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案例解析高温津贴及防暑降温费财税处理
近日,进入高温酷暑的炎炎夏日,又到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季节。但对于广大会计来说,就不光是发钱这么简单了。现把【共享会计师】平台专家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案例进行总结、分析,助您解读高温津贴及防暑降温费的区别及财税处理。
高温津贴及防暑降温费
1.高温津贴:
① 属于工资性质的岗位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
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就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必须已非实物进行支付并纳入工资总额,根据全国各地高温津贴标准进行发放;
③ 只有在高温下从事工作的劳动者才能享有。
2.防暑降温费:
① 属于职工福利性质的补贴;
② 是对暑期在岗的所有劳动者发放的一份福利;
③ 可支付现金,也可发放物品;
④ 不计入工资总额,不计入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也不计入社会保险的缴纳基数;
⑤ 是否支付以及支付的标准均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中规定或约定。
案例
广东越鑫建筑公司财务部,接到人事部相关通知,6月份
① 应向在高温天气35℃以上作业的工人每人发放现金高温津贴150元(随工资一起发放)
② 每个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费100元(随工资一起发放)
③ 向在高温天气35℃以上作业的工人发放了夏季防暑降温用品,如王老吉,绿豆白糖、防暑药品之类的东西,均为外购,价值100元;
请问一下,我司应该如何进行帐务处理?应该交那些税费?该公司刘经理咨询了【共享会计师】专家王老师。
会计师专家王老师在了解详细的情况后,给出了如下详细的回复:
1.以非实物形式发放高温津贴
① 会计处理: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高温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高温津贴
贷:银行存款
▲注:必须以非实物形式发放给从事高温作业和在高温天气下作业的劳动者,计入职工薪酬。
② 企业所得税:
企业按照规定标准向劳动者发放纳入工资总额计算的高温补贴可以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③ 增值税方面:不涉及
④ 个人所得税方面:
企业发放的高温津贴应当并入职工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发放防暑降温费
① 会计处理:
发放给从事非高温作业劳动者及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的现金,计入职工福利。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福利——防暑降温费
借:应付职工福利——防暑降温费
贷:银行存款
② 企业所得税:
企业发放的具有福利性质的职工防暑降温费应当按照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标准,即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③ 增值税方面:不涉及
④ 个人所得税方面:
企业以现金方式进行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应当并入职工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发放了夏季防暑降温用品
① 会计处理:
发放给从事高温作业和在高温天气下作业的劳动者的非现金的物品(饮料、防暑药品等),计入劳保费。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
贷:银行存款
② 企业所得税:
劳保费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③ 增值税方面:
只有发给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非货币防暑降温物品,才属于劳动保护支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④ 个人所得税方面:
以实物方式进行发放的防暑降温费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相关的政策依据
1.《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
2.《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3.《关于确保完成2009年企业单位劳动报酬总额工作目标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09〕14号)
4.《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第四条
5.《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七条
6.《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
7.《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