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一种能力
不记得是哪位古希腊哲学家说过,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两种力,爱的力量和恨的力量,爱使事物聚合,恨使事物分解。用现代科学的观点看,等同于引力和斥力,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这里面有着很深奥的东西,在于推而及之,由物理而至人生,由自然而至社会。
这就是可社会性,可以构成社会。科学走到今天,越来越回归自然,所谓道法自然,自然之于人类,庞然大物也,所以说“大自然”。因此,我更愿意把可社会性看作是自然的属性,这是一个基础,既是经验的,更像是先验的,因为它神秘。如果没有这个基础,人类是否将面临无以挽回的败局呢?(会吗?不会吗?)同类相斥,以及自私的人比不自私的人更擅于通过进化论的考验,恨的力量将使人类选择不合作,则自由秩序无以可能。但可社会性似乎是一种更强大的力量,在文学作品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孤岛、仇人、合作,甚至化敌为友。孤独似乎也是一种更强大的力量,只有可社会性能够与之匹敌。假设这个世界只有两个人,我和他人,换句话讲,在绝对孤独的意义上,人唯有把自已完整地呈现给他人,才能完整地实现自我,尽管他人是地狱。
爱,是一种力量,它来自茫茫太初,始于万物之始,它属于那些使世界得以自在的、我们尚未了解、甚至人类理性不能了解的神秘源泉。回想牛顿企图论证上帝的存在,爱因斯坦企图论证统一场的存在,人类理性总是以为这个世界是有答案的,有吗?没有吗?有吗?科学是某种信仰,而信仰是某种偏见,所幸我还没有信仰。回到爱,我想,爱之于人类,首先是自在的,其次是遗传的,比如遗传有显性的和隐性的,爱的力量代代相传,隐藏于细胞之中,也可能是显性的或隐性的,比如多血质、粘液质、胆汁质和抑郁质的四分法,就意在说明先天的影响。同时,爱的力量也在我们的心中,它是沉睡的或苏醒的,它也可以在遗传和环境的交互作用中生长成各种不同的模样,大小不一,强弱悬殊。
爱,也是一种能力,无论是自然属性还是社会属性,无论是先天遗传还是后天养成,当我们赋予爱的力量以所有格,并把它拟人化的时候,爱成为一种能力,不论是爱的力量本身或是它的映象。能力是愿望加上实现愿望的可能性,当我们没有愿望的时候,我不愿意称呼任何抽象的可能性为能力,在理性与非理性之间,我更重视理性的动机。因此,爱的能力首先是一种愿望,而愿望是复杂的,有自在和遗传的作用,也是教化、反应和自我修养的结果。愿望是可以培养的,也是可以遏制的,变化的力量来自理性,在生物学的基础上,理性是一个他者。其次,爱的能力是一种可能性,它必在一定的限度之内。记得歌德说过:自由就是在一切现实条件的约束下做合乎情理的事情。年轻时,曾为这么一句话愤愤不平,以为歌德在讨好所有的人,除了革命者。第三,爱的能力是具体的,有着具体的实现方式和途径,既有普遍性的操作手册,也有因人而异的妙手绝招,如果把爱看作是一个空洞的概念,以为有了爱这个名词就有了爱的一切,那就真是割裂了理论与实践的互动关系,消灭了实践的载体,从理论到理论,从空洞到空洞,喝着理论的西北风,唉呀呀,愚啊愚啊愚啊。。。。。。
爱,是一种知识,既是经验的,也是超验的。爱,是一门科学,需要在学校中学习,在生活中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