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排员工节假日加班,员工不到岗算不算旷工?-中企法顾

公司安排在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上班又不支付加班费,员工可以不来上班吗?能不能认定为旷工?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按照规定,在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如果安排员工加班就应当支付300%的工资报酬,安排休假还是给加班工资决定权在于单位。

如果单位安排员工的节假日加班,又没给加班费,员工可以拒绝来上班吗?公司按照旷工处理,把员工开除了是不是违法解雇?

【案例】(2021)内03民终329号

解樯2016年3月入职内蒙古某酒店工作,工作岗位为前厅夜班保安,工作时间是每天晚上7点到第二天早上7点,上12个小时休息36个小时。

2020年劳动节、端午节,解樯都照常上班,但酒店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支付300%的工资报酬。

2020年国庆节前,解樯在工作群里表示:“中秋国庆没有加班费就不上班”,酒店管理人员没有做出回应。

2020年10月1日、3日的晚班解樯就没有到岗上班,然后就被公司以《员工手册》中规定连续旷工两天,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

被公司辞退后解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酒店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3660元;2020年劳动节、端午节加班费378元;未休年休假工资1646元等。

仲裁委审理后支持了解樯加班费和年休假工资请求,违法解除赔偿金未支持。

解樯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酒店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院审理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2020年10月1日和10月3日虽是国家法定节假日,但属于解樯的正常上班时间,对于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劳动者工作的工资报酬,法律有明确规定,如酒店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工资报酬,解樯有权就该工资报酬主张权利。

解樯自从在酒店处工作以来工作时间固定,以往在属于法定节假日的时间内也正常工作,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解樯以属于法定节假日和未支付之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为由不上班是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解樯未办理正式请假手续不上班违反酒店公司的规章制度,酒店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符合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故对解樯请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不予支持。

最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均判决酒店无需支付解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可见,法定节假日是否上班,决定权在于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员工加班,应当支付300%的劳动报酬,且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用调休来抵销的。

如果单位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上班又没有支付300%的加班费,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员工可以主张支付,也能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提出离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如果单位安排了加班,员工未到岗,单位就可以认定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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