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广州全市机动车禁鸣喇叭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发布《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的通告》,通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通告指出,每天0时至24时,广州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但是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与此同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经部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并悬挂部队号牌的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据了解,如有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或是机动车辆使用高音喇叭、怪音喇叭或在禁鸣喇叭路段和区域鸣喇叭的,将被处以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等处罚。(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忠耀)

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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