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留在农村的老房子,统统实行“地随房走”,城市子女要注意|农村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房屋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为了学习或者工作,从农村来到了城市,从小城市来到了大城市,经过一段时间的打拼之后,大多数的年轻人都选择留在城市里安家落户。宅基地是不能用来继承的,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当中的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归任何个人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归个人所有,拥有合法产权,可以用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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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村到城市,是国家发展的体现,也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一种方式,这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毕竟城市里的教育、医疗、养老、交通等资源是农村无法相提并论的。他们不仅在城市买了房,其中很多还把户口也迁到了城市。但他们的父母习惯了农村的生活,不愿扎根城市,所以他们的户口仍然是农村户口。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它是带有福利性质的集体建设用地。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新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户口的子女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城市子女想要继承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做到地上房屋不损毁、不能长久闲置。城市子女继承农村老房子,手续必须经过五项办理过程,即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继承登记和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按照新规,城市子女可以获得宅基地上的房屋的对应拆迁补偿款,但是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是无法获得的。
虽然宅基地没有产权,但是有使用权,并且房子是与宅基地连在一起的,无法分离。新规下,如果你继承了父母留下的老房子,那房子下面的宅基地可一并继续使用,也就是我们时所说的''地随人走''。想要继承家里的老房子,或者继承了以后宅基地还能继续使用,一定要定期维护,定期去住一段时间,以此来增加老房子的寿命。如果不是非常有必要,建议不要把户口迁到城市,因为现在,国家对于农村的发展非常支持,各种惠民政策也比较多,户口迁出去容易,想再迁回农村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现在农村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国家对农村的扶持力度也越来越大。原本不被人们放在眼里的农村的房子现在成为了香饽饽。根据《民典法》规定,农村的房子未属于私有财产,不论是城市户口子女还是农业户口子女都有继承权。但是如果是涉及到以后房子拆迁问题,涉及农业户口补偿方面跟城市户口的子女就没关系了。现在落户城市真的很容易,不少城市都放开了落户政策,而且不少城市对于人才落户还有相应的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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