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一男子求爱不成,持刀捅伤女友致其重伤
近日,台江县法院当庭宣判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四年。
据悉,被害人张某与被告人杨某曾是情侣关系,因矛盾纠葛被害人张某断绝与杨某的交往,而被告人杨某却一再纠缠。案发时,被害人张某再次拒绝,被告人杨某情绪失控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刺向张某腹部致其受伤,在现场群众将双方劝开后,杨某将张某推倒并再次持刀刺向张某腹部致其重伤,经鉴定,被害人张某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该案经台江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自愿承担附带民事部分的经济赔偿责任,台江县法院当庭宣判,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男女双方的恋爱关系是平等、自愿和自由的。在追求恋爱的过程中,应尊重对方的意愿,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向对方表白心意,遭到拒绝时不应迁怒于人,更不应采取暴力手段伤害他人,以免造成触犯刑律锒铛入狱的后果。
来源:台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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