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节|致敬记者!
今天是第17个中国记者节。每到记者节,我就会想起上学时做过的作业——《水门事件》观后感。当时写下的《记者的责任》,让我第一次对“记者”两个字有了深刻的思考。记者,不仅在用手中的笔和镜头记录社会发展,他也可以通过记录与传播使社会体制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因为拥有“创造历史”的能力,所以记者更应该肩负起推动社会进步的责任。
广东广播电视台记者薛乐就是这样一位社会进步的推动者。他通过35篇“关爱事实孤儿”的系列报道,带动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最终形成2015年全国人大关于“事实孤儿”的议案,推动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在2016年广东省两会上,广东省正式将“事实孤儿”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这,就是一个记者对国家对社会应有的担当。
妙手著文章,铁肩担道义。今天,我们致敬像薛乐一样的记者。
我在两年前的一次采访当中认识的潘志军。当时他13岁,住在广东韶关的新丰县。潘志军的妈妈患有严重的精神病,他的爸爸患有严重的精神病,同样生活不能自理。从小志军就不知道什么叫做父爱什么叫做母爱,唯一和他相依为命的是常年卧病在床的爷爷。白天去上学,放学回去,照顾爸爸妈妈和爷爷,这就是13岁的潘志军生活的全部了。爷爷一看到我们啊老泪纵横,反反复复的说着一句话:这个孩子苦啊!
志军家里头全部的收入是爸爸妈妈每月几百块的残疾人津贴,因为家里穷,志军比同龄的孩子晚了两年才读书,他比班上的所有同学都要高一头,同学们都叫他傻大个。可是志军读书很努力,因为晚上舍不得用电,每天晚上志军照顾了爷爷爸爸和妈妈之后,都会偷偷地溜回学校的走廊上,借着昏暗的灯光去读书,我问志军:你长大了想做什么?志军告诉我:他想当一名工程师,修好路,因为家门口的路实在太烂了。只要路修好了,他就可以带着爷爷到更好的地方去治病。
这是一个多么懂事的孩子啊,我特别的想帮帮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像志军这么困难的情况,当地的民政部门会不会还不知情呢?带着疑问,我找到了县民政局,一说起潘志军这个名字,负责接待我们的民政局的同志立刻一五一十的跟我们讲出了志军家里头的困难,他们很清楚,那为什么不帮帮他呢?民政局的同志说他的爸妈还在啊,这是个什么逻辑?难道说有爸妈的孩子有困难,我们就不需要帮助吗?民政局的同志急忙跟我们解释说: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的社会福利保障,除了重症儿童,主要的是孤儿,而所谓孤儿,前提是父母双亡,潘志军的父母都还在,他没办法获得相应的救助,如果我们帮了他,这叫做挪用孤儿专项救济金。走出民政局的时候,我甚至没有勇气再回到那所破败的房子,去面对潘志军,觉得好像自己亏欠了他,又或者说,我们这个社会亏欠了他。
像潘志军这样的孩子还有很多,他们的父母有的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有的被判了重刑关进了监狱,有的成了植物人,或者有严重的精神病,或者是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这群孩子事实上没有父母的抚养,有的就像小志军这样,小小的年纪就要扛起整个家,他们家境窘迫,却无法纳入社会福利保障,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事实孤儿。
从潘志军的故事开始,我和我所在的广东广播电视台《今日关注》栏目,开始了对事实孤儿的持续报道,我们用了35条稿件的篇幅,讲述了15个事实孤儿的故事。新闻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很多人都要求捐款,去帮助这些特殊的孩子,善款一下子就到了几十万,我们想用这笔善款去帮助更多的孩子。那么问题来了,因为没有纳入社会福利保障,像民政部门或者妇联等等都没有关于事实孤儿的登记备案,善款不知道该捐去哪里,没有一个部门愿意接收。没办法我们只能找民间的救助力量,我们找到了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会,在网络上发动了上百位的志愿者,分别深入到了广东河源和平县和湛江的徐闻县,找到了195位事实孤儿,为他们每人送上了三千元的助学金。
同样的助学金我们也发放给了潘志军。在去年,县里学校的老师告诉我说,志军家门口的路修好了,我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潘志军,说路修好了,我们想让你陪着爷爷来广州治病,可志军却告诉我,爷爷在春节的前两天去世了,他失去了唯一一个可以和他说说话的亲人。
在为事实孤儿奔走的路上,我们收获着很多的感动,但更多的时候是无奈甚至是无助。上百位的志愿者自发地出钱出力,去寻找这些事实孤儿,下次再组织的时候,他们还会来吗?无数的观众看了我们的报道以后,捐出了善款,下次再报道他们还会捐吗?在广东这样一个相对富裕的地方,仅仅两个县城,我们就找到了195位的事实孤儿,那么在西部呢?在全中国呢?像这样的孩子还有多少?我们帮得过来吗?
民间救助的短板日益凸显,我们需要的是儿童福利制度的变革。作为一个媒体人还能做些什么呢?我想到了之前的一位采访对象,广东籍的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能不能让人大代表去提建议,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呢?
为此我们做了不少的准备,我们查阅了很多的资料。这几年,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正在不断的完善,在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意见,将孤儿纳入了社会福利保障;在2011年,流浪儿童被纳入了国家救助的保障范围;在2012年,艾滋病儿童参照孤儿的标准,被纳入了保障制度;在2013年,民政部设立了浙江海宁、江苏昆山、河南洛宁、广东深圳四个试点城市,探索将事实孤儿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而在2014年,这样的试点被扩大到了48个;那随后,似乎我们就停下了脚步。那么如果说把事实孤儿全部纳入国家的社会福利保障,会不会压力山大呢?我们需要算一笔账,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在2011年做的一项统计,估算当年全国事实孤儿的总人数大概是在57万人,这也是为数极少的,至今未止关于事实孤儿的摸查数据,而同年登记在册的孤儿总人数是61.5万,我们假设这个数字还是偏保守,我们假设这几年事实孤儿的人数仍在不断的上升,那么目前全国事实孤儿的总人数应该也不到一百万,假如每人每月发放五百元的生活津贴,一年下来就是60个亿。60亿是一个什么概念呢?相比较2015年国家超过15万亿的财政收入,又或者说超过一万亿的社会保障支出而言,60亿应该不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准备好了之后,我们就去找朱列玉,实话实说,之前从来没干过游说全国人大代表这样的事情,可没想到的是,我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朱列玉就一口答应下来,说要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提代表建议,将事实孤儿纳入社会福利保障,而更让我们想不到的是,在去年的两会上,这份代表建议获得了热烈的响应,短短一个下午,就有37位全国人大代表要求联名签署,让它升格成了一份关于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被正式提交全国人大的主席团,这也就意味着它成为了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的内容,或者说成为了立法的参考,下一次我们再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时候,就必须审慎的去参考这份议案的内容。
点滴的进步正在持续地发生。在今年的广东省两会上,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津贴制度,标准每人每月五百元,被写入了广东省的政府工作报告,作为今年广东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同时第一次明确了民政部门是开展事实孤儿救助的主体,而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朱列玉再一次把建立事实孤儿的专项救济制度作为建议提交。来北京之前,我打电话问朱列玉,专门跟他聊了一次,他说只要事实孤儿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纳入社会福利保障,只要他还做一天的人大代表,这个建议,他会一直提下去。
但愿朱列玉的等待不会太久,即便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了修改,孩子们需要等待的
其实还有很多。比方说我们需要一次对事实孤儿的全面摸查,靠谁呢?要靠基层的民政部门。一个县民政局的领导曾经私底下和我抱怨说:我们这个县啊,负责社会救济的就这么两三号人,忙得是不可开交,你让我们向你们志愿者这样挨家挨户地去找,这根本不可能。在发放救济金的同时怎么样去确保相应的人手?甚至要建立专项的经费,这都是一个问题;再一个,怎么去核实事实孤儿的身份呢?这需要去证明他们的父母失踪、重病、残疾、被判刑等等,这往往都需要非常复杂的证明材料,靠几岁的孩子,这显然不现实,而事实孤儿的监护人,往往又都是一些年迈的没有文化的老人。还会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方说在广东,有一些家庭会非法的去买所谓越南新娘,妈妈生下孩子以后,爸爸如果被判刑或者是死亡了,妈妈很可能就逃回越南了,妈妈没有登记户口,甚至连失踪也报不了,怎么去证明这些孩子的身份?这都是问题。但无论困难再大,幸好我们还一直在路上。
缺乏关爱可能会让事实孤儿产生心理上的问题。一项调查表明:37.8%的事实孤儿会因为受到嘲笑而自卑;23.3%的事实孤儿经常会难以入睡,会做恶梦;32.4%的事实孤儿会觉得活着没意思,有时候这种心理问题甚至会演变成对这个社会的仇恨。根据香港的一个调查机构所做的一个统计,他们追踪了一千名事实孤儿,当他们在20到35岁的时候,犯罪率是正常孩子的3倍。
也许除了经济上的帮助,我们需要做的还有更多。幸好有的地方已经正在开始做着他们的努力,比方说在广东汕头的潮南区,当地的政府会组织爱心父母去对事实孤儿进行一对一的帮扶,会帮他们过生日,带他们去旅游,教他们读书为孩子圆梦等等等等。爱心父母在上岗之前会接受特定的培训,学会和事实孤儿沟通的技巧。两年下来受到帮助的事实孤儿已经超过了三百位,我曾经专门去采访过负责这个项目的官员,他告诉我说,其实吧这件事情根本就不在他的职责范围,也不会纳入政绩考核,完全是多管闲事,可当他看到这些孩子的脸上由原本的呆滞冷漠变成了开心快乐的时候,当他看到了这些志愿者自愿的出钱出力而无怨无悔的时候,他觉得这个闲事他管对了。但愿有一天,这些官员和志愿者的自发会成为我们整个国家和社会的自觉。
其实在你我的身边,在社会的角落里,还有更多的事实上的弱势群体,急需我们的帮助,但由于种种的原因,他们被忽略了。随着经济的发展,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这才是我们这个时代文明进步的标志。
视频|薛乐:还有一群孩子,叫“事实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