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参谋说消防 | 白领必备,不看可能吃大亏!
2017年4月26日
星期三
防火参谋——吴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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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它就像的大海中的一个孤岛,灾害发生后,可作为一个相对安全的庇护场所,为等待救援争取时间。
超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避难层是建筑内特殊的消防应急设施,是逃生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等待救援的临时避难场所,也是救援人员救援的前沿基地。
但就是这么重要的一个地方,现在很多常年在超高层大楼办公的白领,对其作用甚至存在都知之甚少。
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
一般每隔15层就要设置一个避难层,因为多数消防云梯的救援能力只在50米左右,这个高度约等于15层楼的高度。
避难层是一个空置的楼层,它是个相对安全的场所,有防烟控烟的设施,人员通过楼梯疏散时,就能进入避难层,中途休息或者等待救援,而不至于受到烟雾的侵害。
近日,南京市鼓楼区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辖区一综合楼监督检查中发现,擅自将避难层作为员工宿舍使用,现已查封并责令物业有限公司对该部位及时进行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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