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奇案:婆媳都漂亮,皆成寡妇,婆婆状告媳妇通姧,真相如何?
清朝康熙年间,在山西太原府的城郊有一个村庄,这里有一户人家姓郑。本来这个郑家,人口很多,但是一场疾病让大多数人死去。是什么病呢?这种病可能很多人都听说过,就是天花。也不知道是谁把天花带进了村里,反正这个村大多数人都被传染。郑家当时有百多号人,都因为感染天花而死,只有婆婆和媳妇儿幸存。这俩寡妇相依为命,连维持生计都很困难。
有句话不知流传了多少年,就是“寡妇门前是非多”,此话能够长久流传,显然有其深刻的道理。婆婆名叫杜氏,大约40岁左右,真可谓“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媳妇儿名叫陈氏,年方十九,正是如花似玉的年纪。这么两位大美人,对村里光棍们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既然有光棍惦记着,那么得手也是早晚的事情。但让人没想到的是,光棍还没有介入,婆媳之间却引起了大战。
婆婆是长辈,她对媳妇儿陈氏的态度似乎不好,时常打骂于她。清朝的法律,有很多都是沿用明朝条款。如果晚辈违背长辈的教育,或者是赡养不周到,晚辈都要被打100大板。如果晚辈不听从教育,被长辈打死,长辈就会被打100大板。如果晚辈没有过错,长辈故意将其杀害,承担的罪责是打60大板,发配一年。从这些法律条款来看,给予了长辈很大的权力。
我们换个角度再来看一下,如果是晚辈将长辈致死,不管是什么原因,通通都要判处死刑。所以,在明朝和清朝的时候,朝廷对于辈分纲常十分重视,这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婆婆杜氏对媳妇陈氏进行打骂,如果传出去,全国上下都会帮杜氏说话,因为长辈教育晚辈是天经地义。不管长辈的话是否正确,晚辈都只能听着,不能反抗。
陈氏对于这条规定也有所了解,所以她对婆婆杜氏的行为逆来顺受,想以此改变她对自己的看法。可是婆婆杜氏仍然心怀不满,还将陈氏告到了府衙。她告陈氏什么呢?杜氏指控陈氏和光棍们私通,她的行为大张旗鼓、毫不避讳。请求知府严惩陈氏,并让官府把她给卖了,将卖来的银子给杜氏养老。
那时候的法律,很偏袒长辈。长辈控告晚辈,就算所告不实,法律也不会进行任何处罚。这就是说,就算婆婆杜氏说的都是假的,官府也会把她无罪释放。如果晚辈状告长辈,即便属实,也要杖责100,发配三年。只要有一点点诬告,那么什么都不用说了,通通绞刑。怎么样?是不是很不公平?
由于法律的因素,陈氏对于杜氏地指控, 并没有作出任何反驳。公堂之上,她听到杜氏对知府说:“大人,我儿子染病去世,媳妇陈氏不谨守三从四德,毫无羞耻之心,经常和光棍们私通,实属辱没门楣、家门不幸。请大人将她严惩。”
杜氏说完之后,知府就问道:“你说你媳妇儿陈氏和人私通,有证据吗?他和谁私通?”杜氏回答道:“和她来往的都是些光棍,他们晚上来早上走,我也不认识。大人如果对她用刑,一切自然明了。”
知府就按杜氏所说,对陈氏进行询问,不过也没对她动刑。岂料,这陈氏竟一声不吭。知府就恐吓她,再不说就上拶(zǎn)指。陈氏这才开口说话,她说自己并未和光棍私通,这都是杜氏编出来的,请大人明察。
这婆媳二人各执一词,知府也没问出啥有价值的信息,就对杜氏说道:“你既然能确定那些男子就是光棍,那你好歹说出几个名字。全村的男子有几百名之多,你总不能说他们都和陈氏有染吧?你说出个一二三,本官才好入手调查!”杜氏随便点了几个光棍的名,知府就派人去把这些人抓来审问。
这几个人来到公堂,他们指天发誓说,绝对没有私通行为。他们还说,和人私通的不是陈氏,而是杜氏。杜氏当然矢口否认。这一来一去,他们就在公堂上发生了争吵。知府拍起了惊堂木,呵斥他们,不得咆哮公堂。既然众人都指认杜氏,知府就对她用了拶指。杜氏受刑不过,就在抓来的人里面,指出一人。
知府又对这个人用了拶指,他承受不了痛楚,便招出与陈氏有染。知府又对陈氏用了拶指,不管怎么夹,她都绝不承认与人私通。知府就认为,这名光棍都已经承认,陈氏可能是因为大庭广众之下害羞,所以才予以否认。他下令,让衙役将这名男子和陈氏打了80大板,然后就把他们给放了。
打这八十大板也是有依据的,大清律规定,寡妇私通,杖责八十。有夫之妇私通,杖责九十。虽然条款是这么规定,但陈氏并未招认。那知府凭什么打人家呢?仅仅凭杜氏和这名男子的言词?那证据呢?没有证据,怎么能让人心服口服?陈氏从知府衙门出来,就直奔巡抚衙门而去,她要到那里去告状。
陈氏来到巡抚衙门,可这里戒备森严,她进不去,可是也不甘心就此离开。她就在巡抚衙门外,高声呼喊“冤枉”。门外的看守,很快就把消息传给了巡抚。清朝也是有规定的,不管官员的级别高低,只要有人喊冤,都不能避开不问。现在有人到巡抚衙门喊冤,巡抚就把这个案子交给了按察使处理。
清朝官场官官相护比较严重,甚至演变成了一种官场风气。按察使接到这个案子后,并没有重新审理,因为重审可能会推翻知府的判决,影响他的仕途。陈氏和他非亲非故,他凭什么要帮她?按察使直接批复,维持原判,然后派人把陈氏赶走了。陈氏不肯甘休,再次来到巡抚衙门喊冤。人家都第二次来找你了,还是认真给人家办吧!这就是巡抚此时的想法。他没有亲自审理,而是找了一个能人,这个人就是临晋县的知县孙宗元。
孙宗元老家在山东淄川,在顺治十二年考中进士,朝廷就任命他为临晋县知县。这个人的办案能力很强,正是因为他在查案方面有过人之处,后来得到了多次升迁。在清朝的很多小说里面,都将他承办的案件作为创作素材。
我们来看一下,孙知县到底是怎么办理此案的。他阅读了卷宗,从知府的审案过程中,发现了很多的遗漏和失误。大致有以下几点:
第一、知府提审了光棍,光棍们并不承认和陈氏有染,而是指出私通的人是杜氏,还说出了和她私通的人,名叫王九儿。知府并没有审问王九儿,这就是一个很大的失误。
第二、杜氏指控陈氏和光棍私通,她却并没有第一时间说出私通男子的名字。在知府的诱供之下,杜氏才说了几个人。这个意思就是说,她本来不知道。知府却告诉她,不知道不行。杜氏情急之下,很可能将平时和她有过节的男子说出。这样的供词,当然不足以采信。
第三、知府把光棍们抓来,他们都不承认和陈氏有染。有个人当场指出,私通的人是杜氏。知府就对他用了大刑,这个人忍受不住,迫于无奈才承认和陈氏有染。他招供实属迫不得已,如果不招的话,万一被打死、打残了怎么办?而承认了以后,顶多接受杖责80的处罚,好像比不招划算很多。这样的证词,能采信吗?
第四、陈氏也曾受过大刑,但她却宁死不招,也没有说杜氏半句坏话。这就说明她很看重名声,也很懂得孝道。知府并没有发现这个细节,也是一个不小的失误。
第五、虽然说光棍承认和陈氏有染,但是陈氏一直不承认。在这种情况下,就说明证据不足。知府认定光棍和陈氏有罪,将二人各打80大板,这就有点滥用刑罚的感觉。
最后一点,陈氏不服知府判决,跑到巡抚衙门告状。知府听说,案子交给了按察使审理,就亲自去拜访按察使。事后,按察使并没有更改判决,说明他们之间可能有某种关系。
以上几点,就是比较大的失误。当然也有一些小失误,这里就不细表。就凭上面这几点,让一个人蒙冤已经足够了。一般来说,这样的案情也不容易平反。
卷宗已经看完了,孙知县就开始了他的审理。他把之前知府提审过的人,再分开提审一遍。当然他不会刑讯逼供,就是简单地问问,姓甚名谁、年方几何、家住何处、作何营生?问完之后,就继续关入大牢,等候升堂。因为问得比较简单,他的效率很高,一天之内就问完了。
孙知县让衙役们把石头、锥子、长刀准备好,给他们说了一句,升堂时要用。衙役们也不知道,孙知县葫芦里卖什么药?他们私下里讨论:“朝廷不是有规定的刑具吗?就在衙门大牢里放着,知县为什么让准备其他的刑具?朝廷可是有明文禁止的,他想干嘛呢?他如果真的要用这些刑具,恐怕我们也要受牵连。”孙知县根本就不管衙役们的言论,他将自己的心腹手下派出,让他们到村里把王九儿抓来。
第二天,孙知县传令上堂,他把抓来的所有人分成男女两排,男的跪在左边,女的跪在右边。这些人不知道孙知县要干什么,就按他所说,在地上给跪着。孙知县让衙役把另外准备好的刑具拿出来,在堂上摆成一排,然后开口说道:“关于私通这个事情,那是属于闺房机密,别人无从知晓,当事人自己也说不明白。”
众人一听他这话,就有点云里雾里,像雾里看花一样,看不清楚。这时候,孙知县就说道:“像这样的事情,如果要深入挖掘,必然会涉及到很多不宜公开的内容。朝廷是比较重视名节和教化的,在这公堂之上,众目睽睽,本官也就不过分追问。私通涉及女子,必然也会涉及男子,主要的罪过也该由男子承担。”
公堂上鸦雀无声,众人仔细倾听知县的话,还是不明白他到底想说什么。孙知县看了杜氏和陈氏一眼,继续说道:“你们二人多年守寡,实属不易,长相温柔忠厚,不像大奸大恶之人,想必不会做出有辱门风之事。寡妇门前是非多,这一点大家都知道,就算你们没有坏心,难保没有人打你们相貌和家产的主意,流言蜚语随之而起,就连你们自己也说不明白。本官通过调查,抓到了一个奸人。你们两个不是想要清白吗?可以拿起堂上的石头去打这个人,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再行奸恶之事?”
孙知县说完以后,就让他的心腹把王九儿带上来。王九儿来了之后,孙知县密切观察众人的表情,只见杜氏的脸色突然就变了,呈现出一种惊慌神色。反观陈氏呢,她咬紧牙关,面带愤怒。孙知县心里就有数了,但是他仍然不动声色,就让杜氏和陈氏拿石头打他。
这两人先看了一下孙知县,然后又对望一眼,都没有去拿那些石头。孙知县知道,她们心里有所顾忌,怕万一把他给打死了,恐怕罪责难逃。孙知县就说了:“没事儿,你们别怕,这是本官的意思,如果出了问题自然由我负责,跟你们无关。快点打,不要磨磨唧唧,不然本官就对你们不客气了。”
这时候,杜氏就捡了一块小的,轻轻地朝王九儿丢去。石头并没有打到人,而是落在了王九儿的脚下。陈氏就厉害了,她拿起最大的一块儿,用尽全身力气,往王九儿的头部砸去。王九儿本能地一闪,这块石头就没有砸到他。陈氏不肯甘休,她从地上抓起一把石头,不停地去打王九儿。王九儿也不可能每块都躲过,身上被几块大石头击中,当即嚎叫不止。这时候,杜氏就把她给拉住,不让她再打。否则的话,她可能会把公堂上的所有石头都拿去打他。
孙知县赶紧喊停,又让她们两个拿锥子去刺。陈氏和杜氏各拿了一把铁锥,杜氏捅向王九儿的屁股,但是却不怎么用力。陈氏就专门刺胸部和腹部,虽然她的力气也不大,但却每刺见血。孙知县让她们停下来,说有仇报仇,有冤报冤,现在她们可以拿刀去杀王九儿。话音刚落,陈氏拿起长刀就往王九儿身上砍。这一刀来势凶猛,若不是衙役及时用刀格挡,王九儿恐怕会当场被杀。杜氏也拿起了长刀,但是她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仔细分析之后,孙知县已经推测出杜氏诬告陈氏的目的。他让衙役给杜氏用拶指,让她从实招来。杜氏也明白,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也是隐瞒不过的。所以,她就详细地招出了实情。
杜氏虽已过不惑之年,但却情趣不减,她忍受不了独守空房。这个王九儿在村里是一个光棍,经常出入青楼。他见杜氏和陈氏都已守寡,脑海中就勾勒出美妙时刻,常常让他魂不守舍。他找了个机会,来撩杜氏和陈氏。陈氏将他一阵臭骂,严词拒绝。杜氏呢,却非常喜欢王九儿,他们臭味相投,一拍即合。
婆婆杜氏和媳妇儿陈氏朝夕相处,彼此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开始的时候,陈氏经常在门外把守,将王九儿拒之门外。杜氏就不满意了,找各种理由打骂陈氏。陈氏也不想婆媳关系搞得太僵,对这事儿也就不怎么管。这王九儿就越来越过分,和杜氏相好以后,又打起了媳妇儿陈氏的主意。
他说服杜氏,让她帮忙制服陈氏。没想到陈氏坚决不从,还当场大声呼喊,这下子全村的人都知道了,村民们就来围观看热闹。众目睽睽之下,王九儿也不敢怎么样,他就指使杜氏状告陈氏私通。如果官府把陈氏给卖了,一方面可以拔去这个眼中钉、肉中刺,另一方面还能得到银两。
他们出乎意料的是,知府虽然认定陈氏有罪,但仅仅只是打了她几十板,并不同意把她卖掉。这算什么呀?还有更让他们吃惊的。陈氏咽不下心中的恶气,竟然先后两次跑到巡抚那里喊冤。现在孙知县设下计谋,一下子就明白了事情的真相。还有什么好说的?认罪服罚呗。
本来这两个人私通,最多也只是被打80大板。但是现在涉及诬告,性质就不同了。由于杜氏是长辈,诬告也可以不追究,只是处置了她的私通,最后被打了80大板。王九儿就不一样,他不光私通,还指使杜氏犯罪。指使长辈诬告晚辈不孝,跟杀人的概念是一样的。最后,他被判为斩首。
这个案子虽然查清了,但是历史的评价并不是很好。有人说,孙知县将王九儿判死,又把杜氏给打了,似乎对婆媳以后的相处缺乏考虑。其实,我觉得这种评价是没有道理的。孙知县查明真相,依照法律判处有错吗?你要说婆媳关系,从杜氏将陈氏告上公堂开始,她们之间已经撕破脸皮了。不管你最后怎么判决,这二人的心理隔阂是消除不了的。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写道,孙知县善于判案,却不顾人情,不配做百姓的父母官。按我说的话,这人就是个键盘侠,凭什么喷人家呀?是嫉妒人家考中进士,还是嫉妒人家步入官场、官运亨通、仕途平坦?
我们在看待一些历史问题的时候,要带着一种客观公正地态度去评价。我跟这个孙知县也不认识,完全没有必要给他说好话。但是我觉得,凡事应该讲究一个天地良心。人家明明就是好官,为什么会有人去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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