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情人节”都是一场暴击,回到古代会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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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夕节,神仙眷侣们你侬我侬说不尽甜言蜜语,连带着空气都浮动着浪漫气息。只是,这方“日日与君好”的缱绻,落在单身朋友的眼里,怕是早就褪去大半鲜艳,只剩一堆烦忧。你看,在天上打了一年光棍的牛郎,总有一日能踩着鹊桥和织女约会;回到地上,不知还有多少男子正翘首期待能够邂逅自己的另一半,憧憬着在天愿作比翼鸟, 在地愿为连理枝。

都说古今的悲喜实则相通,那这种久久形单影只打光棍的滋味,古代男儿又是否尝过呢?

电影《大话西游》片段

可以成光棍,但没必要

在为古代“光棍”落下同情的泪水之前,得先搞清楚一个问题,古代男子是否有机会独行一辈子,成为名副其实的光棍?至少在理论上,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比如,《诗经·小雅》中有一段记载——

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诗经·小雅·斯干》

生儿子,称为弄璋之喜,要给他睡炕床、包衣裳、玩玉璋,可如果生的是女孩儿,得给她睡地坎、包破褂、玩陶制的纺锤。三言两语,这天上地下的对比就摆了个清清楚楚。

当然,现代早已摈弃了这样离奇荒谬的“重男轻女”思想,可放回几千年前,在如此性别观的指导下,人们的生育大多是冲着男婴去的,也难免存在抛弃女婴或者放弃女胎的行为。如此一来,可能造成的潜在后果,便是男多女少。历史学家宋镇豪曾对殷墟中的材料进行研究,推测殷墟王邑中男性人数远远高于女性。也有学者在统计明代以后的地方志时发现,中国古代整体的性别比例,是男性居多数。

男多女少,一夫一妻只能勉强可行,可偏偏古代一部分人为了子嗣,还会纳妾,原就稀缺的女性中没办法堂堂正正地嫁为人妻,反而沦为妾室。再加上古代婚礼仪式繁复,其中的聘礼更是讲究多又重,上到汉平帝聘王莽的女儿为后,直接出手黄金两万斤,下到司马相如因为家境贫寒拿不出足量的聘礼,无奈之下带着卓文君私奔逃走。

桩桩件件证明着,古代男儿想顺顺利利把媳妇儿娶回家,并不是件容易事,那在理论上,实在娶不上媳妇的,自然就成了光棍。

影视剧中的司马相如和卓文君。来源/2004版电视剧《凤求凰》剧照

然而,这只是理论上的情况,放回现实里,想孑然一身成光棍真没这个必要。男女比例看着失衡,但古代战乱频发,例如战国时期,每逢两国交战,兵卒死伤一片,这期间绝大多数折损的都是男性。一番损兵折将后,人口数锐减不说,更可能直接影响男女比例。有学者考证,东周和汉代,因为连年战乱,中原地区居民中曾存在过女多男少的情况,最夸张时男女性别比达到0.72:1。即便除开这种特殊情况,大多时期中,男女人数是大致相当的,唐时中原地区男女比例差不多是1:1.04,换句话说,要想拿“女孩儿不够”来给自己的单身找借口,怕是行不太通。

然而,让男儿们成不了光棍的原因,远不止此。

可以打光棍,但不敢

都说一生一世一双人,男女比例再平衡也只是冷冰冰的数字,真正的佳偶天成却是两人的相知相许、情生意动。所以,若是没找到自己心目中的另一半又不想将就,或者压根就喜欢一个人的潇洒自由,不想被婚姻家庭牵绊,是不是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打光棍了呢?

对现代人来说,这想法太正常不过了,可放到千年前的古人身上,怕是多半不行的,或者说,没胆量动这个心思。

往大了说,对古人而言,结为婚姻从来就不是两个人的事儿,是否情深意浓到非要以身相许,也没有那么关键。《礼记·昏义》有言: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

短短二十来个字,便一剑刺破古代婚姻的实质,一来祭祀宗庙,二来继嗣,最后,也只是给家庭寻来一个“贤内助”,至于双方是否有情,并不是必须考虑的条件。而且即便是特立独行,硬着头皮逃过了文化的桎梏,马上又得面对朝廷的压力。两姓合好,缔结姻缘,对家庭而言便是家和万事兴,而对统治者而言,这不仅是长治久安的基础,更是让自己皇位坐得久的真正秘诀。南宋思想家叶适曾一语“道破天机”——

昔者战国相倾,莫急于致民,商鞅所以坏井田开阡陌者,诱三晋愿耕之民以实秦地也。汉末天下殚残,而三国争利……蜀之亡也,为户二十四万;吴之亡也,为户五十余万;而魏不能百万而已。(《进卷·民事中》)

换成大白话,人多,自然劳动力多,战斗力也多,国家也多了一重稳固的屏障。那想要积累人口就得鼓励大伙儿生育,生育的前提可不就是缔结婚姻么?这样简单明白的道理,被历朝历代的统治者牢牢记着,相应的,催婚催育也就成了治国理政中极为重要的一环。许多朝代都设置有强制性的婚龄,比方周时规定,男子最晚不可超过三十岁,女子最晚不能多过二十岁,就必须得嫁人,宋仁宗时期要求,男子十五岁娶妻,女子十三岁出嫁,明太祖时则变为男子十六岁娶妻,女子十四岁而嫁。如若遇上连年征战,人口锐减,朝廷更会铆足了劲催促百姓结婚生子。

当然,这只是最低标准,事实上,“早婚”早就成了整个古代社会婚姻的大体趋势。有研究曾对《唐代墓志汇编》中记载的三百多位上层女性的初婚年龄做过统计,最小的不过11岁,最大的也就27岁,其中14-19岁嫁人的为多数。还不止是普通百姓,皇家更是如此,汉明德马皇后刚满13岁就被选入太子宫了,梁高祖的女儿富阳公主11岁便凤冠霞帔地离宫出嫁,根据统计,历朝历代坐上皇位的统治者们里头,15岁以下就步入婚姻的几乎占到了三成。

南宋思想家叶适,号水心居士。来源/网络

早婚是风尚,相应地,晚婚就不怎么受待见了。更有甚者,还会面对严厉的惩罚。按照汉代的规定,女孩要是过了十五岁还不成婚,要被加倍征税,最高可达“五算”。“算”是专门用于征税的单位,1算等于120钱,五算则是六百钱,放在当时这可真不是个小数目。宋代更狠,《宋书·周朗传》记载:“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这就不是罚钱的问题,反而升级成了牢狱之灾。

往小了说,即便胆肥心大,真的撑过以上关卡,世人眼光和家族责难也不会让人好过。首先,朝廷天天耳提面命要求“早婚”,社会也多以早婚为荣。孔夫子就曾提倡,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正因如此,大伙儿骨子里就不会产生“家庭束缚”“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之类的想法,真正怕的就是找不着对象。诗歌《召南·摽有梅》曾这样写道:

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

摽有梅,顷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

情景模拟一下,便是一位适龄的青葱女儿看着一棵梅树又急又忧,暗自神伤——梅子落地了,树上还剩七成,有心追求我的小伙子,就不要耽误良辰;梅子落地了,还剩三成,要追我的小伙子,不要再等了;梅子落地了,收拾要用簸箕,要给我表白的小伙子,你倒是快点呀!

虽然我们无从知晓主人公最终有没有寻到如意郎君,可字里行间的着急上火倒是分明可见。也不怪她思郎心切,哪怕不考虑大家对爱情的渴望,光是这社会压力就不会轻松。古代社会对形单影只的男女,真算不上太友好。古代对剩男剩女有着专门的称谓——旷夫怨女,正所谓“皆男、女嫁娶过时者,谓之怨女、旷夫也”。这词出自《孟子·梁惠王》,实则是孟子劝齐宣王学一学周太王,做到“当是时也,内无怨女,外无旷夫”,这样即便宣王“好色”也不会影响王政。可见早在那时,杜绝女孩找不到丈夫,光棍找不到妻子这样的现象,就成了统治者和谋臣们的心头大事,而且这样一看,“怨女”“旷夫”两词绝对没什么好意头,被安上这样的名号,也绝对不会是光彩的事情。

再看一个词,古代对长期打光棍或者老而无妻者也有一个专门的称谓——鳏。据考证,这字本是指一种生性凶猛、喜欢独行的鱼。《释名》中认为,无妻男子因独身而“愁悒不寐,目恒鳏鳏然,故其字从鱼,鱼目不闭也”。你看,在世人眼里,这种找不到妻子的人都天天发愁到无法入睡,根本不是什么潇洒儿郎。孟子说得就更直白了:“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这四者,都是真真可怜到走投无路的人呀!

小燕子把“鳏寡孤独”写成了“鱼家瓢虫”。来源/电视剧《还珠格格》截图

同情之外,有时候,长久打光棍,也会成为众人的取笑对象。《笑林广记》里有一则笑话便名为“老鳏”。说苏州有个老光棍,有人不知道他找到媳妇没,就问他:“你有儿子了吗?”老光棍顺势答道:“提起我的儿子就让人心酸呀。早年我妻子的祖父为我的老丈人定亲,却被一个混账从中作梗,所以我岳父大人没有娶到丈母娘,也就没生下我的妻子,所以到今天我的儿子也没有着落。”

绕来绕去,说的还不是没找到对象,啼笑皆非,倒是多了一重辛酸滋味。晚婚乃至“光棍”的社会地位和处境,从中也可窥视一二。再者说,找不到妻子,有时还得面对家庭的诘难。本身晚婚就可能让左邻右舍指指点点甚至受到刑罚,再加上古人奉为圭臬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处世信奉,无婚自然无育,也就没有后代可以谈起,几重罪状叠加,定是让人抬不起头、家族找不到脸来的。

所以,上到社会风俗和朝廷律令,下到世俗眼光和家族压力,重重桎梏下,古人多半不敢轻言打光棍。

当然,在这背后,还有原因。

可以当光棍,但很难

说到找对象,有人或许也会为古代男子抱屈——就算他心里一百个愿意,可就是找不到咋办?

别说,想因为找不到合适对象而自成光棍,在古代也是个难事。找不着?别担心,自然有人帮你找。出手的还不是别人,正是朝廷。

这就得提到中国古代一种特别的制度——官媒。官媒制度最早出现在西周,也被称为媒氏、媒官,负责的事情直白明了——

“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周礼·地官》

简单点说,就是专门负责介绍、管理男女的婚嫁,登记有关信息。职责中的重中之重便是敦促年满三十岁还没娶亲的男子和满了二十岁还没嫁人的女孩,抓紧时间赶快结婚。除此外,官媒还有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合独,也就是帮助鳏夫和寡妇重组新家庭,帮忙整合他们的财产和田地。如此,即便是因为连年战乱而导致的百姓丧妻丧夫问题,也基本能被解决个七七八八,让因丧偶而出现的“光棍”无处“遁形”。

西晋时期,官媒的行事就更加“简单粗暴”,比如《晋书·武帝纪》中记载,如果女子年满十七岁,父母还没有给她挑好婆家的,那也不必挑了,一律交给官媒,由官媒负责给她配给丈夫。按现在的目光来看,活脱脱地就是一个“拉郎配”。元代时,官媒还获得了专门的“营业执照”,真正成了几百年前的“民政局”,这时候的媒官也有了新的名字——媒互人,取得就是“互结为连理”之意。明清时期的官媒管得就更“宽”了,除了普通老百姓,还当起了女犯、女奴的婚姻中介,有时也管管女差役的婚事。夸张点说,碰上不娶妻、不嫁人的主,国家比谁都急。

除了直接“发对象”,历朝历代也想尽了办法免除大家的“后顾之忧”。你看,“光棍”拿不出昂贵的聘礼钱,朝廷说没事儿,国家给你补贴。汉朝便有政策规定——“其贫无礼娉,令长吏以下各省奉禄以帐助之。”此外,不少朝代都有律法或者规定,倡导大家尽量减少在婚礼上的用度,有个意思就行,没必要把兜里的钱全掏出来。南北朝时期就明令:“合卺之礼,无亏宁俭之义斯在。如故有违,绳之以法。”《明律》说得也很直白——“诸嫁娶之家,饮食宴好,求足成礼。以华侈相尚,暮夜不休者禁之。”如此,也算是费尽心思减少因为贫穷而放弃婚姻的现象。

不过,这么多的条条框框,虽说能解决实际问题,但难免有些强人所难。事实上,这还真不意味着“牛不喝水强按头”,古人的催婚策略仍然暗含着对两性之情原始的尊重。春秋时期便会定期举办“仲春会”,图的就是“中春之月,令会男女”。虽说仍是官方主办,但实质上给适龄男女提供一个大型相亲平台,要是有男女能互相钟情,自然再好不过。中春之月,草长莺飞,花开满园,微风和煦,女子娇羞掩面,男子彬彬有礼……

影视剧的爱情想象。来源/电视剧《上错花轿嫁对郎》片段

想象着这样的画面,或许我们也能揣测,几千年来,大伙儿为了“消灭”光棍多管齐下、绞尽脑汁。除去发展生产力的刚需和延续宗族的压力,也许依然吐露着人们对两性之情的憧憬与守望。也正因如此,千年后,我们还能为陆游唐婉“红酥手,黄縢酒”的悲剧而扼腕,听着司马相如卓文君当垆卖酒的故事而感动,念着苏轼笔下的“十年生死两茫茫”而潸然泪下……

古今之情,原是相通。

参考资料:

【1】丁新正著.合二姓之好 礼法传统中的婚姻制度[M].孔学堂书局有限公司.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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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葛剑雄著.中国人口发展史[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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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冯国超著.中国古代性学报告 增补版[M].北京:华夏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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