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王”频现,执法者也该反思

山东平原交警在幸福大道巡逻时,逮到一个“违章王”,据民警介绍,该车违法记录是2条,电子记录是673条未处理,所有罚款金额约为87000元。目前,车辆已被交警依法暂扣,车主将接受处罚。(8月28日澎湃新闻网)

近年来,关于“违章王”的报道,频现于各地媒体。最令人错愕的当属江苏苏州的一名车主,其3年内违章竟达到1000多次,据交警测算,罚款额高达21万元,被媒体戏称为“违章王中王”。

盘点“违法王”的劣迹发现,这些“高违车”的违章记录多是闯红灯、超速等具有高危险性的违法行为,它们无疑是流动的不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危害公共安全。

“违章王”被逮着后,通常的处理是,交警依法采取扣车、罚款、吊销驾车人驾照等行政处罚。而执法部门丝毫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此单方面处理司机,显然有失公允。

违章车在道路上任性地奔跑,直到已经成“王”成“霸”,才被偶然发现,这种事情频发于互联网时代,实属不该。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克希认为,“违章王”事件,暴露的不只是司机一方的责任,“执法部门怠于执法,也有一定的过错。”

既然如此,执法部门也要承担相应责任,至少要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但现实的处理,只是“违章王”单方面受罚,而鲜见执法部门被追责问责,就连诚恳认错的只言片语都没有。这是不正常的。

车辆及其车主的信息,在交警那里都有备案,互联网为这些信息的互联互通提供了技术支持。如果有违章记录的车辆在转卖、过户、报废等环节,实现信息共享,违章的劣迹都将难逃法网。如果连续违章达到一定的次数,即依法对司机进行传唤或直接将其纳入“黑名单”,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规定,相应被扣车辆作出拍卖、拆除、报废、移交处理。而即使车辆折价不抵罚款,车主想弃车逃避处罚,也严格执法。“违章王”将失去生存的空间。

“违章王”的形成过程,说得重一点,也是执法部门慢作为、不作为的过程。在依法处罚“违章王”的同时,执法部门也该好好反思进而拿出治理的良策。印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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