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死的、渺小的人类离永恒、最好、至善,实在太过遥远,所以,总是介于中间的状态,可以认识到自己是不足的,是欠缺的,总是要追求的。
也是,如果人类可以到达永恒、最好、至善,那么人类就不是人类了,人类便成了神。
——坤鹏论
一、前篇回顾
因为他的父母是两个本质对立的神——丰饶神和匮乏神,所以,爱神本身也是鲜明的对立统一体,将其父母完全不同的特征继承于一身,所以深陷恋爱中的人的表现总是反复无常,阴晴不定。显然,这个神话是柏拉图精心编造的,他的目的并非在于爱神的诞生,而是隐喻爱之特征。同时,狄奥提玛指出,爱神并非是神,而是介于人与神之间的精灵。所以他和人一样也是介于智慧和无知之间的,这就是所有精灵的本相。而恰恰就是因为总处在这种中间状态,爱神和人类虽非身处极端,却知道有最好(至善)和最坏(至恶),于是便总在追求前者摒弃后者。而且,人如果不知有完美,又怎么能够知道什么是不完美呢!理论上讲,不完美的存在应该不会拥有“完美”这个观念(观念=自己意识到事或物)。笛卡尔认为,这个完美的观念只可能是完美的神赐予人类的。如果神确实存在,那么神赐予人类的认识能力就应该是正确的,因为神不会欺骗人类。最后,笛卡尔得出结论:只要正确运用神赐予的理性,就能认识真理。而智慧是最美的东西,爱神爱美的东西,所以爱神必定是爱智慧的。狄奥提玛还揭示称,既然爱神“是奔赴美的东西的”,所以他是爱者而非被爱者,是少年爱中处于追求地位的成年男人而非被追求的俊美少年。苏格拉底接着问道:“如果爱神就是那样的,他对于人类有什么用处呢?”“假如有人问题我们:爱者从美的东西得到什么呢……或者问得更明确一点:那欲求美的东西的是欲求什么呢?”那“他使美的东西归自己所有以后又会怎么样呢?”也就是说,美又是为了什么?狄奥提玛换了个说法,将美的东西换成好(善)的东西,也就是说:“那欲求好(善)的东西的是欲求什么呢?”苏格拉底答道:“他欲求好(善)的品质(性质)归他所有。”为了成为自己身上的一部分。“他使好(善)的东西归自己所有以后又会怎么样呢?”“说得对,幸福的人之所以幸福,就在于他们拥有好(善)的东西。我想我们没有必要再追问为什么人想要幸福,你的回答已经到达终点了。”这里再次表达了苏格拉底基于其宇宙观的伦理观,他的宇宙观是至善是世界万物运转的真理,而其伦理观则是,拥有善即幸福。提醒大家注意,在这里希腊原文对应的是英文good,但是,如果翻译为“好”,似乎太过宽泛,甚至有些普通,而中文的“善”也是好,并带有美好的含义,比“好”更高一个层次,所以,翻译时通常会选择使用它。不过,坤鹏论认为,“好”是根本,“善”其实是基于“好”的,并且“善”随着时间的推移,被更多框限到了道德范畴之内,所以,用“好”更能体现苏格拉底哲学的广泛性、根基性。就像进化论,它的本质和苏格拉底的宇宙论没有区别,皆为世间万物都是一心向好(善)的,苏格拉底提出了原理,进化论则对世间万物具体如何向好提出了假说,所以它其实是苏格拉底宇宙论的方法论。对于爱神对于人类的用处,狄奥提玛指出,就是让人类拥有好(善)的东西,从而也就拥有了幸福。
“这种愿望和这种爱是人人共有的,所有人都欲求拥有好(善)的东西。”但是,“我们为什么不说所有的人都在爱,而说有些人爱,有些人不爱呢?”这就是典型的哲学问题——追问人们习以为常、司空见惯而不去思考的问题。对此狄奥提玛解答道:“因为我们是把某一个类型的爱单独提出来加上共同的名称——爱,而用别的名称来称呼别的爱。”“创作这个词的真正意义是,使从前不存在的东西产生,但是创作的种类不止一种,因此每一种创造性的技艺都是诗歌,每一位艺人都是诗人。”请注意,希腊文的“诗歌”由“创作”一词衍生而来,本义是“做的东西”,指一切做出来的作品,诗歌也是做出来的,而“诗人”按其希腊文本义则是“做事的人”。所以,这里更不容易引起歧义的翻译应该是:“因此每一种创造性的技艺都是制作东西,每一位艺人都是创作家。”但是,这又会与下面的对话难以很好接续,也有翻译者将“诗人”翻译为“作家”,确实更贴切些,但是毕竟这个“作家”和我们通常理解的“作家”也是不同的,因此,还是不那么好与后面内容融洽,结果还是用“诗歌”和“诗人”更好些。“我们并不把他们都称作诗人,不是吗?我们给各种技艺起了不同的名称,只有那种与音律有关的技艺我们才称之为诗歌,而这个名称实际上是各种技艺的总称。现在只有一种技艺称作诗歌,而那些从事这门技艺的人就是所谓的诗人。”继而,狄奥提玛由此推论到了爱,“爱这种人人皆知的、能迷倒所有人的力量包括各种各种对幸福和好(善)的企盼。但是我们这些从事赚钱、体育、哲学等各种行业,有着这种企盼的人从来不被人们说成是处在爱情之中,也从来不被认为是有爱情的人,而只有那些献身于仅有的一类爱的活动的人才被赋予爱的名称,而这个名称本来也应该用于其他所有行业。”
紧接着,狄奥提玛否定了阿里斯托芬关于“圆球人”的神话——“寻求自己另一半的人在恋爱”,她认为,“爱所奔赴的既不是一半,也不是全体,除非它是好(善)!”因为在现实中,如果人们觉得自己的手和脚是坏的、有危险的,他们宁愿破掉。“我以为人所爱的并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除非他把好(善)的都看成属于他自己的,把坏(恶)的都看成不属于他自己的。所以人所爱的只是好(善)的”,而不爱其他。所以,“人是好(善)的热爱者”,“企盼好(善)成为他们自己的东西”,“不仅是短暂拥有,而且永远归自己所有”。“总起来说,爱企盼着好(善)永远成为他自己的好(善)。”我们总说,人是不知足的,总是这山望着那山高,这就是典型的对好(善)的内在追求。但是,有死的、渺小的人类离永恒、最好、至善,实在太过遥远,一直介于中间的状态。也正因为如此,人类才可以认识到自己是不足的,是欠缺的,总是要追求的。也是,如果人类可以到达永恒、最好、至善,那么人类就不是人类了,人类便成了神。用存在主义大师萨特的观点就是,“欠缺”是人存在的本性,只有人的世界才可能有“欠缺”,人总是为了那个还没有的更好的存在而存在着,总是在追求还“不是”的好东西——“成为它不是的东西”和“不成为它是的东西”,人总是渴望去占有、去追求,但满足永远无法实现,所以“人是一种徒劳的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