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生娃,是家事,更是国事
春秋末期,吴越争霸。你讨我伐,历时35年,其间不仅出现了艳动天下的美女西施,还诞生了流传千年的“卧薪尝胆”典故。
夫椒之战,越国惨败,越王勾践求和,成了夫差的奴仆,为夫差养马牵马,忍辱负重,据说还假装微笑地尝了吴王的粪便。
如此奇耻大辱,怎能不卧薪尝胆?!回国之后,勾践痛定思痛,明白了一个道理:落后就要挨打。
冷兵器时代,想报仇复国,必须要有一支数量众多的强大军队。要想将士多,人口就必须要多。为此,勾践定了一个基本国策——“十年休养、十年生息”。其中有一条,就是鼓励人口生产——让子民多生娃。
生娃,是家事,更是国事。两千多年前,勾践就认识到人口的重要性,将其作为重要国策予以施行。
当然,鼓励多生娃,发发文、开开会、喊喊口号是没用的,必须要配套相应的政策,解决人们“不敢生、不想生、不愿生”的问题。
据《国语·越语》记载,勾践当时实行的生育政策有奖有惩、赏罚分明:
其一,大力奖励生育。如果生的是男孩,奖品是两壶好酒,一条狗;如果生的是女孩,奖品是两壶好酒,一头小猪;如果是双胞胎,官府安排免费保姆;如果是三胞胎,官府安排免费奶妈;那些孤老、寡妇、患疾病的以及贫困无依无靠的人家,官府就派人收养他们的孩子。
“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人,公与之饩。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宦其子。”总之一句话,生吧生吧生吧,孩子是国家的财产,国家帮着养!
这些奖励政策,有效,管用,大大调动了人们抓生育、促发展的积极性。
其二,重视生育安全。对孕妇实行“公费医疗保险”,谁家的媳妇快分娩了,要立即告诉官府,官府会派来接生的医生,免费医疗。
“将免者以告,公令医守之。”这福利,杠杠的。谁要生娃,政府会委派医生上门,点对点无偿守护接生,确保母子平安,也解决了许多家庭的后顾之忧。
其三,强制早嫁早娶。规定在越国范围之内,女子到了十七还没有出嫁的,她的父母有罪;男子到了二十还没有娶老婆的,他的父母也要受到惩罚。到了婚龄谁要是不结婚的话,那就是和越国政府作对,将受到惩罚。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三十不娶,其父母有罪。”一言以蔽之,就是想方设法逼着年轻人婚嫁,不行就治罪。那些个挑三拣四不肯结婚生娃的剩男剩女们,颤抖吧。
其四,禁止“姐弟恋”和“黄昏恋”。男女双方年纪悬殊的,民政局不予办理结婚证,属非法同居,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得受罚。
“令壮者无取老妻,令老者无取壮妻。”这种年龄悬殊的婚姻不利于生育,一方有生育能力,另外一方却没有,导致夫妻不育,影响生娃大计。虽然看起来很霸道,但也是有一定科学道理的。
勾践实施的人口政策,归纳起来就是:与其下令让百姓生孩子,不如哄着老百姓生,空口白话是收不到效果的,给予补偿、提供保障、解决后顾之忧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