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阮《爱是一种错觉》

爱是一种错觉

(一)

夏天的傍晚,每天吃完晚饭我和许梦都会沿着学子路走一个来回。我们学校和对面理工大之间正好是一个十字路口,学子路就是十字中间比较长的那一竖。路两旁店铺林立,小餐馆、小超市、饮料店、烧烤摊、理发店、美甲铺、小旅馆等等应有尽有,全靠两个学校的庞大学生群体发展壮大、发家致富。寒暑假期间学生放假回家,他们就暂停营业;学生开学返校,他们也开张迎客。学校的学生一拨拨地走又一拨拨地来,这条路上的店家也是,有的生意红红火火,屹立多年;有的却宾客寥寥,昙花一现。总会看见有些店铺在重新装修,改头换面后又是一家好店。吃罢晚饭后,我和许梦趿拉着拖鞋,套着大背心,领口上别着装逼的大墨镜,一人一杯冰柠檬水,一路走一路看,一路看一路吃,颇有一种浪迹天涯的“吃侠”精神,只不过吃完要掏钱,这点实在有悖心中侠客的霸气。我曾跟许梦说我的侠客梦就是浪迹天涯,吃遍天下,靠吃称霸。但凡是江湖上卖吃的,无不对我闻风丧胆,一见到我,二话不说,手起刀落,奉上招牌美食。我提筷就吃,吃完就闪,哪有掏钱这等丧权辱人之事。许梦一边咬吸管一边对我的梦想嗤之以鼻:说到底,还不就是一个缺钱“吃货”的意淫!我俩就一边探讨着理想和未来一边冲卖臭豆腐的大叔喊“多撒点辣椒面儿”。理想和未来不能当饭吃,但臭豆腐能啊。从街头吃到街尾,从夕阳西下吃到华灯初上,但是不管吃了多少、时间早晚,最后通常都是坐在“新疆老婆”门口的塑料椅上,一边撸串儿一边嚼拍黄瓜。

“新疆老婆”是我们学校斜对面马路边儿上的一家饭店,老板是本地人,脑子相当灵光。他家店面白天照常营业,一到太阳快下山时就在门口摆上十来桌塑料桌椅,兼卖烧烤。刚开始我们看这店名都以为他娶了个新疆女人做老婆,后来发现老板娘操着一口东北腔,张口就能闻到一股东北腊肠味儿。老板娘身材壮硕、丰乳肥臀,一双小脚显得极不相称,走起路来一对大乳房上串下跳,看得人心惊胆战、心波汤漾。我和许梦的乐趣之一就是呷着啤酒看着她端着盘子甩着两只大胸灵活地穿梭在各桌椅之间,像两个臭流氓似的遐想着哪天她的胸罩肩带会不堪重负一断了之,也给这个乏味的夏天添点辣椒面儿似的劲爆和爽快。

第四瓶青岛快见底的时候,许梦开始自言自语。

“以前我和他也老来这吃羊肉串,就坐在这个位置。”

“他以前跟我说过如果毕业找不到工作我俩就支个摊儿,卖鸡蛋灌饼。他负责洗菜、和面、摊饼,我负责打鸡蛋。”

“他不喜欢女孩喝酒。三年零七个月,我滴酒未沾。”

“他总说我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都他妈的放屁。狗屁!“

差不多了,当她开始爆粗口骂娘的时候,我就知道时候差不多了,该撤了,再不撤待会儿就要把一袋稀泥扛回去了。

这是含泪得出的经验。刚认识她那会儿,不知道她的酒量,看她一点一箱、一吹一瓶的架势还以为遇到高手了呢,顿时心生膜拜。连着三次把一坨不省人事的烂泥连扛带拖弄回去后我才算摸清楚她的尿性:四瓶一完,立马结账走人。不管她如何苦苦哀求“再来一杯“,一滴都不行。

(二)

许梦嘴里的那个“他”,就是穆锋谦。

我没有见过穆锋谦。关于他的一切都是从许梦嘴里听说的,当然,大部分都是从喝醉了的许梦的嘴里:他总穿深色的帽衫;他头发自来卷,睡觉起来后脑后的头发总是横七竖八的;他眼睛很大,是双眼皮;他会省钱买球鞋;他送她雏菊味的香水;他喜欢侦探小说和科比;他讨厌雨天和长指甲。

我认识许梦的时候,他们已经分手两个月了。

那会儿我也惨得很,男朋友劈腿时顺带踹坏了我的脑子。本来打算放弃保研资格的我一气之下莫名其妙只想远走他乡以疗情殇,于是来到这个遥远的城市读研,然后认识了许梦,俩人一年如故、一拍即合,嗯,其实主要是因为一样失恋。

现在想想,为了一个人离开一座城和为了一个人留在一座城一样,一样地傻逼。

可我是一个没胆的女人。我甚至没法面对我和林陌走过的每一条路、看过的每一棵树、吃过的每一家店、路过的每一个橱窗。那座城市里的一阵温柔的风都能吹疼我。泪流满面多么狼狈,那就离得远远的。我理所当然选择了逃避。

就是这么没出息。

所以我遇到许梦后,觉得她实在是勇气可嘉。她和穆锋谦大学谈了快四年校园恋爱,临末了人家翅膀一振,飞去法国研究鉴赏葡萄酒了,留她在这儿抱着回忆死守空城,心甘情愿站成一块扎根于此的痴情望夫石。

我是一个逃兵,她是一个战士啊。

不管怎样,我们两个都是彼此爱情里的失败者,吃饱喝足摇摇晃晃走在夏夜弥漫着荷尔蒙的校园里,路灯下站着成双成对搂搂抱抱的小青年,身旁不时飘来刚从澡堂回来的姑娘身上的花露水味儿,球场上的男生穿着大背心挥汗如雨,传球全靠搂,对话全靠吼。面对此情此景,作为两个带着感情创伤的寂寞女人,我们一致觉得:来块西瓜是个不错的决定。

于是,我们胃里揣着刚塞进去的羊肉串烤面筋各十、拍黄瓜花生米若干,柠檬水打底,啤酒填缝,顶着如同身怀六甲的肚子,在操场上席地而坐,加入啃西瓜的大军。

话说我们学校操场夏夜三景:广场舞大妈、围观炸金花和三五成群啃西瓜,那阵仗堪比百人大趴。

不然这样的夜晚还能干点什么呢?我俩四仰八叉躺在操场中间,晚风吹干头发根儿冒出的汗水和嘴角没擦掉的西瓜汁,吹散白天火辣的太阳赐予我们的一身暴戾和热气。许梦把腿翘起来,用脚尖指着天空说,小暖,你看那颗星星。

我躺在她旁边,顺着她脚尖的方向寻找,幽暗的夜空中星光零零散散,像是某个慌乱的天使不小心把它们从破了洞的口袋里七零八落撒了出来。

我不再说话,迷迷糊糊闭上眼,我没有告诉许梦我想起了林陌。想起他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就像那颗星星。看着那双眼睛,他说什么我都会相信,我从没想过这双眼睛会说谎,会骗我。

往事像一场大雨过后的积水,而此时此刻的我就躺在积水中央,任凭这水从四面八方漫过来,漫过我的头发、耳膜、眼角、鼻翼、唇峰,浸入我的血液和胸腔,一点一点将我包裹,然后吞没。我想喊叫却发不出声音;我想挣扎身体却越发僵硬。周围的人潮和喧闹渐渐消退,蝉声和蛙鸣渐渐远去,整个世界在那一瞬间像是被掐住了喉咙,慢慢噤了声。

过了很久,仿佛久得在梦里又上演了一次百转千回,突然,旁边的许梦一跃而起,也像是从梦中惊醒一般,道出一句世间女子用血泪总结出的至理名言:“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我被她从水底捞了起来,抬头就看见不远处的高大逸。

他身边站着一个胸以下全是腿的姑娘,手里拎着半个西瓜。

高大逸长我们一届,但我们从不毕恭毕敬叫他学长,我们都叫他“高大爷”,平时打招呼都是“高大爷您吃了吗”、“高大爷您今儿精神不错啊”。刚开始把他气个半死,后来听习惯了乐呵呵答应着,一叫一个应。

这事说起来有我的责任。开学迎新晚会上,我参加了一个群体节目,是一支俗不可耐的华尔兹,共有九组。高大逸是我搭档。我是非科班出身,半吊子舞艺,把高大逸害得不轻:排练三天,他的脚就被我踩成了猪蹄,走起路来脚尖不敢着地,越是在我面前越是跛得厉害来取笑我,为了反击,我就叫他“高大爷”,说他走路一瘸一拐像个老大爷,而且人越多我越喊得响亮,不想竟然慢慢被大家叫开了。

不知道为什么许梦很看好高大逸,准确地说是看好高大逸和我。她竟然用她那双五米之外不辨雌雄、十米之外人畜不分的高度近视眼看出我和高大逸郎情妾意天作之合。为了把我和高大逸搅合在一起许梦没少费心思:经常约我吃饭把高大逸那厮也捎上,甚至还导演吃到一半她装模作样接个电话就先闪人这样俗烂的戏码。我和高大逸的确越走越近,但却完全不是朝着许梦预期的方向。有时候我也会想高大逸是不是喜欢我、我们有没有可能在一起,但更多的时候我简直为自己如此自作多情的想法羞愧得无地自容,因为面对任何半真半假的玩笑高大逸都是一副“君子坦荡荡”的模样,仿佛就算我一个猛子扑到他身上他也能坐怀不乱地把我推开。所以哪怕我有为这件事情思索过一秒,下一秒我肯定会拍一下自己的脑袋,用意念在脑仁儿上打出一句:What the hell are you thinking about?

或许矫情一点说,不是我没有做好和另一个人在一起的和准备,我是在跟自己较劲,跟过去和林陌较劲,甚至是跟许梦较劲。

我怎么会那么快就忘记一个人;我怎么会那么容易就爱上另一个人;我怎么会和林陌一个样子;我怎么会爱得不比许梦用力。

可许梦不认为我的故事和她的故事有什么一样。在许梦眼里,她和穆锋谦之间的故事并没有结束。他只是离开了,他还会回来的,就像门口的小店,只是暂时关门,暑假之后又会照常营业。而我,我从未想过我和林陌还会破镜重圆,我太了解他,也了解自己,我们都不会回头。我只是在故作姿态,给爱情的落幕硬生生添加一个所谓的仪式。若说许梦要的是一个结局,那我要的只是一个解释。

所以在这个夏夜的操场,当高大逸也看见了我俩并作别长腿姑娘跑过来时,我假装没看见似的拉起许梦要撤,可这个女人是喝点酒就要上天,隔老远就冲着高大逸似笑非笑地问,那姑娘谁啊?

高大逸一副看见六月飞雪的表情说,你可别误会啊,是我实验室师弟的对象。她说给我师弟买了块西瓜,电话没人接,正好碰到让我捎回去。

说罢晃了晃手里的半个西瓜,笑了笑:“要不要来点?”

“不是捎给你师弟的?”

“待会给他买一块就好了。”

于是我们仨再次席地而坐,加入啃西瓜的大军。

(三)

夏天就这样一天天被我们啃没了,秋天短得仿佛只是一片叶子从树梢飘落到地面的距离,当你蓦然发现的时候昨日浓密的树冠今天就秃了顶,这感觉相当惊悚。如果说大学生活是上课、社团和恋爱,研究生的日子就是实验、论文加打牌。天气渐凉,作为人类这种食物链顶端最聪明的物种,我们因时制宜地缩短了待在室外的时间,转向室内修炼牌技。

几乎所有不宜出行的日子我们都窝在高大逸宿舍打麻将。许梦酒品不好却牌技了得,据她所说是全靠穆锋谦言传身教。你看吧,果然是人们常说的,你总会从一段感情里学到点什么。我的牌技烂得一塌糊涂,所以定下规矩谁赢谁请吃火锅。于是我在许梦和高大逸的带领下开启了只花五块钱就能天天吃火锅的幸福生活。

一个人如果想得太多,总会看见生活的边边角角被老鼠咬得坑坑洼洼面目全非,不如索性不去想,就当自己拥有的还是一块完整的奶酪、一件完美的华服。有时我们只需浑浑噩噩得过且过,我们只需纵情高歌,只要歌声足够嘹亮,歌唱美好生活时并不会有心思去想自己的生活是否真的美好。

不去想,就是一种进步。

我们没想到冬天来之前还会有什么新鲜事发生,直到某一天传达室阿姨在楼下喊:许梦,快递!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蹬上拖鞋拦住准备下楼的许梦自告奋勇:我下去我下去!一定是前天用你账号买的那盒巧克力到了!

当我脚底如风,一路飞奔到楼下看到一个又薄又瘪的EMS时,心凉一半:这长相铁定不是我心心念念的巧克力了。

快件是给许梦的。

打开。一张喜帖。寄件人是穆锋谦。

一个星期后的婚礼。新郎穆锋谦,新娘张云和。

我看着许梦,大气也不敢出,生怕她一跃而起掀了桌子砸掉椅子撕碎请贴,然后目露凶光走火入魔五谷不分六亲不认把我也给撕了。

半晌,她幽然道,早跟我说了他回国。我还以为是回来探亲,原来是结婚。

这个时候我还能说什么呢,我拍拍她的肩膀想来句“节哀顺变”,可是总感觉这个词简直是哀痛者的眼泪催化剂,听了非得哭个肝肠寸断撕心裂肺不可。我只好晃晃她的手臂说,咱看了那么多电影版闹婚礼,这回可以亲身实践了啊,到时候去闹个天翻地覆日月无光。

我没想到这一语成谶。许梦还真去了。

我看着她留给我的短信捶胸顿足悔不当初,早知道还不如让她“节哀顺变”呢。

“小暖,我要去见他,我们之间需要一个了结。放心,勿念。”

(四)

其实,我还有件事没来得及告诉许梦。

高大逸跟我表白了。

那天吃饭我们喝多了。高大逸背我回来,一路上他不停碎碎念,说了很多话,从我们相识开始说起。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他能一次说那么多话。他说:“项暖,我喜欢你,已经很久了。我以前觉得爱就要不顾一切孤注一掷,可后来我发现原来爱会让一个人变得畏首畏尾,止步不前,什么都不敢做,生怕毁掉这一切。因为于我而言,此时此刻已够美好。”

他就这样一直说一直说。我喝多了,但我没有醉。

所以也不算表白,因为表白的人根本不知道他表了白。

许梦离开这几天,我一直躲着高大逸。我在等许梦回来帮我拿主意。可四天过去了,许梦还没有回来。

冬至前一天,我迎来了二十四岁生日。

高大逸送了我一条大红色的围巾,说是本命年辟邪。为了避嫌,我把整个实验室的人都叫上一起吃饭。一大帮子人酒足饭饱闹闹哄哄回来,手挽手在空旷的街道上唱“我们走在大路上意气风发斗志昂扬”。我声嘶力竭地扯着嗓子:我要去操场上看星星。

十二月的深夜,天上一弯冷月,没有星星的踪迹。

可我不管,借着酒劲嚷,我是寿星,寿星要看星星。

高大逸过来扶我,好,我陪你去。

空无一人的操场,我们像两个孤魂野鬼。没有星星的夜空让我莫名地情绪失落,我闭着眼睛,在高大逸宽阔的后背上想象他会不会像那个夜晚一样再次对我倾诉衷肠。如果会,我是不是再一次装醉然后第二天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红围巾裹住我的脖子和半个脸,风呼呼吹着,我什么也听不见,又或者他根本什么都没说。

直到他停在楼下的时候,我才迷迷糊糊睁开眼,仰头恍恍惚惚看见前面直挺挺过来一道黑黢黢的影子。

我一下从高大逸背上跳下来,脑子清醒了一半。

林陌?!

对,我念念不忘的林陌,我忍着不去想的林陌,我逼自己忘掉的林陌,我告诉所有人我已忘掉的林陌,眼睛亮如星辰的林陌,他站在我面前,鼻尖红红,递给我一本画册:“项暖,生日快乐。当初答应为你画的,现在不算晚吧。”

我看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从没想过他会来见我,或者说在这种情形下见到我。就算再见,也是我浴火重生衣锦还乡踩着金光闪闪的恨天高站在他面前叫他悔不当初。可是现在,他站在我面前,还是当初那副模样。我却说不出狠话,我没法恨他。我恨自己,我懦弱极了。

他看了眼我身后的高大逸,说,项暖,我有话跟你说。单独说。

我吸了口气,看着他,林陌,我也有话要跟你说。

(五)

许梦回来了。

她让我拿着外套去门口接她。我抓起衣服一路飞奔,边跑边想她会不会是被人扒了衣服打得面目全非没法见人了。想着想着就忍不住鼻子发酸泪盈于眶怪自己当时怎么没拦着她,或者跟她一起去多个人壮胆也行啊。就在我内疚不已差点打算跪着去见她的时候,远远看见一大坨白棉花向我这边滚来。

近了一看,果然是许梦。

她穿着一件美轮美奂的洁白婚纱,仙女下凡一般。

不过是一个冻得瑟瑟发抖的仙女。

她看着怔住的我,大吼,看什么看,快把外套给我。

我们躺在操场中间,像不久前的夏夜。只是北方的初冬,夜晚寒气逼人,操场上人烟稀少,只有意志坚定的广场舞大妈仍跟着新的舞曲重复日如一日的动作。

许梦给我讲了她的故事的结局。

“小暖,我去了他的城市。很久前我也去过,去看望他生病的奶奶,那时我们还在一起。那时她用干枯的手拉着我的手放在他手里,像电视剧里一样老套和温暖。而这一次,我却没见到她。我没去他家,我住在他家对面的一家宾馆,隔着马路拉开窗帘就能看见他们的阳台。我每天都可以看见他,看他取下晾干了的衬衫,看他晒昨天穿的球鞋。我像个变态的偷窥狂一样,看着他们一起出门。他们在礼品店挑糖果和包装袋的时候我就站在橱窗外面,隔着墨镜,发现原来包糖果的彩纸比阳光还要刺眼。他们去婚纱店试婚纱、挑礼服,他脸上的笑真真切切,不是亲眼看到,我是不会相信的,我不相信在他面前穿婚纱的姑娘会是除了我以外的另一个人。可如果不是,那站在窗外的这个可怜兮兮的女人又是谁?我一下分不清了。

他们走后我也进了那家婚纱店。我试了那件婚纱,我都计划好了,我要穿着跟新娘一样的婚纱出席婚礼。我要这一天让他毕生难忘,并且毕生愧疚。

可是小暖,那天,当我站在大厅外,听见他们的誓词回荡着,飘向穹顶又落在洒满花瓣的地面,我突然迈不开腿了。我不是怂,我来之前就决定孤注一掷了。我只是被这浑厚的钟声敲醒了,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一切早已尘埃落定,是我死死抓着不肯放手。我自己一直想要的结果,早就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这正在发生的现实就是结果。

我坚持我还爱着他,这是我沉浸在回忆里的错觉。

我回来了。一身轻松。”

我看着旁边的许梦,月光照在她光洁的额头和洁白的婚纱上,她真的就像一个美丽的新娘。天一亮,她就会奔向幸福而去。

我明白许梦说的。就像那天晚上,林陌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明明就在我的面前,用那曾让我沦陷的眼神看着我,我却还是在怀念他。我突然就明白我怀念的不是眼前这个人,我怀念的是记忆里的那个人。我怀念的将永远被我怀念,与他无关。

连他星星般的眼睛,都是我的错觉。

冬天来之前的那个夜晚,我在林陌开口之前开了口,林陌,我也有话要对你说。我转身把站在身后尴尬而不知所措的高大逸拉上前来:这是高大逸,我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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