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与儿媳还能结婚呢我们怎么不能成家?
我娶我的弟媳与你们何干
!
我与我的弟媳结婚,你们怎么会那样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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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卓与他的弟媳结婚了!
议论声此起彼伏,响成一片。有讽刺,有挖苦,有嘲笑,有辱骂。有愤愤不平,有嗤之以鼻,有一笑了之。
阿卓说,难道你没有看到网络上的文章?公公娶离了婚的儿媳为妻,结果不是照样幸福吗?
阿卓去咨询一位律师,律师让他详细谈了有关的情况。
阿卓说:
虽说自己已经几十岁了,有花心也有花胆,但是却一直没有结婚。眼看着弟兄几人都成家立业,全家人谁不着急啊!
可是,我并不傻啊,我整天在生意圈里跑——怎么说手中也有一些积蓄,为什么那么多心爱的女子都看不上我呢?
弟弟二十七岁那年得了一种奇怪的病。为了治病东奔西跑,四处求医。可是……一年以后,他还是离开了人世。此时,家底已经被他掏空……
大侄儿不满八岁,小侄儿只有五岁。弟媳的身体比较纤弱……
父母找我谈话,让我帮忙照料一下这个家——他们太可怜了。
能不答应吗?我是长兄啊!怎能看着一家人支离破碎?怎忍心亲侄儿远走高飞?
除了做生意的时间,我就一心扑在弟弟家——农田里,家务事,我样样帮忙做,并拿出积蓄恢复弟弟的家业。
有时,天晚了,我只有住在弟弟家。或许,他们都有一个心理:害怕!
毕竟,弟弟刚刚去世,倘大一个家园,只有她们娘儿三人。
那天晚上,我无意间看到了正在换衣服的弟媳:美如白玉一般的肌肤,诱人的魔鬼身材,满屋飞腾的体香,让我呼吸急促,心跳加快。我无法控制自己!
——其实换做谁都会着迷。
心有灵犀?干柴遇烈火?
毕竟,年轻的弟媳一年多没有享受人生,花花大公子也不会怯生。
终于我们走到了一起。
没有婚礼,没有仪式。更没有那应该有的场面……
弟媳的父母坚决反对,她一年多没有踏入娘家的家门。我的父母也遭受到诸多非议。
有人说,这就是我父母的计策,要不然为什么让我提前住进弟弟的家里?
人们哪里知道,我的父母也是顶着巨大的压力才同意我们结婚。我也是鼓足勇气才冒世间之大不韪。她也是处于没办法才同意与我结婚——或许,我怎样解释你都不会相信。
其实,很多的无奈让常人无法理解。
我也不求众人理解,但求人们不要在背后议论纷纷。
律师回答阿卓: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 、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具体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即都是必须要有血缘关系的。
单从这里可以看出:你与弟媳符合婚姻法
所以,从《婚姻法》上来判断,你们是可以结婚的。但是,除了《婚姻法》的规定,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还要符合《民法总则》的规定。
《民法总则》第153条明文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那么,道德方面又该怎样解说——毕竟中国有着几千年的古文化。
被道德允许甚至是赞赏的爱情,就象是开在太阳下的花,自然美丽;背离道德的爱情,就象暗夜里的蝙蝠,带着诅咒和恐惧……
道德谴责的不是爱情,而是背叛,抛弃责任的做法。
人生总是不得圆满,有时候尊重爱情,就要背叛现实;成全现实,就要辜负爱情。
——白落梅 你若安好 便是晴天
因为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坏,纵然使你有一些学问和本领,也无甚用处。
——陶行知
从一段感情跳到另一段感情是极大的规避了自己的痛苦,而把痛苦完全留给了另一人,这明显是一种极端自私的行为,尤其是对于那些有了孩子的婚姻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