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学点心理学之611:居家保姆是老年需求子女的痛,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皆大欢喜。/强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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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诊断标准(CCMD~3)
症状标准:符合神经质的诊断标准,以
强迫症状为主,并至少有下列一项。
以强迫思维为主,包括强迫观念、强迫回忆或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穷思竭虑,害怕丧失自控能力等。
以强迫行为(动作)为主,包括反复洗涤、核对、检查和询问等。
以上述的混合形式存在。
病人称强迫症状起源于自己内心,不是被别人或外界影响强加的。
强迫症状反复出现,病人认为没有意义,并且感到不快,甚至痛苦,试图抵抗却不能奏效。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三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其他精神障碍的继发性强迫症状,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恐惧症等。排除脑器质性疾病,特别是基底节病变的继发性强迫症状。
今日精选案例分析
今日全球确诊病例累计28293477例,死亡909537例。境外输入2619例。
随着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许多丧偶老人的子女,由于工作和生活压力大,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照顾老人。
很多经济条件较好的老人和家庭,就会找个居家保姆,既方便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还能洗衣做饭,晚上有问题还有个照应。老人舒心,子女放心,可谓两全其美。
随着老人保姆市场的发展,居家保姆应运而生。所谓居家保姆,就是白天负责洗衣做饭、打扫卫生,晚上居住在雇主家中。
居家保姆还可根据雇主需求,充当老伴的角色,这时就成为陪床保姆,当然工资待遇会有相应提高。她们一般都是40~50岁的离婚或丧偶者。
陪床保姆应该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是否违法有时无法界定。其中确实有许多老人日久生情,陪床保姆转正为合法夫妻,获得了幸福的晚年生活,
老人雇佣保姆或再婚,解决了许多老人的情感需求和养老问题。但随之产生的经济财产问题,也令老人子女始料不及,甚至产生纠纷,影响相互之间的情感。
王大爷退休前是公职干部,如今退休金6000余元,还有相应的房产等财产。
老伴去世多年,子女在外地工作,无法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有个大病小情的话,更是感到孤独寂寞难忍。
随着身体和心理的变化,孤独感越来越重,经和子女商议,同意雇佣一个居家保姆。
他到一家政公司雇佣了一个合适的居家保姆。从此他的生活充满了乐趣,不仅生活被照顾的无微不至,家中也收拾的井井有条。
他经常和保姆一起买菜做饭,散步聊天,从前的无聊感一扫而光,心情愉快,仿佛年轻了许多。
有段时间生病住院,保姆24小时在医院陪伴照顾,使他很快恢复了健康。
通过这次疾病,他认识到今后养老,依靠子女是不现实的。他感觉保姆对自己照顾的无微不止,两个人朝夕相处,确实彼此也产生了一定的感情基础。
他首先将自己与保姆再婚的想法,告诉了子女,孩子们都表示理解和支持。
保姆也同意这门婚事,但要求办理结婚登记。子女担心父亲和自己的财产,被保姆占有。
王大爷首先对自己及前妻的财产进行了析产,将属于子女的部分予以划归。同时将自己的婚前财产进行了公正,解除了子女的后顾之忧。保姆对此表示充分理解。
结婚后,他的工资收入由夫妻共同支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前财产,继母原则上不予继承。
俗话说,先仇后不仇,由于事先的妥善安排,解除了各方的顾虑。从此王大爷过上了幸福的再婚生活,家庭关系和睦,幸福美满。
再婚涉及的财产和感情等问题,老人不要一意孤行,要多听取子女的建议。子女也不要过多干预老人的婚姻生活,毕竟老人的幸福是第一位的。
老人再婚导致的各种问题,都要在情理法的框架内,予以妥善解决。要兼顾和平衡各方利益和关切,才能保证老人有一个幸福快乐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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