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家庭[“和谐家庭”评选]
简介
原来称为五好家庭,是20世纪50年代起,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在城乡开展评选“五好家庭”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文化活动,在全社会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文明风气。北京市妇联于2007年将“五好家庭”更名为“首都和谐家庭”,此后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200个家庭。之所以改名,“是因为中央提出'和谐社会’的理念后,市委、市政府也先后发布了《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意见》等文件,改名是为了配合全市的工作重心”。
5项硬性标准
1、遵纪守法、遵守公德。家庭成员爱党爱国爱家,学法守法,恪守公德。
2、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家庭成员民主和睦,孝老爱亲,男女平等;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和谐。
3、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家庭成员立足本职,刻苦钻研,敬业奉献;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
4、勤俭持家、节能环保。家庭成员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家庭生活以简朴为荣,简洁为美;自觉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5、热爱科学、热心公益。家庭成员具有终身学习理念,科学教育观念;热心奉献,助人为乐,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评选标准变迁
1982年的标准是:政治思想好、生产工作好;家庭和睦、尊敬老人好;教育子女、计划生育好;移风易俗、勤俭持家好;邻里团结、文明礼貌好。
1996年,“五好家庭”更名为“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为: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2009年,“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则改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学习进取,科学教子;邻里融洽,友爱互助;低碳生活,热心公益。
引争议
和谐家庭
北京市妇联和市社科院于20 07年联合调研制定了一套评选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城区版和郊区版,涉及家庭内部和谐、家庭与社会和谐、家庭与自然和谐三方面内容。其中,城区版指标多达27项,郊区版指标为18项,每项都有其对应的评价标准和分值,满分共100分,其中包括家庭主要成员经常上网,家庭藏书量300册以上,订阅报刊不少于1份;经常有旅游、聚餐、购物等家庭活动;家庭人均每月用水量不超过8吨等。由此引起了网友的广泛质疑,认为评选指标过于物质化,“穷人是不是就不能评了?”有专家也认为,和谐在残疾人与健康家庭之间、富有的家庭和贫困的家庭之间的表现都不同,是不应过于量化的。
妇联回应
据此,市妇联回应,“和谐家庭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尽管被质疑,但它是在以海淀区为代表的城区和以通州区、密云县为代表的郊区进行深入调查后形成的,城市、郊区两个试行版本在注重“衣、食、住、行”等物质指标的同时,也注重“德、情、意、智”等精神指标。
“指标体系的修订工作今年就会启动。”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将通过开展和谐家庭标准网上大讨论,组织召开专家、家庭代表等座谈会,争取有关科研机构的理论支持,开展婚姻家庭等多方面的专题研究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修订完善《北京市和谐家庭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以探索符合和谐家庭创建规律、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和谐家庭的建设要始终能够体现时代性、创造性”。[1]
参考资料
[1] 北京妇联回应和谐家庭评价指标物质化质疑[引用日期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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