煌、光闪闪、惊心落魄的新刑。恶贼一见,胆裂魂飞,才待开言,只见马汉早将他丢翻在地。四名衙役过来,与他口内衔了木嚼,剥去衣服,将芦席铺放(恶贼哪里还能挣扎),立刻卷起,用草绳束了三道。张龙、赵虎二人将他抬起,走至铡前,放入铡口,两头平均。此时马汉、王朝黑面向里,左手执定刀靶,右手按定刀背,直瞅座上。包公将袍袖一拂,虎项一扭,口说“行刑”二字。王朝将彪躯一纵,两膀用力,只听咔喳一声,将恶贼登时腰斩,分为两头一边齐的两段。

如果说,前面那段静态展示,还有点“尚可支持”的害怕,后面这段“咔喳一声”,差不多只剩下爽快和刺激了,而且并没有费多长时间,如果不仔细看,都要忘记“刑外之刑,法外之法”这八个字了,记得清楚的是“恶贼哪里还能挣扎”,肥胖的身体也不由得一纵,键盘敲得好像也多使了一些气力。

看,这个事情,妙得很,和其他事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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