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书法习气与风格,只有一墙之隔
习气和风格一墙之隔或叫一纸之隔,当你有一种动作令你觉得很快乐、很快感的时候,这个动作有可能是有害的。比如高级的乒乓球选手,想打哪里就打哪里,当他打不过别人的时候,往往是对手利用他的习惯制约了他,这种习惯,叫习气也可,叫风格也可,只是一纸之隔。
所以我认为写字经常要跟自己的习气较劲,尽量注意那些习惯动作是不是美的,不美不雅不高级就要改。
所谓书法的原创性大约是独具个人特质的,否则何谈“原”和“创”?但书法又特具有传承性与程式,受汉字、经典法书、字体特征、工具材料等制约,所谓戴着镣铐跳舞,所谓随心所欲而不逾矩,那就是书法的原创部分,也是许多类似传统艺术的原创特点。当然,没有能力驾驭规矩和随心所欲二者关系的人,说能原创,大约也是创得没有价值的。
因此,书法的原创性,我以为不可理解为“前无古人”的创造,书法的“原创”几乎不可能是“革命”。在其形式美上,有一点点突破,形成风格、个性语言,就可谓“原创”了。中国人讲借古开今,入古出新,没有这个“古”字不行,欲以今开新、以新出新,没有不失败的。
我所言书法请勿与现代艺术挂钩,现代书法可以利用书法元素去创作,可以用其他工具、材料,可以没有认识的汉字,可以制作,但已不是书法艺术,而是另一种艺术形式。
书法比之画显然更注重写意,如以作品前的“草稿”而论,《兰亭》《祭姪稿》均为稿类,涂改添加,然“筋脉相连”,丝毫不影响其作为艺术经典的价值,或言其美就美在“随手写去,自尔成局,其神理自足也”。反之,如若《祭姪稿》的誊清作品存世,我相信定在“筋脉相连”、气势贯通上逊色。
正因此,历代书家中之最佳书作,大抵是无底稿之即兴之作,并往往归之逸品。因为这样的作品不仅有凝神静思的预想,也充分展示了书写过程中即兴的变相与化机,从而获得意在笔中、意在笔外的美,如东坡所言:无意于佳乃佳。
纵观古代书家及其传世之作,常常直接以临摹为作品,以《兰亭序》为例,除褚摹、冯摹或以复制为目的,赵孟頫、董其昌、王铎等人的临本往往加上题跋,并郑重钤印,落笔作千秋之想,这样的临作与所谓创作实际上是分不开的。
至董其昌临《阁帖》、王铎临《阁帖》,不仅有长卷流传,许多巨幅大轴也直以临摹为作品。对于书家来说,在临摹中不断汰去习气或不断强化己意,两方面都非常有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今人将创作与临摹分得如此清楚,得不偿失。
学书的过程当伴以终身不辍的临摹,如吴昌硕临《石鼓》,称每临皆有新境界。应该提倡将临摹当作品来写,求其笔法、结字、章法的高度统一性,反对那种以练功为单一目的临摹,临了就扔,计算自己临了多少通,练了多少年,其实没有实质意义。不求甚解之临百遍,不如用心解读、心摹手追之一遍,故临帖亦当求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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