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职场霸凌,你会忍气吞声吗?该怎样应对?
最近几年,职场霸凌引起越来越多职场人关注,一些企业体罚、侮辱员工的奇葩事件层出不穷。
从“酒局文化”、“KTV文化”,到吃整蛊辣条、吃蚯蚓、喝马桶水,甚至裸奔、爬跪、扇耳光,惩罚手段也变着法的升级、翻新。
同样的,相较于体罚的霸凌来说,职场PUA则更加隐晦,利用对员工的操纵权,通过一直打压否定等话语来一步步打击员工的自信。
典型的方式就是口头上一边说这是为你好,为了你的成长,一边不断强调你一文不值。
很多网友都或多或少经历过职场霸凌,有的是明目张胆的霸凌,有的是通过对新人的压迫。
“被霸凌者”误以为是职场规则。但是大多数遭受职场霸凌的员工刚出社会,工作经验较少,很多时候都是以默默辞职的方式狼狈逃脱,辞职后也需要很长的时间找回价值感,重建自信。
一度忍让换不来更好的待遇,只会让始作俑者得寸进尺。职场人要认清职场霸凌的真面目,必要的时候适当展露锋芒,也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类似职场上的 “体罚”或称为之“变相体罚”“恶搞”行为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人格尊严、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劳动者可以提起侵权诉讼。
今年实施的《民法典》中,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为此类霸凌行为划清了法律红线。
《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面对职场霸凌,劳动者要勇敢说“不”,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01
收集保存证据。
包括:书面材料、电子邮件、微信QQ等对话记录(截图)、电话录音、现场录像、证人证言等;
02
申诉。
到用人单位的工会或者当地的总工会申诉,寻求帮助;
03
申请劳动仲裁。
面对用人单位的劝退、逼迫离职、无故降薪、辞退等行为,可先行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在劳动行政部门的主持下进行协商;
协商不成的,则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到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4
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案件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后,则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权利救济。
若遭遇民事侵权行为(健康权、自由权、名誉权等被侵害),可以直接到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若身体受到轻伤以上伤害,遭遇猥亵、诽谤等行为,对方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
步入职场后,一定要分清“严格管理”和“职场霸凌”的区别。
真正的“严师”,所有的批评是“对事”,而不是“对人”,说的话重点都是奔着解决问题,而不是发泄情绪。
严格的上司会和你一起把难题解决,让你能下次面对同样的难题,更有信心独立解决,而不是让你自我贬低,再也没有独当一面的勇气。
希望读到这里的你,能够认识到,没有人能够让你感到自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