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之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属于谁?
案例
李阿姨和老伴只有一个独子小刘,小刘大学毕业后顺利进入某市铁路部门工作,经人介绍认识了小芳,两人确定恋爱关系不久后决定结婚。婚前,李阿姨和老伴为小刘和未来儿媳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应儿媳要求,该套房屋登记在小刘和小芳二人名下。婚后,小刘单位有福利房名额,李阿姨和老伴又出资为小刘和儿媳购买了一套单位福利房。李阿姨和老伴考虑到就这一个独子,将来他们的钱都是小刘的,于是在为儿子儿媳买房时也未考虑太多,后因为孙子上学问题,李阿姨又替儿子儿媳出首付款购买了一套学区房。
一天清晨,小刘出差在外,李阿姨去给孙子送食物时,碰到另一男子从儿子家出来,方才得知儿媳妇婚内出轨的事实,刘阿姨对此感到既吃惊又愤怒。随后刘阿姨带着疑惑找到本律师,咨询如果儿子与儿媳离婚,她和老伴为儿子买的几套房屋怎么分割???让我们一起带着这个疑惑一起来学习有关婚姻之继承或赠与的“那些事”。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及十八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同样是夫妻中的一方通过继承或者赠与得到财产,财产的归属会因一些特别安排而存在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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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或赠与时不做任何安排,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在没有任何安排的情况下,只要是夫或妻任何一方通过继承或者赠与的方式获得财产,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A先生与B女士结婚后,A父去世,A先生继承到一套房子,该房子因为是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法律推定为二人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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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即在夫妻一方继承财产时,只要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并写明只归夫妻一方享有,该财产为个人财产;在夫妻一方接受赠与时,只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有合同并明确只归夫妻一方所有,该赠与的财产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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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钱款不流失,你该怎么做?
涉及到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大部分情况发生在父母与子女之间,现在年轻人的婚姻日趋脆弱,许多父母既希望自己子女的婚姻稳定幸福,也不愿意在子女婚姻出现问题时,损失太多钱财。那如何做才能既不影响子女的婚姻,又能让钱款不流失呢?
其实法律的规定已经为我们出谋划策。
首先,当父辈们给子辈们留下财产继承的情况下,父辈们一定要提前做出遗嘱安排,将财产进行梳理,并做出合理的分配,同时指明该财产将来由子辈继承后只归子辈一人所有。但在此需要说明的是,遗嘱的制作并非简单的模板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拟定,并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才有效。
其次,当父母为已婚子女出款项购房的情况下,需要特别注意,并非你付的款房子就只归你的子女,不同情况下房子的归属会截然不同。比如只为子女出购房首付款,余款办按揭的情况下,一般房屋会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一旦子女离婚,只要没有借条,该首付款会被认定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由二人平分,如此一来,老两口辛苦攒下的钱轻易易主。在此建议父母在为子女出购房首付款时,最好与自己子女签订一份赠与合同,并拿好付款凭证及合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证实该款项仅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了家庭和谐,此行为不必让子女配偶知晓,一旦二人离婚,这笔款项属于个人财产而不会被分割。
结语
为人父母,最想做的就是凭借自己的力量,尽可能支持孩子获得最好的生活环境和人生幸福,但是爱子浓情,绝不是简单的赠与那么简单,在父母对孩子财富支持的方法上,必须有所选择和权衡,咨询财富管理专业人员,选择最适合的方案,否则可能会面临辛辛苦苦一辈子攒下来的财富付诸东流,“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悲剧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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